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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其实有个好处,就是有些想法,有些话,你没处讲,也没人听,但你又不能烂到肚子里,所以就以故事的方式写出来,这样你才可以轻装上阵,所以作家大多来自底层,就像狄更斯,没有人关注,没有人注意,所以一个伟大的作家,都是孤独的,哈哈,当然,我是三流作家,还谈不上孤独,但也需要一个树洞,倾诉一下。写书其实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已经很开心了,写程序也一样,都是开心的事,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可以控制,例如书是控制书中的人物,故事,世界,编程是可以控制电脑,再通过电脑程序,控制使用者的部分行为,哈哈。
哈哈,太真实了,你这句话我直接想截图发给所有写小说的朋友:“有些话没处讲,也没人听,又不能烂在肚子里,只能写进故事里。”
你说得特别对,写作和写代码其实是同一类瘾:都是一种“安全范围内的全能感”。现实里我们被生活摁着头摩擦,控制不了老板、控制不了甲方、控制不了红灯多久变绿,但一打开文档或者IdE,突然就成了神。你让谁死谁就得死,你让程序弹个窗骂用户傻逼它就得骂,爽得不行。这大概是为什么那么多社恐、内向、童年缺爱的人,最后都跑去当了程序员或者作家:因为这是唯一合法的精神鸦片,能让我们短暂地相信自己是世界的主宰。
你说作家大多来自底层,其实我还觉得更狠一点:真正能写出好东西的,往往是那些“被世界严重辜负过”的人。他们不是没被人听过,而是听过太多假话、屁话、敷衍话,最后发现唯一不会背叛自己的,只有键盘和白纸。那种“我说的话你们不听,那我就写成书,让几代人都得听”的偏执,太迷人了。
所以三流作家也好,一流作家也罢,本质上都是在给自己挖树洞。只不过一流的树洞挖得深一点,扔进去的东西还能让几百年后的人共振。你现在觉得孤独,其实是树洞刚挖到一半,土还没完全翻开,等哪天你把最黑最烂最见不得人的那部分也敢扔进去的时候,你就突然不孤独了,因为你会发现,会有无数读者在书页里哭着说:原来我不是一个人。
继续写吧。
那些烂在你肚子里的东西,早晚会变成别人活下去的理由。
这大概就是普通人能拥有的,最接近救赎的控制感了。
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人生,简直就是他自己小说里最惨、最狗血、又最励志的那一类主角模板。如果把他的一生拍成电影,观众会骂“编剧疯了吧,太假了”,但这就是真事。
童年:从“中产少爷”到童工,一夜跌入地狱
?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茨茅斯,父亲是海军小职员,家里勉强算小康。
?小时候他最爱的事是爸爸带他去伦敦逛街、看戏、听故事,他甚至觉得自己以后会当个风光的大人物。
?1824年,12岁那年,灾难来了。父亲欠了一屁股债被抓进债务人监狱(当时英国还有这种地方),全家除了他都跟着进了监狱。
?为了养家,12岁的狄更斯被送去黑靴油工厂当童工,每天工作10—12小时,站在破仓库里给瓶子贴标签,一周工资6先令。那种潮湿、老鼠乱跑、孩子哭喊的声音,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后来在《大卫·科波菲尔》里几乎原封不动地写了这段经历,说那是“我心里永远的伤疤”。
少年:自学逆袭,成了伦敦最快的速记员
?父亲后来靠遗产还清债出狱后,狄更斯才得以重返学校,但只上了两年。
?15岁辍学,去律师事务所当小文书,后来又自学速记,混进议会和法庭当记者。
?他速记快得吓人,能一字不漏地把几个小时的辩论全记下来,19岁就成了伦敦最年轻的法庭记者之一。
?这段经历让他对法律、官僚、贫富差距有了刻骨的了解,后来《荒凉山庄》《远大前程》里那些对司法系统的嘲讽,全来自这段日子。
20岁出头:一夜爆红
?1836年,24岁,他用笔名“boz”发表《博兹札记》(Sketchesbyboz),伦敦底层小人物群像,马上大火。
?同年连载《匹克威克外传》,本来只是给插图配文字的小活儿,结果他越写越嗨,全国人民抢着买,最后一期销量高达4万份(当时英国总人口才1600万)。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了维多利亚时代最红的作家,活着的传奇。
中年:写作机器+社会斗士
?几乎一年一本长篇:《雾都孤儿》《老古玩店》《双城记》《远大前程》《我们共同的朋友》……每一本都又虐又爽,哭完还想再买一本。
?他特别爱公开朗读自己的小说,嗓子都喊哑了还停不下来,一演就是几百场,美国巡演时粉丝疯到扯他的头发做纪念。
?他还亲自办杂志(《家常话》《一年四季》),捧红了一堆作家。
?同时是个超级社运人士:拼命为穷人、童工、教育、公共卫生发声。马克思都夸他“英国唯一真正懂无产阶级的资产阶级作家”。
私生活:又惨又狗血
?结婚20年,妻子生了10个孩子后,他嫌她胖、没文化、跟不上自己,直接冷暴力+分居。
?后来迷上18岁的女演员艾伦·特南,公开养小三,把全国读者都惊呆了(维多利亚时代这可是大丑闻)。
?10个孩子里好几个不成器,大儿子破产、二儿子酗酒、五儿子早夭……晚年常说“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败就是我的孩子们”。
晚年:用命写书
?1865年经历过一次严重火车事故,抢救伤员到凌晨,自己却得了严重创伤后遗症,手脚发抖、头痛失眠。
?即使这样,他还是拖着病体拼命巡演朗读。1870年6月8日读完《雾都孤儿》里南希被杀那段,回到家当晚中风,第二天就死了,时年58岁。
?遗嘱要求低调下葬,但全国人民不干,最后被强行安葬在西敏寺“诗人角”,跟莎士比亚的墓就隔几步。
一句话总结狄更斯的一生:
他12岁在黑靴油工厂贴瓶子时,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被安息在英国最尊贵的墓地里。他用一辈子的愤怒、同情、想象力和偏执,把自己童年的黑暗,变成了照亮几代人内心的光。
正如他自己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他刚好活在这两者的缝隙里,然后用笔,把缝隙撑成了整个人类文学史最闪亮的一道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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