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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震了一下,是卫桦发来的微信。
[回家了吗?有没有见到余总,前几天我去你家拿东西就看到他一身是土的等在你家门外,手里还拿着一把丑了吧唧的花,也不说干嘛,我心想应该是送你的,但他这品味我实在不敢恭维。他问你去哪儿了,我告诉他你回了家,但我当时也不知道你究竟什么时候回来,也没有给他个准信。后来听曾特助说,他就天天晚上捧着一束野花在你家门外等你两个小时,我真的很想知道他今天在不在?快告诉我!让我八卦一下。]
明乔愣了好一会儿,简单回复:[见到了。]
男人弄干净出来,见到她还站在客厅盯着花发呆。
他走过去,嗓音低沉,眼里有藏也藏不住的忐忑:“是不是不喜欢?”
“没有。”明乔抬头一笑:“很喜欢呢。”
第29章
她的笑容让余烬诚明显愣了下。
仔细回想,这是明乔第一次对他这么笑,带着很单纯的欢喜,没有掺杂揶揄或是玩味,像普通的姑娘收到一个男人的花时那般欢喜。
余烬诚看着她,也轻轻嗯了声。
表面看起来是很平静的,可心跳声快得如雷鸣震颤,他甚至觉得明乔都能听见。男人耳朵尖一热,不动声色的退开些距离,不想让她听见自己的心跳。
明乔暗自笑了一下,没有去管他的别扭,去柜子里挑了一个自己喜欢的花瓶准备将花插上去。
余烬诚原本就在躲着明乔的视线,也没发觉她走远了,立在原地低声说了句,“喜欢就好。”
没有回应。
他抬眸,见姑娘正在摆弄花瓶。
余烬诚走过去,从她手里接过花。
这花刚采下来时还鲜艳欲滴,他攥在手里长途跋涉再开车回来,花儿被折磨得有些失去了生机。他眸色淡下来几分,见明乔尤自浅笑地盯着花,觉得歉疚,“喜欢的话我每天都给你送。”
明乔眼神一顿,掀起长睫看过来。
姑娘桃花眼,本就生得妩媚多情,这样静静看着人,风情韵味都爬满了眉梢,不用做什么,不用说什么,他的心便会跟着跳。
“不用这么麻烦。”明乔温声说。
她只是不忍心让余烬诚知道自己辛辛苦苦采的花其实满大街都是,这男人平时忙于工作,就连坐在车里也都在忙着签合同看文件,性格又孤僻淡漠,这样的人怎么会去注意到城市绿化带里的花是个什么品种,又是个什么颜色?
她伸手摸了一下花瓣,笑着问:“怎么想到去山上采花的?”
余烬诚的眼神落在她脸上,深深地看了几秒,沉默。
他当然不会告诉她为什么。
那日在“追妻小组”群里看到的这个方法,虽然只是一眼掠过,但余烬诚还是记在了心里。明明知道这样很蠢,根本不可能,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从明乔回家那天算起,他每天穿得整整齐齐,几乎怀着几分虔诚的心情爬上山,迎着初升的太阳,把花采回来。
这辈子第一次爬上那么陡峭的山路,几次差点在山中迷路,枝桠曾刮破过他的衬衫,泥土弄脏过他的鞋子。但他只要想到明乔收到花会开心的花,一切都会变得无所谓。哪怕,哪怕她还是取笑他没有品味,但只要能收下,他也会很高兴。
现在结果好得出乎他意料。余烬诚一边庆幸自己的决定,一边又暗自下决心,不能让她知道收了这花意味着什么……
他都能想象到明乔一脸玩味的盯着自己,再狠狠呸他一脸,骂他“色胚”的模样。
明乔瞅着他越来越深沉的脸色。
不想说就不说呗,为什么表情这么苦大仇深?
好在她不是个爱追问的性子。
余烬诚见她去厨房鼓捣锅碗,暗自松一口气。
明乔家的冰箱里有他买回来的食材,这两天卫桦也送了一些回来,很丰盛,她准备炖汤,问他:“这么晚了,没吃饭吧?”
余烬诚嗯了声,脱下外套,马甲和衬衣贴合着身材,扣子系的完完整整,胸肌的轮廓隐隐绰绰,双腿修长,只是随意地站着,便可堪时尚杂志上一流的欧美男模,加之他英俊清贵,相貌还有些像混血,更是男人味十足了。
明乔多看了两眼。
余烬诚走过来帮她,他接过她正在洗的萝卜,“出去吧,想喝什么汤?”
明乔总觉得他这熟稔的态度就像在自己家厨房似的,随口说:“就排骨汤吧。”
余烬诚低应了声,见她还在这儿干看,把洗好的萝卜放下,牵着她的手回到客厅,从柜子里拿出几袋零食放在桌上,看她一眼:“有这个,你先吃。”
明乔讶异:“我家怎么会有零食?”
“上次让助理一起买回来的。”余烬诚俯身,挑了梅子干给她:“少吃点,等会儿还要吃饭。”
明乔捧着两包梅子干愣了一下,这狗男人的态度也太像一家之主了吧。
明乔百无聊赖的歪在沙发上吃零食,吃一口跑到称上站几秒,来来回回跑得累,最后干脆站在称上吃。
厨房里时不时传来水声,她往厨房瞄了一眼,跑过去看他做饭。
余烬诚做饭像他这个人,有条不紊,特文雅,大抵是因为颜值,这厨房立刻显得有些不同凡响的高大上。
他抬眸看过来,目光很静,却很温和,“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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