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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还没走到客厅门口就打住了,心里有个声音在狠狠地打自己的耳光:"韩夕贝你这个白痴!你忘了安圣予当初是怎么拒绝你的吗?你为什么还不死心?而且他刚才会晕倒是因为无法忍受冰凌跟你在一起呀~,是因为太讨厌你才晕倒的!对于这样一个这么讨厌你的人,你为什么还要去理会他?你们俩根本就不应该有交集了啊!"可是、可是我还是那么喜欢他啊~,我还是好喜欢好喜欢他!!自他刚才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的心意还是没有改变!!不喜欢我就不喜欢我吧,讨厌我就讨厌我吧,我确实是配不上他,我确实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他不喜欢我他很讨厌我都是非常非常正常的事情,他很喜欢我他一点都不讨厌我才是最最最不正常的事情呢~!如果我们走到了一起,全世界的女人甚至男人都会砸死我都会替他惋惜吧,我实在是太太太太……太逊了,要什么没什么,非但不能给他带来幸福,反而会连累他让他不好过!所以,没有关系,他怎么对我都没有关系的,我已经不奢望他能够喜欢上我,我不会再对他抱有任何的期待,但是,圣予,请允许我做一件事好不好?请允许我——继续喜欢你……于是,抱着这样的心情,我走进客厅来到了圣予面前。他还是躺在沙发上没有醒来,睡着的样子可真美啊,眼睫毛那么长那么长,就像童话书里干净漂亮的小王子……"啊~!他得盖点东西呢~,不能让他着凉了。"痴痴地看着安圣予gg,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我立刻从冰激凌卧房的床上抱出那床大大软软的棉被,将它小心翼翼地轻轻盖在了他身上。但是马上发现被子盖的情况好像不够理想,得脱了鞋子才好盖,于是开始帮他脱鞋子,但是才脱了一只,我就像被人点了穴一样怔住了,全身的血液瞬间凝固到了一起,凝固到了眼睛里,凝固到了眼睛所牢牢锁定的那个东西上,再也无法挪移开——我的天~~~,那是什么?躺在圣予gg鞋子里面的是什么东西?oh~,ygod!那不是我为他绣的十字架鞋垫吗?当初开夜车开得两眼通红、让绣花针把手扎成了"芝麻饼"才绣成的十字架鞋垫,告白遭他拒绝后,又痛又怒之下重重砸在他的脸上丢给他的十字架鞋垫,原以为他会扔掉不要的十字架鞋垫……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将它好好地垫在自己的鞋子里,还在它的身上穿了一层一次性的透明塑料薄膜衣裳,是为了怕弄脏弄坏它吗?呜呜呜~~~……圣予,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明明拒绝了我、一副很讨厌我的样子,却还要这么好心好意地对待我"砸"给你的礼物?是因为这是我的劳动成果所以你也要像对待上课的老师一样尊重它吗?是因为这是我的一片心意所以你会以一个完美模范生的优秀品行去努力珍惜它吗?一定是这样的吧?可是我真的不希望是这个原因……"好啦,韩夕贝,别胡思乱想了,赶紧把他的另一只鞋子也脱了、好好将他用棉被暖暖和和地裹起来、然后去厨房帮他做晚饭吧,他应该很快就醒来了,他醒来了一定会很饿的。"我这样自言自语着,便帮他脱鞋盖被,起身去厨房做饭。"扑通——!!!哎哟——!!!"哇呀呀~~,可真是倒霉呀,怎么还没走到厨房就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摔得可真惨呀,差点把门牙给磕掉!幸好没人看见,赶紧起来,赶紧起来!"该死的~,到底是什么可恶的东西敢绊我韩大小姐啊~,看我不好好收拾你!"仔细一看——咦~,这不是安圣予gg的书包吗?我跟他同班的时候我每天都看他背着这个书包的。怎么会放在这里呢~?啊噢,知道了,一定是刚才他来找他舅舅冰凌的时候顺手放在这里的吧,反正这地板铺着毛毯,干净得很呢。"哎哟哟~~,瞧瞧,瞧瞧,书包里的东西都被你绊出来了,绊得乱七八糟,韩夕贝你的猪蹄子(脚)可真是该死!还说什么要收拾绊倒你的那样东西呢,我看是你自己应该被收拾吧?走路不长眼!安圣予gg那么漂亮干净的书包被你绊成这样!该打!该打!"我这样对自己说着,就真的左右开弓赏了自己两耳光,不过打得很轻像搔痒痒一样啦~,呵呵,我怕疼嘛。好啦~,现在开始整理被绊出书包的东西吧,将安圣予gg的书包赶紧恢复到没被我绊倒前的模样。"咦~~,这是什么书?学习辅导书吗?"在整理时看到了一本绊出的背面朝上的书,"oh~,ygod!是《圣经》耶~。怎么又是《圣经》?安圣予gg难道是随身都带着它的吗?这么久了难道还没看完?难道他是将它像背课文一样的一遍一遍地温习啊?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呀~?我记得他每次都看得很入神的。难道真的很好看吗?好好奇哦。那好吧,那我也来看看吧,嘻嘻。"于是,我真的翻开看了起来,可是才一翻开就屏住了呼吸,书里的字像是磁石一样把我的眼睛牢牢吸住了,不,不仅仅是像磁石,简直就是魔雕啊,带有魔力的字雕,把我的眼睛我的思维我的心神我的所有都一并不费吹灰之力地紧紧囚禁了起来,监锢了起来,深锁了起来……可是我说的那些书里的字,并不是指被铅印的《圣经》内容,而是夹杂于那些《圣经》内容字行空白间的手写体,圣予的手写体,他用炽红的宛若心脏血脉系调的颜色书成的钢笔手写体……(5)暴风骤雨之吻《圣经》第85页中的圣予手写体:好奇怪,为什么她最近会时不时地闯进我的脑海中来呢?而我每次看着面带极夸张表情冒冒失失闯进来的她,为什么会情不自禁地一个人发出傻笑?我病了吗?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患上这种奇怪的病的?是从那天开始的吗?那天我和她意外地同乘一辆公车,她的左手被厚厚的绷带紧缠着,一看就是受了很严重的伤,但是她居然没有请伤假而独自一人坚持去上学,而且后来居然还强忍伤痛在公车上给老人让座,我觉得那样的她好美,从内而外散发出的一种坚强善良的心灵美,虽然之后她让的那个烂座位很不巧地散架摔着了老人,很多人误会她让座的动机不纯,我却相信她,还暗自庆幸她及时让出了那个座位,否则座位散架被摔的就是她了……主啊,这种想法是不是很罪恶?我不应该带着私欲偏向任何人的,我只能永远站在公正的中央。请您宽恕我的罪恶吧,请您及早治好我这可怕的怪病……《圣经》第92页中的圣予手写体:我万能的主啊,怎么办?我这可怕的怪病好像越来越严重了——她诚心请我帮她看作文却不小心拿错了作文本;她想感激我使她免被校长劝退那件事所以盛情拉我去玩电游,却因此不小心扯烂了我的衣袖;她为了上课不瞌睡而头悬梁,结果导致教室屋梁毁坏;她还是为了上课不瞌睡而决定锥刺股,孰料不小心刺到了我的股(大腿)上;她想成为意志坚强的人而决定戒零食,所以请我帮她吃掉她哥给她买的零食,结果因为不知道饼干过期让我误食导致我晕倒;她想保护风雨中的紫罗兰所以好心好意将自己的外套盖在它们身上,却不知道那样反而会让紫罗兰死掉……她明明每做一件事都弄巧成拙适得其反让人哭笑不得,可是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我为什么会觉得那样的她反而更加可爱——率真得可爱无比?她真的是我遇到的所有女生中最特别的一个,她外表不佳成绩不好人缘差劲,她似乎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但是她却永远都可以绽放出全天下最自然最灿烂最快乐最热情的笑容,她是一株生命力最强的贝母啊,小小的,卑微的,却给了我最真的感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实际就是一种会让人感觉到自己很幸福的存在。我喜欢看着她明亮的笑脸上那种对生命对生活寄予的毫不虚假的热爱,在我单调、平静、甚至是孤独的世界里,她所带给我的鲜活,是千金不换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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