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 夜里高热(第3页)

“被子还是要捂严实了,等他发一场汗就行了。”郑大娘放了碗,轻声说道。

郑则点点头,垂眼握着哥儿的手没说话,不知在想什么。

哥儿睡着了察觉不舒服挣扎得厉害,好在不哭了,郑则牢牢地用被子裹着人不让他踢被子。

临近天光,哥儿发了汗,热度终于消退了,一家人松了口气,退热就好,退热了就不那么凶险了,后边仔细点养着就能好起来。

郑大娘想着他的衣裳估计湿透了得赶紧换,不然又再受了凉就麻烦了,好在天也蒙蒙亮了,农家人起得早,这会去请林秋也不算打扰,便叫郑则跑一趟。

林淼刚起来,这会儿在院子里洗脸,见到郑则脚步匆匆地往家里走来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

“郑则哥,怎么了?”

如果是杀猪,郑则一般都会在前一晚上告知他们,这会过来估计是发生什么事了。

郑则:“秋叔在吗?”

“在,小爹在厨房呢。”

林磊这会也走出屋外来,见到郑则很惊讶,问了同样的问题。

郑则没解释:“回头再跟你们说,我先找秋叔”,说着往厨房走去。

林秋在生火,鼓着腮帮嗡嗡吹火筒,倒也没听到屋外的动静。

郑则走进来说:“秋叔,娘请你过去一趟。”

林秋一听就知道是那孩子的事,便交代兄弟俩做早饭,他不定什么时候回来。

兄弟俩应下了,还问要不要帮忙,郑则摇摇头,“回头我再来找你们。”

郑大娘又翻出郑则旧衣裳,等空了再去买布给舟舟做新的,现下只能先应付应付。

林秋给哥儿擦了身子换上干爽的衣裳,又见他眼皮微肿,猜想他昨夜定是害了噩梦。

“幸亏着热度消了,”林秋摸摸哥儿额头,“他叫粥粥?听着像是小名,南边州府确实是喜爱喝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郑大娘:“昨晚发梦时一直喊着娘救救粥粥,喊得我心都要碎了。”

“怕是路上吃了不少苦头,”舟舟手上的守宫砂他是见了的,又说:“幸好没被人欺负了去。”

郑大娘知道林秋的意思,也点点头。

这一通忙活下来,他们家还没早饭,就没留人吃饭,林秋不在意:“我这会儿就回去刚好能吃上,你们也是辛苦了。”

临走前又说了有事随时找他。

郑老爹两头帮不上,就一大早去山上割草喂牛喂猪,来回跑了两趟,一家三口终于能坐下吃早饭了。

郑家吃饭没有什么不能说话的规矩,相反会习惯在饭桌上商量事情。

“吃完饭你俩去睡一觉吧,夜里也没能睡几个时辰,就不外出了,粥粥也要有人在家照看。”

郑老爹忙惯了,也没觉得有多累,想说晚上再睡也没事,还没开口,就见婆娘盯着自己看,他有些心虚,忙说:“好好好,休息休息。”

郑大娘哼了一声,又把林春柳找上门的事说了,郑老爹一听就把手上的筷子放下了,黑着脸站起身:“不都跟他们家说了别再提这事儿,我找郑永逸去!”

见自家汉子动了气,郑大娘赶紧把他扯回位凳子上,反而劝道:“你别急!我给打发走了,现在不是有粥粥了嘛,到时粥粥醒了我多带他出去走走,别人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也就是郑家把日子过好了,不然林家早就有多远躲多远,怎么可能还会把她侄女说给郑则,嫌贫爱富的一家人。

林立文自从考上童生,林家很是风光了一阵,女婿是软蛋了一点,但是大孙子有出息啊,况且还姓林!

郑则在一旁吃早饭没说话,对待林家,爹娘什么态度他就什么态度。

“吃饭吃饭。吃好了你爷俩去睡一觉,有什么事情休息好了再说。”

喜欢黏人哥儿变甜粥!沉稳屠户宠不够请大家收藏:()黏人哥儿变甜粥!沉稳屠户宠不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南方和北方+番外

南方和北方+番外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何以言欢

何以言欢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

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梦魂千弋+番外

梦魂千弋+番外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退婚狂妃:嗜血邪王的宠妻

退婚狂妃:嗜血邪王的宠妻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