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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成就老舍的两个人(第1页)

老舍是怎样从一个贫苦小儿一步步登上文学圣殿的高峰的?在此过程中有哪人和哪机会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什么说一个不怎么相干的阔大爷,成就了老舍?

老舍曾说,他真正的老师是母亲:“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我的母亲》。下面涉及母亲的文字,皆出于此。)老舍的母亲姓马,生在德胜门外,通往大钟寺大路上的一个小村子里。

当时乡下农家规矩,女人都需干活。这养成她勤俭诚实、清洁守序、爱护花草树木的习惯。把小院扫一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叫旧桌面上不存一星儿尘土,连破柜门上的铜活儿也叫它永远闪着光,并且有求必应、热情好客、自尊有同情心,讲义气,能伸手帮别人一把的时候从不推脱,身体也好。

丈夫去世后,时不时有内战、兵变,满城血光火焰,一家上下要吃要喝,精神紧张,恐慌不安,全凭母亲一人横着心担起来,“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

她的性格既软又硬,对人对事取和平态度,把吃亏看成是当然,不仅从不跟旁人为小事斗气,甚至伺候守寡的大姑子好多年,完了还把大姑子的所有遗物交给突然冒出来的大姑子的“侄儿”。

她很爱面子,“有客人来,无论手里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遇上亲友家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千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

然而“穷讲究”的母亲在贫困之中一向乐观:家里夏天佐餐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过年了,包顿饺子也搁不起肉,她总是自信地告诉儿女们:咱们的饺子肉少菜多,但是最好吃!苦中寻乐,是下层旗人们非常普遍的特点,他们不这样做,就很难饱聚生气地渡过一道道生活难关。

她还把尊严看得很重,平时想起见官就紧张,可到了非找衙门里办交涉不可的地步,她又能毫不示弱地挺身而往。

要不是有这样一个母亲,“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不过对子女的爱,抵不过贫困更有力量,她虽然知道读书重要,可是为了每个月的三四吊钱发愁为难,不得不让儿子留在家里,不去上学。一直到9岁(应该是虚岁。),老舍还一字不识。

这时候,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出场了,老天爷让他来到这个世上,让他最初那样富有,目的只为通过他来“资助”一颗不朽的灵魂——贫穷只使这灵魂强健,让它充满对底层贫民的博爱。

真正成就老舍的是这个人:

有一天,刘大叔偶然的来了。我说“偶然的”,因为他不常来看我们。他是个极富的人,尽管他心中并无贫富之别,可是他的财富使他终日不得闲,几乎没有功夫来看穷朋友。一进门,他看见了我。“孩子几岁了?上学没有?”他问我的母亲。他的声音是那么洪亮,……他的衣服是那么华丽,他的眼是那么亮,他的脸是那么白嫩肥胖,使我感到我大概犯了什么罪。我们的小屋,破桌凳,土炕,几乎禁不住他的声音的震动。等我母亲回答完,刘大叔马上决定:“明天早上我来,带他上学,学钱、书籍,大姐你都不必管!”我的心跳起多高,谁知道上学是怎么一回事呢!

第二天,我像一条不体面的小狗似的,随着这位阔人去上学。学校是一家改良私塾,在离我的家有半里多的一座道士庙里。庙不甚大,而充满了各种气味:一进山门先有一股大烟味,紧跟着便是糖精味,……再往里,是厕所味,与别的臭味。学校是在大殿里。大殿两旁的小屋住着道士,和道士的家眷。大殿里很黑、很冷。神像都用黄布挡着,供桌上摆着孔圣人的牌位。学生都面朝西坐着,一共有三十来人。西墙上有一块黑板一这是“改良”私塾。老师姓李,一位极死板而极有爱心的中年人。刘大叔和李老师“嚷”了一顿,而后叫我拜圣人及老师。老师给了我一本《地球韵言》和一本《三字经》。我于是,就变成了学生(《宗月大师》)。

这位刘大叔刘寿锦,后来出家为僧的宗月大师,就演绎成了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里的人物定大爷,一个慈善家、阔大爷,他其实早在老舍满月前,就专程来看过,留下印象。

不过,那次他并不真是“偶然的来了”,而是自己新得爱女,又听说舒家生了个小子,比他女儿晚一天出世,才兴然光顾。

可他从不经营,乐善好施,大笔的家私最后空空如也。

其人格、品性、追求、思想,对老舍成长、成才、创作的影响、意义和作用,我觉得甚至和老舍的母亲不相上下。

并且,刘寿锦的女儿和老舍初恋,人生遭际波澜曲折,成为老舍笔下许多人物的原型,所以,他的出场与事迹,就很值得大记特记。

《正红旗下》是这样描述的:正在这时候,来了一辆咯噔咯噔响的轿车,在我们的门外停住。紧跟着,一阵比雁声更清亮的笑声,由门外一直进到院中。大家都吃了一惊随着笑声,一段彩虹光芒四射,向前移动。朱红的帽结子发着光,青缎小帽发着光,帽沿上的一颗大珍珠发着光,二蓝团龙段面的灰鼠袍子发着光,米色缎子坎肩发着光,雪青的褡包在身后放着光,粉底官靴发着光。众人把彩虹挡住,请安的请安,问候的问候,这才看清一张眉清目秀的圆胖洁白的脸,与漆黑含笑的一双眼珠,也都发着光。听不清他说了什么,虽然他的噪音很清亮。他的话每每被他的哈哈哈与啊啊啊扰乱;雪白的牙齿一闪一闪地发着光。

光彩进了屋,走到炕前,照到我的脸上。哈哈哈,好!好!他不肯坐下,也不肯喝一口茶,白胖细润的手从怀中随便摸出一张二两的银票,放在我的身旁。他的大拇指戴着个翡翠扳指(象牙齿或晶玉的装饰品,原为射箭钩弓时的用其),发出柔和温润的光泽。好!好啊!哈哈哈!随着笑声,那一身光彩往外移动。不送,不送,都不送!哈哈哈!笑着,他到了街门口。笑着,他跨上车沿。鞭子轻响,车轮转动,咯噔咯噔……笑声渐远,车出了胡同,车后留下一些飞尘。

姑母急忙跑回来,立在炕前,呆呆地看着那张银票,似乎有点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大家全回来了。出了声:“定大爷,定大爷!他怎么会来了呢?他由哪儿听说的呢?”

大家都要说点什么,可都想不起说什么才好。我们的胡同里没来过那样体面的轿车。我们从来没有接过二两银子的“喜敬”——那时候,二两银子可以吃一桌高级的酒席!

父亲很后悔:“你看,我今年怎么会忘了给他去拜年呢?怎么呢?”

“你没拜年去,他听谁说的呢?”姑母还问那个老问题。

“你放心吧,”母亲安慰父亲,“他既来了,就一定没挑了眼!定大爷是肚子里撑得开船的人!”

“他到底听谁说的呢?”姑母又追问一次。

没人能够回答姑母的问题,她就默默地回到自己屋中,心中既有点佩服我,又有点妒意。无可如何地点起兰花烟,她不住地骂贼秃子。

我的曾祖母不是跟过一位满族大员,到云南等处去过吗?那位大员不是带回数不清的元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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