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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牛奶堵车和鸡蛋三更合并(第1页)

经过宋萍果的一番理智分析与劝导,雷丘还是放弃了趁着还没火赶紧去整容这个想法,就如同宋萍果所说,这件事儿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毕竟现在的粉丝别说你火之前干了什么,连你出道之前干了什么,换牙之前干了什么断奶之前又干了什么都能扒得出来。

雷丘就带着壮志不能酬的郁闷消灭了一大盘哈密瓜,她把牙签丢回空荡荡的果盘里,抬起头可怜兮兮地望着宋萍果:“今晚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雷丘来的时候没做好要待好几天的准备,好在身上带了足够的钱,直接出门左拐去超市随便买了两套衣服应应急,然后宋萍果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特意的,总之她是光买了普通的衣服没买睡衣。

“反正你以后都要常来了,不留套睡衣穿你是裸睡在冬季吗?”

宋萍果说这话的时候雷丘正在把洗好晒干的衣服给挂到宋萍果的衣柜里去,她潇洒地合上衣柜门,拍了拍手回答说:“我可以穿你的。”

很显然,雷丘十分擅长转移重点,她经常用一个完全不相关的答案来回答某人提出的问题,而这个和问题完全没关系的答案每次都能转移提问者的重点。宋萍果觉得有时候雷丘就是个大混蛋。

雷丘的个子比宋萍果高不少——事实上,两个人体型的差别也挺大的,雷丘常常抱怨自己肩膀太宽,很难买到合适的衣服。但是睡衣嘛,对于宋萍果来说,睡衣就是要宽松的,大个一号两号的完全没有问题。

于是那些大了一号两号的睡衣就这么顺理成章地被雷丘征用了几件。

说实在的,雷丘的睡相比宋萍果想象中要好多了。

宋萍果自认为是个普通的恒温动物,夏天身上呼呼地冒热气,冬天身体却冷冰冰的快被寒风冻僵,相较之下雷丘真是个冬暖夏凉的大型抱枕。夏天她一般情况下一滴汗都不会出,身上始终清清爽爽的,一般来说这样的人冬天都挺怕冷,然而她到了冬天也仿佛对外界的气温变化毫无反应,在寒冷的冬夜中依旧散发着热量。

雷丘规规矩矩地钻进被子,以规规矩矩的睡姿睡着之后,宋萍果才好意思去拿自己的抱枕。想了想她又把抱枕丢到一边,伸手抱住了雷丘的一条胳膊。

睡梦中的雷丘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好像想翻身,又因为被宋萍果抱住了胳膊而没法动弹,最后皱着眉头,保持着原本的姿势继续睡了。

雷丘这个人的性格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形成刻板印象,从而给她贴上各种各样的标签。雷丘带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她豪爽直率的性格和——和作弊一样的力气和武力值,这些印象最后往往都被“一个四次元口袋一样能装得下任何东西的胃”给掩盖了,但本质上来说大家就是容易产生看似很有逻辑的误会:外向的人必然粗枝大叶,内向的人才会小心谨慎。

有时候宋萍果觉得,雷丘很喜欢吃肉,确实个草食动物。还特别像大象那种大型草食动物,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安全感,心思细腻,珍视同伴,明明有那个能力去争抢,却始终是与世无争的样子,就算所有人都为她着急,她也就是站在角落里享受自己的早餐午餐晚餐,从来不和这个世界生气。

幕布拉开的舞台,镜头前的布景,端上了菜的饭桌,雷丘的世界一直就这么大,在加起来总共就这么大的一点儿地方里,她有一大半都给了那些角色们,让他们栩栩如生地获得灵魂,属于自己的部分却很少很少。

这些很少很少的部分,现在全部给了宋萍果。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宋萍果很不情愿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却发现雷丘没有在原本的位置好好躺着。

房间外传来了隐约的水声。宋萍果疑惑地顺着这声音走过去,浴室里果不其然弥漫着氤氲的水雾,隔着磨砂玻璃的推拉门,宋萍果听见了雷丘哼歌的声音。

宋萍果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以非常自然的态度拉开门,以更加自然的态度问雷丘:“怎么大早上的爬起来洗澡,我怎么一直不知道你还有这个习惯啊?”

“就是感觉这几天都没好好睡。”她揉揉眼睛,看上去确实满脸的倦容,“所以就想趁着龚逍也送我回去之前清醒一下,今天白天还得拍戏呢。”

宋萍果假装自己是来洗漱的,抬手擦去镜子上蒙的那一层雾气。

“早饭想吃什么?”

“嗯……”雷丘靠在浴缸里打着哈欠,拖腔拖调地思考了半天,“什么都不想吃。”

“……你没病吧?”

可能确实是累了。

第一次看到雷丘这么安静地待在一个地方,又像是发呆又像是在思考的时候,宋萍果觉得她八成是心情不好。后来她才意识到,雷丘也不是每时每刻都那么闹腾的,她确实精力旺盛,好像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力气,但这不代表她就没有安静下来的时候。

她在社交活动里消耗的经历,需要独自一个人安静的时光来恢复。

宋萍果注意到每次雷丘在演完一些情绪激动的镜头之后,总是会一个人坐到角落里,板着脸不说话,因为其实对任何人来说,板着脸都是最放松的表情。

无论笑与哭,都是很累的。

雷丘虽然瘦,但是很结实,隔着衣服看不大出来,这样看就能看出来每一处肌肉的轮廓显现,她把自己裹在浴巾里的时候又打了个哈欠:“我没胖吧?”

宋萍果低头吐掉嘴里漱口的水,扭过头看着雷丘:“没胖没胖,接着吃吧。”

等雷丘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干,走出浴室的时候,看见宋萍果在桌上摆好了一份特别简单的早饭,两边烤得恰到好处的吐司,一杯温牛奶,还有一瓶草莓果酱和一块黄油。

“说实在的。”雷丘用黄油刀切下薄薄的一片黄油抹在吐司上,“你为什么总是能知道我想吃什么?”

“可能是默契。”宋萍果耸了耸肩膀,坐下来开始吃自己的那份,“要不要再加个煎鸡蛋?”

“不用了,让我好好享受一下草莓果酱的味道——这果酱为什么这么好吃,难道是你做的?”

“不知道,我和我爸都会做这些玩意儿,然后塞在冰箱里全家人一起吃。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我们两个人做的草莓果酱味道应该是一样的。”宋萍果看着雷丘咕嘟咕嘟大口地喝着牛奶,忽然想起来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我记得我小时候有阵子特别讨厌牛奶的味道,尝一口都想吐。”

“后来是怎么改掉的?”

“后来看一个电视剧,里面的主角早饭老是烤吐司和一杯牛奶,我就跟着学,其实我明知道自己不喝牛奶,但就是想跟着学,一来二去的竟然觉得不那么难喝了。”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宋萍果就该意识到了,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下,人真的会特别在意食物的味道吗?

就像情侣约会的时候去电影院看不怎么样的电影,去各种各样的地方看不怎么样的风景,去ktv唱不怎么好听的歌,然而他们依旧很开心——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人们对于食物的标准似乎确实要高一点,口碑不好的片子很多人觉得既然是为了约会看看也无所谓,万一真烂还能增添一个话题,风景不怎么样就当是到外面吹吹风散散步了,ktv嘛,谁能保证自己唱得特别好?就是图个乐呵,要是想听好听的那干脆直接放原唱好了。

唯独去饭店吃饭,就算这对情侣再怎么如胶似漆,能用他们之间独有的氛围和坚定不移的爱来在看烂片的时候谈恋爱,也不会忍受一家菜很难吃的饭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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