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 秘血之迷(第1页)

()找到回家的路!

那是悠久的历史,隐藏在世界的暗面中,每一个了解其中意义的人都会保持静默,唯有离去之际才会将这秘密传续下去。

“最初与妖魔作战的是福音教会,准确说是福音教会下的秘密组织猎魔教团。”

洛伦佐开始讲述那本应被遗忘的历史,视线恍惚,隐约看到那些举起火把将自己暴露在黑夜之中的人们。

“最开始人类无法与妖魔对抗,唯一战胜他们的方法只有靠人命堆,那是最黑暗最艰难的时代,我们只能躲在堡垒后瑟瑟发抖,亦或是献祭同类来平息妖魔的侵略,这是血腥的时代,直到有一天有人说他受到了神的旨意。”

伊芙被洛伦佐的故事吸引了起来。

“神的……旨意?”

洛伦佐点点头接着说道,就像所有神话怪诞一样,总有那么一个人开拓了一切。

“他说他得到了神的旨意,说在北方有着可以摆脱妖魔的神圣,于是他召集了一批相信他话的人,那批人应该是世界上最初的信徒,他们穿越了黑暗的大地,乘船离开了王国,历经不知多少岁月,前往那被寒霜覆盖的北方,踏足那无人的冰原。”

“很多年后,所有人都忘记了他们,唯一记着的人们也认为他们死在了路上,可突然有一天那些人回来了,他们扛着用黄金与圣银封死的青铜罐,其上是远超当时技术能做到的工艺,就仿佛神与鬼都被禁锢在了那金属之上,他们面目狰狞,镇守着其中的知识。

那里面藏有用古老的语音编写的书籍,除了那位受到神的旨意的人外,就只有那些与他一同前进的信徒能看懂那些书,又经过很多年他们终于将那本书翻译了出来。”

随着洛伦佐的轻语,那与诡异的联系变得越发深刻,伊芙有种很奇妙的感觉,仿佛来到了新的世界。

街头传来悠扬的琴音,低沉的祷告回荡在这房间里,这时两人在意识到在这附近就是一处市区教堂,似乎今日有什么活动,那管风琴弹奏着辉煌的曲目,教徒们呢喃着祷文。

“他们将那本书命名为《福音书》,于是福音教会出现了,它被建立在七座山丘之上,于是七丘之所从那贫瘠之地崛起,接着便是信仰的扩张,神圣福音教皇国从那世界的版图之上登场。”

这便是那古老团体出现的起因,带着神话的色彩与史诗,一时间令伊芙都忘记了自己的异常。

“当然我是不会信这些的,故事而已,谁都能编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福音书》并非那么简单,而且它其实有两部,第一部是所有人了解的《福音书》它宣扬着神与信仰,而另一本只在教会的内部有所流传。”

拿起了一根烟,洛伦佐用力的抽了起来,烟雾升起,这才是真正涉及隐秘的地方。

“另一本的名字是《启示录》,正如《福音书》建立了福音教会,在黑暗里《启示录》创立了猎魔教团,没有什么神与信仰,那本书里有的只是关于妖魔的知识。”

那是涉及世界深处最诡秘的知识,但现在就这么被洛伦佐随意的说了出来,明明是数不清的人用血取得的财富,在洛伦佐的嘴里却显得一文不值。

“有了信仰之后,福音教会整合了当时绝大部分的人,在黑暗的世界里建立属于人的神国,但这还不够,对抗妖魔而言还不够。于是当时的信徒们以着神的名号翻开了《启示录》建立了猎魔教团。”

“在死亡的威胁面前,人类远比我们自己所认知的还要可怕。”

洛伦佐说着又一次笑了起来,带着讽刺的意味。

“抛弃了伦理与道德,没有任何底线,仅仅是为了活着。”

“……你们做了什么?”

伊芙感到些许的不妙,身体很冷,似乎有蛇群缠绕着她,那冰冷的鳞片刮擦着她的皮肤。

“想要杀死一个恶魔,就要先成为一个恶魔。”

那是钟鸣般的发言撞击着伊芙的心脏,她感受到了,那种联系加深的感觉,那种无法说明但又清晰可见的诡异的感,这个世界上对于她而言多了什么,就像一个台见鬼的机器,之前她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操作员,但现在更多的功能向其敞开大门。

“妖魔很诡异,它们的生命力出奇的顽强,不需要过多的进食,可以轻易撕开盔甲的力量,还有那侵蚀我们意志的能力,我们用火焰焚烧用剑刃斩击都难以杀死它们,与它们比起来人类又是如此的脆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了胤礽的福晋

当上了胤礽的福晋

关于当上了胤礽的福晋月华总是被人叫做普信女,其实就是过于自恋和臭屁,什么东西都学的挺好,做的挺好,但就是没有一个好的家世,没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所以被人叫做普信女。这一次,她睁着眼睛投胎,给自己找了个好人家,家世顶,容貌顶,就是性格改变不了,但是谁还敢说自己普信?这是没想到这样的自己还怪招人喜欢的!成了太子妃?既然是太子妃,那皇后的位置,我也要了!太子做梦梦到男孩,月华做梦梦到女孩,康熙表示,这不明显的龙凤胎嘛?...

逆天仙尊

逆天仙尊

肉身是天地最玄奥莫测的,修仙便是一步步从凡人肉仙境修至人仙,逆星辰,斗苍穹,得永生,便是修士。本书讲的是一个因丹田有裂缝无法修行的少年在家族圣地祭拜先祖时,在角落发现一尊古老神秘的先祖石像,而那尊石像眼瞳石球竟然脱落,流出两滴眼泪,少年从眼泪中进入一个奇妙的地方神迹。...

恋综前黑月光她失忆了

恋综前黑月光她失忆了

十八线糊花棠澄,在参加恋综的前一天,意外失忆了。除了基本常识,其余都忘光光的那种。但好运的是她在恋综上遇见了一个,完全依照她审美长出来的绝世帅哥。男人眉眼锋锐,宽肩窄腰,气质疏冷,据说还是顶流。棠澄疯狂上头,一顿狂撩。恣意骄傲惯了的男人忍了许久,冒了句你不记得我了?棠澄?记得啥?男人唇角淡扯,睨她,重新认识一下,江祁,那个被你甩了六年的前男友。棠澄!!!穿书女穿成我在恋爱综艺里爆红这本书的女主之后,认定只要自己维持人间小太阳人设,就可以与男主江祁的cp出圈爆红,走上人生巅峰。谁让书中的黑月光女配棠澄作为她的对照组,满嘴谎言,既假又茶,人设虚假,空有一张好脸。结果节目刚开始录制,男主江祁和女配棠澄成功配对了?穿书女???就离谱,离离原上谱!分手五年,江祁仍然放不下棠澄。他为了她进娱乐圈,有关于她的消息,半点都不愿遗漏。各种红毯走秀颁奖典礼,两人擦肩而过无数次。她对他,永远客套一笑。这回追随对方脚步参加恋综,他知道棠澄一定又会假装不认识他。谁曾想,第一天见面,棠澄第一个来到他面前,笑靥如花喊他,哥哥。江祁理智瞬间溃不成军,他缴械投降了。如果可以,他恨不得命都给她!...

大枭雄

大枭雄

小时候不懂事,在开小卖铺的时候欺负了一个偷东西的女孩都说枭雄虎人大多出自屠狗辈,只有白手起家之人,才会舍得那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那一年,我如狗一般忍辱负重,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只为有一天能君临天下!那一年,我白手起家,孤身闯京城,势如猛龙过大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为所有人记住我的名字!有事可联系本人QQ86841233...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