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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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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撇嘴:“一全家跟舒和家是邻居,就像峰和绿熙似的,从小一起长大,比别人都熟。一全好像是很喜欢舒和,但是他应该知道舒和一心想嫁给坤。反正就……诶呀说起来真麻烦。”

丁笑黑线。这有什么好麻烦的,就是一条线的单恋呗。“那那个彩呢?”

木瓦赶紧插话:“这个我知道!彩是舒和他阿妈哥哥的孩子,他很喜欢一全的。”

绿熙立刻八卦心大起:“什么?彩喜欢的是一全?不是坤嘛?”

木瓦的八卦兴致也非常之浓厚:“怎么会是坤呢?我跟一全很熟的,看过好几次彩给一全送吃送喝的。不过一全应该是只喜欢舒和,对彩不是特别热情的样子。呃……还是京说得对,说起来真麻烦。”

继续巴拉巴拉巴拉说了一路之后,丁笑基本了解如下。一全跟舒和应该算是青梅竹马,但是舒和想要嫁给坤,但是这个女人好像对除了一全之外所有追求她的条件好的雄性都不错的样子。彩跟舒和是表兄妹关系,彩喜欢一全而不是坤。但是一全应该不喜欢彩。这其实并不罗圈的关系在丁笑的认知里并不复杂,充其量也就是狗血了一些。但有这么一点儿信息在,他就相信彩至少有六成的可能不是出自本心的踹了自己一脚。但究竟是不是受了舒和指使呢?这还不好说。看来在这个原始兽人社会里,也还是会有一些企图搞阴谋诡计的人嘛。

还好自己是穿来的。上辈子的经历虽然也很简单,但电视剧、电影和小说自己还是看了不少的。也幸亏有京和绿熙这两个爱八卦的好友在,不然谁知道自己会不会也跟大众一样最后被舒和温柔和善的外在美给骗了啊。真是想想就无语啊。

碰到了不愉快的人心情难免会受到影响。但这种情绪存在了没多久,等回到了丁笑家,这几个少年儿童就又眉飞色舞上了。原因是丁笑在好友的央求下,答应再做一次茶果圆子,拿来当今天帮忙挖“菜”的酬劳。至于今天挖到的东西,那两对可没想过要分。他们心里都有数着呢,平日里在丁笑这儿吃吃喝喝的次数可不少,他们可不能每一次都让笑笑吃亏。

比起思考无谓的事,丁笑觉得做食物实在是一种享受。这一次琼和贺都在家,大家伙儿一起揉面一起包,可比昨天一开始自己一个人弄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今天的茶水里被琼放了蜂蜜,所以除了丁笑之外的所有人都觉得今天的茶水比昨天的好喝。

丁笑也不能说阿爸这样就把茶果本身的苦后回甘的“美妙”给抵消没了,反正只要大家喜欢就好了。看来虽然大家也都表示很喜欢喝昨天的茶水,但明显更喜欢这种甜丝丝的味道啊。不知道坤是不是也喜欢加了蜂蜜的,难道就只有自己一个人喜欢喝苦味儿浓郁的茶水么?

接下来的几天里,除了上午的时候去祭祀那里“指导”一下素描之外,丁笑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做午饭,喂鸡,跟京和绿熙在安全区寻找尚且还能给鸡食用的野草。

不过两天后丁笑就惊喜的发现,长尾鸡非常爱吃白豆和山药的皮,当然最爱吃的是长须棒脱离之后剩下的那个棒子。甚至是各种野兽不能吃的部位,还有鱼骨头什么的,总之家里日常做食物用剩下的边角余料这些鸡都能给消灭干净。就是每天清扫排泄物费劲了一点儿。

这些长尾鸡幼崽不光对吃的东西不挑剔,而且除了骨头需要给它们砸碎之外,其他东西那鸡嘴都能给啄开了吃。第一次看长尾鸡啄食长须棒子的时候,丁笑都觉得疼得慌。可以想象,如果它们啄人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

阿爸说长尾鸡不能像其他鸟类一样长距离飞行,但是好歹还是可以飞上树或者飞出一二十米逃跑的。所以在第一次有长尾鸡企图逃跑之后,丁笑就拿出军刀上的小剪子,狞笑着剪掉了长尾鸡的漂亮的长尾稍,还有翅膀上的最长的那几根羽毛。虽然剪过羽毛的长尾鸡看起来很狼狈,但这些家伙的适应力还是超强的。当天下午它们就又“吧嗒吧嗒”地在“笼子”里转悠开了。并且对前来投食的笑笑,非但没有仇视的态度,反而是“呼”一下地都围了过来。可谓是见食物犹如见历代祖先一般!

长尾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着。每天早上起来,丁笑一边刷牙一边看这些储备粮食。别看只有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家除了那六只长尾鸡幼崽之外,琼和贺也在野外抓了四只长尾鸡幼崽回来。除此之外还增加了一窝长尾兔,其中包含了一公一母两只大兔子,一窝四只小兔子。还有一只三尺猪被单独关在了单间仓房里。

这是一种跟丁笑上辈子所知的家猪所差无几的猪类,但是它的个头比普通家猪要小。有此丁笑也得出,这里的长度计量单位是尺,一尺大约是三十厘米左右,跟上辈子几乎一样。但是这个标准跟重量单位“石”一样,都是放在祭台上的。在实际运用上还是大估摸……

长尾兔和长尾鸡名字差不多,吃东西也跟亲戚似的,只是长尾兔不吃肉类,对枯草也可以接受。有一次京用木棍捅兔子玩儿,结果兔子把那根木棍直接当成了食物“咔嚓咔嚓”地给嚼了。看得丁笑后脊梁直发毛。这要是咬人,还真是很危险啊!

三尺猪也是杂食类动物,但是胆子非常小。每一次有人靠近,它都会缩到仓房的一角发抖,丁笑和绿熙还有京过去的时候还差一些,只要是贺和琼,还有木瓦和峰靠近,它就会浑身颤抖。看起来这东西对兽人雄性气息感知性和警惕性要高很多啊。完全跟长尾鸡那种除了吃就是呆的傻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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