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末的傍晚,我去了小镇边缘上的一座教堂。这座教堂虽然不大,但在建筑格局和浮雕、花棂的建造上与我家乡的哥特式教堂一样考究,厚厚的石墙,尖锐的塔顶……当我欣赏大片的玫瑰窗时,一桩怪事发生了:一片巨大的阴影掠过,让那透着夕阳之光的彩色玻璃窗完全黯淡下来。那飞过去的东西像是一架老式的小型飞机,但飞机的机翼可不会那样不断上下扇动。”
容墨将未知巨鸟出现的这一章反复读了好几遍,随后将这本自传体小说合上。由于现在他和林夏在电车上、周围有很多人,他说话时便刻意放轻了声音:“作者好像在自传里说过,这一幕是他在某个边陲小镇上亲眼所见,由于心中疑惑未解才将它写到了书里。但谁知道真假呢?说不定,这人只是在发挥小说家丰富的想象力和绝佳的编造力,让笔下的故事变得更加神秘罢了。”
“但千百年之前,雷鸟的传说就是从这个地域发展起来的。而你的父亲也是在这个小镇上拍到了巨鸟的身影并拾到了它的羽毛。”林夏说到这里,忽然将头转向隔壁坐着的乘客,问道:“不好意思,请问这个镇上有几座哥特式教堂?”自从有了世界通用语言,异国人之间的交流已经不成问题;虽然当地语言和二人的国语不同,但一般交谈也没什么障碍。
那人皱了皱眉;一个肤色长相迥异的外乡人、又是个气息嚣张的alpha,这未免让他心中不快。但他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林夏:“两座。”
容墨在一旁听着,此刻终于松了口气:“还好,这样我们两个分别踩点就可以了。”林夏将视线收回来,问容墨道:“你一个人可以?我怕那只鸟把你叼走。”
“别小瞧我!”容墨不服气地争辩道,意识到吸引了周边人士的目光,他连忙再度压低声音:“就算M国这几年有很多鸟类伤人的事件,但最夸张的也仅仅是‘未知巨鸟捉住十岁男孩并带其飞翔三十余米’。我都多大了,怎么可能被叼走?再说我又不是死的,它扑过来,我就不会打它走吗?”
“你没研究过这里原住居民的信仰?”林夏奇怪地看着他:“在他们相信的神话故事中,雷鸟可是能够呼唤雷电的巨大生物,比人类体型都要大得多。就算是现在,他们每逢朔月之日也都要将雷鸟的神像摆出来进行祭祀活动。”
“可那神像是个人身鸟面又长了翅膀的怪物,当地人把它们做成了两三米高的大型木雕,还说是按照雷鸟之神的真实个体大小塑造的。不过,我尊重他们的信仰,但不相信信仰中的生物能够活过来。”容墨嗤之以鼻:“如果真有一种生物与他们在部落中竖起的高大木雕外表相同,那这根本不是鸟,而是鸟人。”
林夏对于容墨的贫嘴早已习惯。他思考了一会儿,正打算再说教对方两句,容墨却先扯住了他的手臂:“别发呆了,我们到站了。”林夏随着对方站起,将目光投向对方握在自己手臂上的那只手。
从前分明都不愿意和我有身体接触,现在已经有所改变了么?但是,作为一个o的气息完全不敏感、甚至对于自己偶尔撩拨别人的行为毫无自觉,这算是某种“天赋”还是神经大条?
容墨的确没有想太多;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恢复了o的气息不甚敏感,但他的原则一向是“想不通就不想”;更何况,在他看来,这种感应迟钝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至少他不会无法自己地对别人产生好感与归顺心理。
“这地方又小又偏,咱们之前也没有买到地图什么的。我们自己逛吧,反正这镇子面积不大,逛遍了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先生,您要去哪里?我可以为您带路!”一个洋溢着兴奋的稚嫩声音在背后响起。二人不约而同地回头,只见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子站在他们身后,满脸期待地看着他们。
看起来非常有活力,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子;容墨观察片刻,得出了这个结论。而林夏的评定结论则要客观简单许多:这是一个本地未成年beta。
“你想带路?现在可是工作日,不会耽误你上学吗?”容墨微微弯下腰去、让男孩不至于抬头看他,笑眯眯地说。男孩摇了摇头,说道:“你们可能不知道,今天是建国日,所以我们有三天的假期。所以如果你们有需要,这几天内我都可以陪着你们!”
容墨直起身子,低声问林夏:“这孩子蛮可爱的。你觉得怎么样?”林夏冷淡地回答:“无事献殷勤。”
容墨怒目而视:“你放过他吧,他只是个孩子。还有,你别总是板着张脸,把人家吓跑了怎么办。”林夏瞥了他一眼,随即低头问那孩子:“为什么?”
男孩有些赧然地低下了头,而后喏喏道:“如果你们需要人带路的话,我比那些政府注册的成年向导收钱少很多的。”言下之意,便是说他想为二人带路实是为了挣点外快了。
容墨仔细打量着面前的男孩。他看人首先看对方的长相眼神,因此对男孩的第一印象仅仅是富有朝气和活力;如今细看才发现,男孩的裤脚已经褪色了,还露出了一截袜子、显然已经不够合身。从男孩的衣着,容墨已知道对方家庭不十分富裕,于是向林夏打了个眼色。
其实林夏是很不想让这个孩子带路的。他们已经知道在这附近经常发生猛禽袭击儿童的事故,那么,让一个素昧平生的孩子与他们涉险未免不妥;同时,二人的行动也会因此而有所限制。此外,也许是因为感情逐渐萌发、变得明了,他的独占欲越来越强,根本不想有第三个人插到二人中来。但现在,容墨正认真而期待地看着他,咨询他的意见……
“如果你觉得我们需要向导,那么带着他也无妨。”林夏终于松口。
听林夏这么说了,容墨不由得松了口气。虽然容墨想帮这孩子一把,但他也很看重林夏的意见;如果对方不答应,他也只能怀着遗憾地拒绝这个男孩。他凑到林夏耳边说道:“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放心吧,如果遇到危险,我会负责保护照顾这孩子的。”
林夏对此进行言语打击:“你能顾好你自己,我就谢天谢地了。”容墨在对方时不时的毒液攻击下已经习惯了,此刻并未还嘴,而是向那孩子友好地笑道:“我们两个可是要步行的,你吃得消么?”孩子一挺胸脯,大声说道:“当然!”
“那么,你们这座小镇上有两座教堂,是吧?我们想去它们所在的地方看看。”
到底是当地人对这地方更加熟悉,男孩很快将他们引领到了一座教堂所在的广场。但二人看着广场上的喷泉、来往的行人以及附近的商铺,就知道他们要找的肯定不是这里了:就算传说中的巨大雷鸟真的存在,它也不会出现在这种房屋林立、人来人往的热闹中心区。
虽然小说中的内容不可当真,但一定也有可以借鉴的地方;想到之前在书中的描述,容墨问那个带路的男孩:“我们寻找的恐怕是另一座哥特式教堂。它应该在小镇的边缘上,而不是在这么热闹的地方。”男孩眼睛一亮,说道:“另一座教堂的确在有点偏僻的地方,我想你们是外来的游客、应该不会想去荒僻的地方,所以就带你们来了这里。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那儿!”
二十分钟之后,三人虽然尚未走出小镇,但路却由平整的道路变成了石子泥土铺就的坑坑洼洼的狭窄小路,视野中能看见的房子也越来越少。容墨几乎以为他们走错了路、正往某个荒无人烟的荒地前行。这时候,容墨心中已经有些乱了;然而奇迹的是,当他无意间瞥见林夏冷静的表情时,忽然觉得心中的波动平定了下来。
“我们到了,就在那儿。”男孩指着在众多房屋中冒尖的高塔说道:“从前这儿更加荒凉,但从前年开始,附近有人陆续地把地买下并盖起了一些房子,所以已经好了许多。”容墨向林夏看去,无声地说道:这地方够荒凉,应该不会错了。
林夏却是摇了摇头,轻声回道:“恐怕还是错的。还记得报道中是怎么说的吗?过去五年内,在M国境内发生了数百起猛禽伤人案,在这小镇附近尤甚。虽然你父亲与我通信时并未聊到细节,但‘偏僻之处的教堂’,其重点绝不会是‘教堂’,而是‘偏僻’——在那附近应该会有密林之类适合巨型飞禽生活和隐匿行踪的地方。在这附近居住的人类,恐怕受到飞禽攻击的可能性更大。”
“近五年都有伤人案例发生,但这里的人们却是前年开始搬到这附近……”容墨了然:“你的意思是,如果这附近真的有那种巨鸟生存,就不会有人居住到这儿来?”
林夏点了点头:“相比之下,我倒是觉得他们会搬到这偏僻教堂附近居住的原因很有意思。没人会无缘无故居住到这么偏的地方,就算是为了更接近教堂,也未免夸张了些。虽然有些人的确会为了他们的信仰而选择居住地,但我本人更倾向于较好的位置已经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居住。”
话说至此,容墨已经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走到那个四处张望的男孩身边,问对方道:“你们这镇上有弃置不用的教堂吗?”
男孩被吓了一跳,不是因为容墨突然发声,而是因为容墨话的内容:“我们的确有,但已经没人敢去那儿了。你们要找的是那里?为什么?”
“你可以当作是为了寻找刺激。”容墨耸了耸肩,随口敷衍道:“你说没人敢去?为什么?”
“那座教堂紧挨着森林,在那边有怪物出没。”男孩的身体抖了抖:“就在前两年,有个男人去教堂做晚祷,出来时因为与神父交谈了一段时间而落单。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跑进了那片受到保护的野生森林——他说是因为什么东西在追赶他。他感觉到那东西在抓挠他的后背,于是没命地向前跑;可他并没能甩掉那东西。那东西速度快得惊人,竟然跑到了他前面去,并且将他脸上的整块皮从下巴向上完全撕了下去,甚至连眼球都被挖出了一只。”
容墨听了也不由得一惊,胃中一阵翻滚。无论那伤人的是什么东西,如此残忍的致残手段也实在骇人听闻。“你说那是怪兽?为什么不会是变态杀人魔之类的?”
男孩摇头:“肯定不是。在那座教堂附近发生的离奇事件可不仅这一桩,我还听说过一件事。有位夫人前去忏悔时因为担心她的孩子,就推着她的育儿车去了教堂。她出来时仅仅是弯腰擦了一下鞋,再起身时,她的孩子就不见了!她是个很小心的母亲,甚至将育儿车内的安全带扣上;可就是那么短短的弯腰起身的时间,安全带被扯断了、孩子也不见了。这么短的时间人跑不远,周围却看不到其他人。如果不是怪兽,哪有人能有这个能耐?”
“谢谢你把听来的故事讲给我。”容墨向男孩笑了笑以示安慰,紧接着开始了自己的思考。
这些事件有可能是巨大的飞禽所为。在目前的记载中,世界上现存的最大鸟类是一种秃鹫,翼展足有三米多长,飞翔的时速超过50里。如果有一种鸟类,体型速度类似甚至大过它,同时又生有巨大的爪子和尖锐的鸟喙,那么虽然它不会刻意地撕去人的脸皮,但要在试图捕猎的过程中用爪子撕掉人脸上的大片皮肉绝非难事;同时,以其庞大的体型与惊人的速度,用爪子提起婴儿迅速飞离也完全可能。
林夏显然和他想到了一起去,二人对视一眼,而后异口同声道:“那正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这个皇帝有点用(神啊!请别让我穿越最终回)作者楚月完结番外小说简介身为万人之上的皇帝,他何曾如此窝囊过?先是亲手足为了权势背叛他,狠心置他于死地危急之际他又莫名其妙坠入时空洪流来到千年后他司徒家后世子孙的家里──可恶!这些子孙一点也不懂得尊敬他这...
AB年下明溪喜欢艾瑞斯,他的追求热烈而坦诚,每天端水送粥殷勤周到。偶遇艾瑞斯易感期,他把自己也送出去给艾瑞斯治病。明溪本来以为那是一场两情相悦的意外,直到他知道艾瑞斯喜欢某个omega。原来只有易感期的艾瑞斯,才是他的限定专属。艾瑞斯说我会对你负责。明溪不用了,那只是个意外,我会忘记那件事的。这场短暂的追求关系草草收场,一切结束,明溪还是军校里一个普普通通的beta,艾瑞斯还是万众瞩目的耀眼星星,两人此生都不会再产生交集。可某天艾瑞斯坐在机甲里,机甲luna冷不丁来了句艾瑞斯,他怀孕了。艾瑞斯面色猛然停滞,最终冷静下来,只说了一句不要让他知道。明溪是个beta,他热情乐观开朗,真诚善良,讨人喜欢。但他也只是个beta,没有信息素,没有omega身娇体软,一个不易孕的男性beta。艾瑞斯帝亚特,皇帝陛下的弟弟,公爵大人,帝国百年来唯一的SSS级alpha,他英俊强大冷酷理智,只有最优秀的omega才配得上他。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般配,不合适,不可能。就在全帝国都在猜想艾瑞斯会娶哪个美丽娇弱的omega时,皇室宣布了婚讯。艾瑞斯帝亚特公爵,将会迎娶那个不可能的beta。内容标签生子宫廷侯爵天之骄子甜文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明溪┃配角艾瑞斯┃其它一句话简介beta意外怀孕后立意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生活,终将收获美好的未来。...
五千年前,我们和古埃及人一样面对洪水肆虐,在大江大河中下游开启着世界文明四千年前,我们和古巴比伦人一样玩赏着世界上最精美的青铜器三千年前,我们和古希腊人一样的思考,诞生了一批影响世界历史进程,其言行早已深入民族灵魂的思想家两千年前,我们和罗马人一样四处征伐,开疆拓土,在华夏族的基础不断融合吸收形成了的汉族一千年前,我们比不可一世的阿拉伯人还繁盛富足,文化科技进入历史最繁盛时期,经济总量更是占世界多半当前年代,经过近两百年的贫弱,我们再次站起来和世界霸主美一决高下!公元2019,在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广袤土地上,省村一个四面透风的小屋里,一个扑街作者写了一本少年重生热血成长杀伐果断的玄幻小说,故事还得从穿越说起裙281163090不喜欢章章要收藏要订阅要月票要推荐要打赏,诸位自己看着来吧!老鼠宇宙红包群已完本。...
秋似弈是男频资深反派宿主,因为意外穿进了一本耽美小说。为了防止世界的崩塌,秋似弈一边兢兢业业保护主角,努力为他与命定之人牵线。一边扭转天地浩劫,拯救万千生灵。不想意外成为了无数人心目中的白月光,而主角看他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对劲本文感情真挚,剧情流畅,角色刻画生动,笔触细腻。身体病弱却武力值爆表的秋似弈,虽是反派却有一颗赤子之心。他以山河为局,与天地对弈,带领无数人跳出悲惨的命运,展示出了永远不屈服于困境的美好品格和主题。...
中古世纪唐朝盛年,歌舞升平,国泰民安,过着无忧无虑的长安百姓没有想到一场妖祸即将席卷全城。冥府监牢里关押的重犯十二灵妖集体越狱,逃亡最孱弱的人间。此事震动天界,玉皇大帝紧急派遣三位上仙,九位次仙赶往人间,以阻止这场妖祸。什么,红莲上仙也要去人间降妖?那妖惨了...
杨锋驻守大汉北疆十年。觉醒了神级召唤系统。李元霸李存孝杨再兴等虎将。刘伯温魏征狄仁杰等文臣。召之即来!组建杨家将。欺负曹刘孙。系统在手。天下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