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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先生诧异地一笑:“大小姐果然失忆后性情大为改变,以往大小姐都是同我们一样,只呼老爷的。”老爷?明澜黑线,这对父女的关系还真是冷淡啊……“老爷没有明说,他只是略为提到过,需要些大型的火器。”

大型?明澜越发对这个便宜阿玛好奇起来,若说要如许多土豪地主一般私办团练,买火枪就行了,大型火器,自然是指大炮一类。好勇斗狠,争抢地盘,往往只选择洋枪,因为大炮沉重不易搬运,距离太近的话就无法发挥其功效,还容易被人连锅端,成本也比火枪高了许多。但发射时却惊动甚远,犯了私抢地盘的大忌。唯有保家卫国,抵抗外侮,才是大炮真正的用武之地。这位老爷,在风雨飘摇之际,有如此远见,如此胸襟,虽然他对自己的女儿不咋地,却还是让明澜真心的佩服!

明澜用她的馒头眼梦幻般地盯着安先生,喃喃道:“真是越来越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明澜并没有记错时间,欲知详情,请耐心等待~

6月10日改完~

6月22日三改

惊闻

第二天一早,蓓儿便给明澜梳了个中规中矩的大辫子,扣上了瓜皮帽。清代男子的发型千篇一律,都是又长又细的金钱尾。所谓金钱尾,就是辫梢能从铜钱的钱眼中穿过,以这种标准来看,明澜的辫子粗了不止一点半点,好在英国人不熟悉大清国的发型,她这头稍显另类的辫子,不过是一个不算败笔的败笔罢了。

由于明澜怕水,下船时几乎是安先生一路夹着大呼小叫、手脚僵硬的她,才勉强站上地面,旗舰上留守的船工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大叹了一口气,齐齐摇头:“姑娘虽然失忆了,嗓音却还是这么高亢嘹亮啊……”

“堂堂大清国最庞大最高贵的商队,领队却是如此的年轻有为,啧,不知道该说大清国使用人才不拘一格呢,还是?……”远远地,传来一句平平的反问,带着英国人特有的那种彬彬有礼的说话方式,却掩盖不了语气中的嘲讽和嫌恶。明澜在国外待了三年,比见识增长的更快的便是一腔爱国之情。听到这句拿腔拿调的贵族英文,安先生倒是没什么反应,估计还没听懂,明澜却立刻怒目而视。

循声望去,却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身后站着一排身着正式皇家礼仪服饰的卫兵,似乎就是来迎接他们的使者了。拜玉兰的好视力所赐,明澜能够清楚地看到少年的长相——他身形高高大大,一副倒三角身材,宽肩长腿,金发碧眼,宝蓝色的眼睛颇有几分贝克汉姆的神韵,眉宇间自有一股英气,一身贵族的衣饰,剪裁十分得体。虽然还没有完全脱离毛头小子的青涩,却已经足够令寻常女孩看一眼便脸红不已了。

可明澜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不要国内电视上层出不穷的花美男们,就是在德国,号称有着最优秀血统的日耳曼人,个个都有一副金发碧眼,棱角分明的好皮囊,最优秀不敢说,但也算是欧洲相貌俊美之集大成者了。明澜看了三年,早已经产生审美疲劳,对帅哥基本免疫,寻常帅哥落在她的法眼里,也不过只剩“顺眼”二字罢了。因此她面对小帅哥,仍是怒气不减分毫:

“我们大清国人才济济,但无奈出使的国家太多,只好将人才分他个三六九等,上等国用上等人,下等国嘛,就用下等人了!敢问这位绅士,我算是上等人呢,还是下等人呢?”

我泱泱大国,上下伍千年,随便借鉴下先人的智慧就搞死你了,跟我耍嘴皮子?小子,你毛都没褪完吧?

“你!”小帅哥兰斯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本是奉父亲格雷大公之命前来迎接叶赫商队一行,格雷家族以服侍皇室,为皇室提供一流的生活用品闻名,并以此为招牌开拓了自己的事业,近二十年更是因得黛丝公主,也就是兰斯的生母下嫁,与叶赫家建立贸易关系两件事而名利双收。格雷家族算是地位显赫,然而对叶赫家的商队仍是不敢怠慢。父亲临行前,还曾千叮万嘱,切记不可意气用事:

叶赫商队的货物向来是最上等的,虽然要价昂贵,却是从来不缺买主。若是得罪了贵客,下次商队找了别的买家,损失这一笔买卖事小,英国贵族近十年来均以用中国的瓷器丝绸为荣,特别是叶赫商队带来的货品,更被看为是身份的标志,要是格雷家族失去了与叶赫家族的商业联系,而被误认为可能是经济上出了什么差错,致使家族的其它生意也受到牵连,可就得不偿失了。

格雷大公的忧虑并不是杞人忧天,想那惠征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在与欧洲各国贸易的十几年时间里,他仅仅秘密来英一次,以后便都是由常驻英国的下属代他买卖投资。中英两国相距千里,再灵通的消息传回中国也成了旧闻。但奇的是,无论他投资什么,都稳赚不赔,竟然还能占得先机。本来有几家本来经营不错的工厂,在他撤股后就江河日下,不久便以破产告终,几年下来,整个英伦三岛都视叶赫家为“遥远东方的神秘财神”,无数人跟风投资,久而久之,便成了他青睐了哪个家族,哪个家族便显赫一时,若是他不再投资哪个企业,哪个企业便如过街老鼠,人人避之唯恐不及,股东纷纷撤股,迎接这家企业的,便惟有倒闭一途。

但兰斯尚是个半大小子,正是一腔热血不知往哪里用的年纪,他哪里看得到父亲金钱至上,甘愿为“财神”折腰,只觉得要他们高贵的格雷家族对一个黄皮肤的瘦小支那人低头,那简直是一种屈辱,更何况,他们几个年轻人,看到支那人的商品卖得高价,自己家族的货物销量极度缩水,都不甘至极,暗地里称华人为“黄种猪”,鄙视华人至极,却又离不开精致华美的瓷器和丝绸。在他并不怎么复杂的脑袋里,自然是觉得把大清国变成日不落帝国一块新的殖民地最是理想,万幸的是,似乎父辈们跟自己也有同样的想法,这种认知令他窃喜不已。

然而毕竟是年纪轻轻,憋不住心思,看到明澜大呼小叫的下船,毫无绅士风度可言,又加他一直鄙视黄种人,认为在他们面前不必遵循绅士守则——反正他们也不会理解何为绅士。便忍不住出言讽刺,聊发心头憋闷许久的怨气,却没曾想被明澜驳得面子里子全无,要承认明澜是上等人吧,自己实在不甘心,但若要说日不落帝国是下等国,却也是万万不能的,兰斯只得从鼻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略显狼狈地维持的应有的风度,语气已经有些恶狠狠地:“哼!大清国的使者果然不同凡响,口齿伶俐得很!”

明澜风度翩翩地微笑道:“过奖过奖!贵国的欢迎词才是别具一格,有修养得很啊!”

安先生微微侧目,低语道:“久闻大小姐洋文了得,此番一见,方知所言不虚!发音如此地道,我这惯与洋人打交道的买办也自愧弗如啊!”明澜不客气地颔首笑纳,点到为止,多说无益。对于回应这半大小子的无聊挑衅,也没什么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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