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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行都是一个日期,日期后面是一句话。都是他sn用的签名。8月25日:给无忌找了个新女朋友,臭小子开始发春了。9月12日:车载cd突然卡碟,开到修理厂折腾了一个下午。10月8日:钢琴太久没有调弦,声音乱得一塌糊涂。昨天:冬日暖阳,岁月静好。明天:天气冷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看到雪景。明年l月1日:新年快乐。记得要许愿。后年12月20日:在地铁站的楼梯上认识一个人的纪念日。他几乎把未来好几年的签名都想好了,一天天,一字字认真地记下来。“他写完了,就逼我答应他每天按这个换签名上线。我想,他至少每天有一段时间是快乐的。”乐诚无奈地笑笑,“其实他骗谁呢?就算我替他上线给你看,但是你早晚都会知道他不在了的。”秋晨看着笔记本上他潇洒俊逸的字,伸出手指,一行行,一页页,小心而珍重地抚摸着,就像摸着他熟悉的温热身体。“暮衡,你是个傻瓜。”她合上笔记本,放在胸口喃喃地说。“是挺傻的。”乐诚支着额头看她,“我从来没见过他疯狂成这样,以前谈的那个女朋友我也认识,他总是对人家不冷不热的,人家受不了才分的手。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你,你猜他说什么?居然说你明白他的心,从一开始看到他的照片时就明白。”“我不明白。”秋晨摇摇头,“我也不配。如果我真的明白,就不会……”她说不下去,捏着那本笔记本的手指微微颤抖。她没有资格忏悔,她已经没有机会求他原谅,更没有机会对他好。她曾经答应他的以后,都变成空话,像雪花融化般,悄无声息地消逝了。乐诚临走之前,把纪暮衡的sn密码告诉了她。“我留着也没有用了。”他说,“就当是个纪念吧。”他的密码是fet,是那家酒吧的名字。她在那里唱《eyeson》,她在那里第一次确定他是萧远山。秋晨登陆上去,发现他的好友只有她一个。那个小小的灰色头像,曾经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一点儿联系。她盯着他几乎空白的sn界面看了很久,直到系统弹出—个对话框:您收到了一封来自顾知其的新邮件。看清楚发件人姓名的那一瞬间,她只觉得心里绞痛,却忍不住打开了那封邮件。顾知其的邮件很短,只写了一句话:秋晨已经回去了三天,我也终于想通,她已经不再爱我,而我并不能给她幸福,只有你可以。她再往下拉,后面是纪暮衡发出去的原始邮件。发送的时间,就在她刚到那边的第二天,是他去世前的一个星期。那封信也不是很长,前面一半很简单,只是告诉了顾知其她要去的消息,可后面一半,却看得她几乎窒息。打听你的消息,是我做过的最困难的也是最有动力的一件事情。我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赵秋晨到底哪一点令我如此无法自拔。也许只是因为她笑越来的样子很美。我曾经以为,我会是那个可以让她时时微笑的人,不管面对多少阻力,所有的问题都总有解决的一天。只是事到如今,我才不得不承认,我对她的爱仍旧太过渺小,在强大的命运面前,完全不堪一击。我并不相信所谓来生,即使有来生,我也等不及到下辈子再找到她。我只希望她这一生平安幸福,就算这幸福并不是我给的。或许你是最合适的人,因为你是她第一个爱过的人,而对我,她也许只是感激,喜欢,也许根本谈不上爱。所以,我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们在一起,才是我们最好的结局。祝你们幸福。她从未后悔到如此万念俱灰,却什么也做不了,甚至连眼泪都已经流不出来了。窗外漫天大雪,天地间明亮清朗,而他却不知去了哪里,她再也不会在冰天雪地里找到他温暖的怀抱。后来,她有好多天没有说过话,就在纪暮衡的家里待着,整理他的东西。把他的衣服一件件熨平挂好,把他的冰箱重新塞满他爱吃的东西,把他电脑里存档的照片全部打印出来,分门别类地收在相册里。她在家里走走停停,不时地摸摸他弹过的琴键,坐坐他坐过的椅子,站在衣橱门口,贪婪地嗅着他留下的气息。无忌要她在旁边陪着才肯吃饭,睡觉也要在卧室里,趴在窗边,也不再每天闹一次要出门,只是静静地蹲在她的脚边,陪着她一遍遍翻看他的照片。她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因为乐诚说,纪暮衡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让她看见他最后的样子,怕她受不了,于是她就听话地不去。那天她在家里,开着电视循环地放他们在云南的那段视频。他站在满山五彩的繁花里,笑着说:“赵秋晨,我爱你。”然后他们沉溺地亲吻,忘记周围的一切。她摸着无忌的脑袋说“无忌,你说你爹地会不会回来看我们?我们晚上不要开灯睡好不好?你蹲在门口,万一他回来了,就来叫醒我,好不好?”无忌只是呜咽一声,眼睛湿润。他当然不会回来看他们。他走了,没有办法回来。而她一直住在他家里,也没有人来打扰。她知道,他像平时一样,把—切都安排好了,才放心地离开。那么多天,她没有再哭过,吃得下睡得着,心情平静。她很清楚,如果她自己难过伤心,只会让他走得不安。所以她要好好地活着,她还要环游世界,戴着他送的指南针,她一定不会迷路。如果偶尔半夜醒来,她就起身看他留下的那本笔记本。她其实很想知道,他最后有没有留下什么话给她。可是没有。他一句话也没有留给她。他也没有刻意留下任何一样东西给她。不过她知道,跟他在一起时那每一点一滴的温暖美好,都是他留给她的纪念。她从未如此清晰地知道,这一生,她也许不会再有幸福,但也永远不会孤单。他一直都会在。有天晚上,秋晨自己一个人包饺子。正在和面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便拿起电话打给乐诚。“乐医生,你上次说,你们,去过美国?”“是。我有一个同学在纽约留学,跟着一个世界领先的肿瘤科医生,我带纪暮衡去了,可是他治不好他。”“你们一直在医院里?有没有去过别的地方?”乐诚思考了一下:“听说有一个晚上,纪暮衡一个人溜出去了。”“他说去哪里了吗?”“没有。”“谢谢你。我知道了。”秋晨动用了一切能找到的关系,以最快速度弄到了美国签证,飞去了纽约。已经是隆冬,那儿下起了鹅毛大雪,整座城市冰天雪地,街边的公寓尖顶被白雪覆盖,像是童话里的城堡。她来之前找过sbauer,果然不出所料,原来她来美国学习住过的那套公寓,被一个中国人买了下来。买主姓纪。听说买来以后就没有住过。而她在纪暮衡家里,找到了一把似曾相识的钥匙。她说过在美国的那段日子开心,说过要逃得远远的,他便给她找好了个避风的港湾,哪怕自己再也没有机会去了。秋晨到那间公寓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大雪下了整整两天,周围的一切都被银色笼罩。她打开门,房间里映着窗外的雪色,所有东西都泛着银白色的亮光。她扔下包,飞快地在公寓里到处寻找什么。她想,他那么怕自己知道他不在了,一定不会在自己家里给她留下只言片语。可是他不会没有话对自己说,所以,一定会留在这里。可她把公寓翻了个底朗天,也什么都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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