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淼看着郑则哥叫喊,感觉还蛮新鲜的,没想到他能喊出这么多名头,他也喊道:“新鲜鲤鱼!多籽肉嫩!来看来挑!”
前头有一扇小门推开,探出来个中年夫郎朝两人招手:“卖鱼的,来,过来给瞧一瞧!”
“鲤鱼草鱼鲫鱼都有,个大肉肥,您看看。”
那夫郎蹲下身子,“怎么卖?”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十二文钱一斤。”
“鲫鱼少点吧,个头这么小。”那夫郎两个桶都看过,最后只抓了鲫鱼细看,桶里有水,鱼看起来还十分活跃有劲儿。
林淼:“你要几条,若是三条都要,十文钱一斤您带走。”
那夫郎还在犹豫,他原是只想买一条,郑则:“这鲫鱼新鲜肉嫩,熬出白汤给孩子老人补身子最好,先前卖得好如今只剩这三条,也就两三斤,再没有了。”
不知哪句话说对了,那夫郎说:“称吧!”
收钱后,两人在同一片居民区换了条巷子继续叫卖,早上带出来的干粮一口没吃,忙了半夜加一早,都有些饿了。
好在没过多久,有位管事模样的中年汉子追上来喊住他们,无奈道:“我说怎么老听见叫卖声就是没遇到人,你俩喊了也得在原地等等啊!”
郑则赶紧说:“我们兄弟俩第一次卖鱼没有经验,让您好找!鱼都在这儿了,您瞧瞧,瞧好了给您送家去。”
那汉子有些胖乎,停在原地喘了两口气才开始看鱼。
确实是活水鲜鱼,他家小主子馋鱼籽已经多日,听到两人叫卖“鱼肥籽多”便赶紧追出来看。
因着想吃籽,就只挑有籽的鱼买,最大那条鲤鱼肚子鼓胖便也被选了去,一共四条鱼,十六斤,管事没还价爽快给钱。郑则挪出一个空桶装好帮他提到后门。
再回来两人还有些感叹,没想到有人花钱买了整整四条大鱼,就为了吃鱼籽。
“有钱人随心所欲。”林淼说。
“嗯,是这样。”
剩下的六条鱼继续在巷子里叫卖,断断续续也卖完,皆是十二文钱卖出的。
牛车赶回家,刚停稳当,郑则瞧见周舟单脚一跳一跳从草棚子里出来,绷着小圆脸开口就问。
“郑则,你是不是掉进水里了?”
孟辛起身靠在粥粥哥旁边充当小拐棍,周舟着急追问:“是不是?”
猜他看到棉衣棉裤了,郑则早上走得急,换下的一身衣物随手放在椅子上,“是捞鱼沾湿了,没掉河里。”
郑大娘端着鸡食盆从篱笆院门走进来,听了这话手里的棍子“咚咚”敲了木盆两声,看了儿子一眼。郑则不明所以。
周舟生气:“骗人!石头都说你掉河里了!”
提着木桶准备下牛车的林淼闻言瞬间提起眉毛,他哥确实问什么说什么,很怕舟哥儿再次求证,他赶紧往前院走去。
“今早石头路过家门口,粥粥问了他一句。”郑大娘也知道,是大坤告诉她的,说天灰灰亮瞧见儿子身上湿的,就差冒白气,一看就是跌河里了,这话可把她吓一跳。
老两口没敢告诉周舟,没想到他自己发现了。
眼看夫郎生气要单脚跳走,郑则赶紧喊鲁康来牵牛,三两步走到小胖球跟前一把托起就往后门走,周舟穿回了那件秋香色棉衣,像只鼓鼓生气的黄色小鸡崽,小鸡崽还使劲敲了两下他脑袋。
“真没掉河里,滑了一下,沾湿半边身子。”郑则抱人回房坐着,尽量说得没那么吓人。
周舟抓着他的大拇指,别过脸去,难过地说:“那就还是掉进去了......天这么黑,你这样,你这样,”
“我知道我知道,石头阿水在,不会有事的,”郑则拢着人示弱,“粥粥,先别怪我了,肚子好饿,先让我吃口热饭成不?”
好吧,周舟心疼他:“你和阿水吃,叫他吃完再回家吧,给你们留饭了。”
看着高大的身影消失在房门口,周舟心里的难过未消。
半夜大家睡得正香,郑则就要起来挣钱,天这么冷,河边风大,他去镇上太早也没热饭吃,越想心里越是细细密密地疼,好多话说不出口......生活怎么就这么辛苦呢。
啊,能不能突然发财。周舟苦恼挠头。
他郁闷了一会儿,单脚跳去整理床铺,把枕头拍软和,又把窗户合上,使劲拉衣架立在窗前,挂了两件衣服遮光,这才重新跳回桌子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