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禅院甚尔气压很低,他一大早就被吵起来,太阳还新鲜地挂在东边,他就已经坐在了越野车的驾驶位,旁边的金毛仓鼠窸窸窣窣地啃着一袋吐司面包,听着塑料包装哗啦哗啦地响,禅院甚尔太阳穴也扑通扑通地跳,想要拎着这家伙的脖子把他扔下车。
现在时间八点三十五,是甚尔这种无业游民看来应该躺在被窝里继续做梦的时刻,但此刻他已经收拾好了所有物品,快速办理了退房,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
最初被摇醒是因为加茂怜说他没有驾驶证,需要一个人把他载到山脚下。
“你腿断了吗?”禅院甚尔当时是这么说的,墨绿深瞳中暗含躁动的怒气,脸色冷得就像三途川河底的石头。
加茂怜正咬着一只红色头绳,双手将脑后的金发缓缓梳拢,含糊不清地哼哼:“随便你,不过楼下那群旅馆员工开晨会的时候在会议室发现了老板的绝笔遗书——那只狗真能给人添麻烦——总之他们已经在商量报警了,我算了算时间,警察大概十分钟后到。”
“……”
常年混迹于地下组织的人都讨厌和警察打交道,因此他不得不臭着脸起床,给金发小鬼当免费司机。
幽黑的改装越野像一头满口獠牙的凶兽,油门在山路上轰鸣,满山的苍翠间一道黑影一晃而过,重型车开出了超跑的架势。
加茂怜无视了禅院甚尔的不爽,他膝盖上垫着一张纸巾,他将吐司边小心翼翼地撕下来,又抠掉了上面的杏仁片,表情十分专注,就像在雕刻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
禅院甚尔觉得这家伙在砍人的时候都没这么认真过。
他眼角吊起一丝嘲讽,“挑食长不高的,小屁孩。”
加茂怜指尖一顿,被戳到了痛处,上辈子没长到一米八被五条悟嘲笑了十多年矮子,现在竟然又被禅院甚尔笑,实在是火大。
“真啰嗦。”少年皱眉嘟囔了一句,几口将剩下的吐司塞进嘴里,又灌了一大口冰麦茶,才将肚子里的火气压下去。他心想,不和混蛋一般见识。而且,他现在已经比上辈子高三高了一些了,绝对能长到18o。
禅院甚尔见加茂怜无动于衷,竟然有些微妙的遗憾。就好像手欠每次都能逗炸毛的猫,忽然有一天成熟了深沉了,对外界的挑衅无动于衷,让他瞬间失去了驯养的趣味。
男人收回目光,摸出烟盒在车窗磕出一支衔在嘴里,打火机啪地一声脆响,又辣又呛的尼古丁味顺着风飘散在空中,像一根断断续续的细白的线。
越野车穿过盘旋的山路,今天是永田几个月以来难得的好天气,碧空澄清,万里无云,茂密的丛林宛若蓝绿相织的绒毯,太阳的金光给毯子绣了一线金边,山巅处亮得惊人,刺得人睁不开眼。
直到看到景区的标牌,暴力越野的速度才缓缓降下,他们回到当初那个偏僻的私人停车场。
加茂怜站在空旷的地方,日光仿佛和他的金发融为了一体,红色的头绳垂在后颈,与白皙的皮肤形成强烈的反差,让人想到刀刃反光时落下的血珠。
太阳一晒,加茂怜感觉自己体内的潮气终于蒸发出来了,他将鼓鼓囊囊装满了燃烧物的包背在背后,如果忽略这家伙即将屠杀一群怪物这个事实,他看上去就像满载零食去山里参加合宿的普通dk。
“要多久。”禅院甚尔将胳膊搭在车窗上,因为光线的原因,本就凶巴巴的眼睛半眯着拉出一条锋利的直线,看样子有些不耐烦。
“十分钟。”加茂怜挥了挥手,转身向丛林深处走去。
…
九点整,一阵冲天的爆炸声响彻云霄,山地微微震动,泥石滚落,散落的飞鸟从密林深处冲向天空,鸟雀叽喳仿佛在谩骂某个缺德的小鬼,只留下一片绿影波浪在爆炸的余浪中抖动着叶片,颤颤巍巍像一盘抹茶味的果冻。
太过火了吧,这小鬼。车窗缓缓下降,黑发男人单手撑着下巴,望向山林的方向,他原本深色的虹膜在太阳照射下呈现出一种翡翠质地的绿,像幽冷的施蒂利亚翠湖,任何人类该有的情感都能溺毙其中。
片刻后,少年的身影从林中走出,漂亮的金发一尘不染,只是背包瘪了下去。
加茂怜嘴里嚼着一片橘子味的口香糖,他坐上车,将手机里拍的照片递给禅院甚尔,里面是他杀死所有人面犬怪物的照片证据。
“一百万,现在就去转账吧。”少年全身轻松,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摸出一摞白花花的纸,还掏出了一只笔,将背包垫在膝盖上。
禅院甚尔愣了愣,看清那是一堆五花八门的学科试卷。
可能是他疑惑的目光太明显,加茂怜开口解释:“这是我这周的作业,你知道,高三了,课业很忙。”
他说得非常理所当然,就好像接了一个地下组织的委托,然后请假从东京飞到屋久岛来砍怪物是一个高中生该做的事情一样。
禅院甚尔揉了揉鼻尖,一边发动汽车,一边说:“我上学的时候最烦的你这样装模作样的好学生了。”
加茂怜呵地冷笑了一声,打开笔帽在卷子上飞快地写上自己的名字,解决完人面犬全身轻松,他很快就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里。
三秒后,禅院甚尔故意将窗口全部打开,越野车飞速逆风而行,试卷被吹得哗哗直响,四个角在狂风中乱舞,根本写不了字。
少年重重地盖上笔帽,眼神狠厉,“禅院甚尔。”
“嗯?”
“你去死吧。”
“哈。”男人笑得肆意。
回到永田城区内,禅院甚尔将委托费转入加茂怜的账户中,扣除了食宿交通费,净利润九十三万元,足够加茂怜安安稳稳把高三读完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