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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数嘛,七分靠人,三分靠天,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哪。”归无常闲闲的,说得无比轻松。
我被他气得简直没话说:“我总算知道郦先生为什么叫你们是天下第一莫名其妙的夫妻了,我看你们是绝配!”
归无常哈哈一笑,突然说起来:“小姑娘,你嘴上说得挺硬,手下得也狠,但其实你还没对焕儿忘情,只是在生他的气吧?”
我猛地抬头瞪他一眼:“你怎么知道?”
“啊,这个嘛,”他笑得有些揶揄,“刚才你一直在叫焕儿萧大哥。”
我一下被噎住,恶狠狠地盯着宫门口的风灯,深吸一口气,突然开口:“那个笨蛋!白痴!死脑筋!头号闷葫芦!以为他自己演得很像是不是?明明就是想躲着我,明明就是害怕自己会拖累我,明明就是怕他死了之后我会伤心,明明就像写在脸上那么简单,明明说话都不敢看我的眼睛,明明就连傻子都能看出他在假装,以为我比傻子还笨吗?还是以为我还没有一个傻子了解他?那么丢人现眼的演技就想骗过我,还把自己装得那么贪婪嫉妒小心眼?他心里巴不得我把他忘得干干净净才好吧,这样他就能心安理得地去赴死!我都快要被他气死了,气死了!”
越骂越来气,索性骂到底:“混账!没想过他自己也是人吗?这么快就把自己当成无欲无求的死人?不爱惜身体还不算,连什么都不爱惜了!怎么能那么轻贱自己!气死了!气死了!”
归无常在一边哈哈大笑:“知道,知道了,你快被他气死了,所以才一定要打他一枪出出气?”
我“哼”了一声,挥挥拳头:“那是,我一口气憋了那么久,不好好教训他一顿,我就要先被他气死了!混账!混账!”
归无常笑着点头:“我知道,我知道了,他也是个混账。”
我扬眉一笑,看到高举到眼前的拳头,我就是用这只手握着他教会我使用的火枪,把一颗子弹射入了他的胸膛的。
我笑了笑,放下手:“归无常,其实那天打伤了他之后,我又把打空的火枪重新装满了子弹。现在想想,当时幸亏他隐瞒了自己的伤势,如果那一刻,他让我看到了他胸前的伤口,或是他的脸上出现了哪怕一丁点儿痛苦的神色,我只怕就会马上举起枪,把子弹全都打进自己的脑袋里。
“我那时真是疯了,满脑子都在想要是他真的死了的话,是被我这双手杀死的,那么这次我应该可以和他一起去了吧?既然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么死了的话,总算能够在一起了吧?”我笑了笑,“归无常,我快疯了吧?简直像一个地道的疯子!”
一片寂静,归无常没有回答。
我挥着手笑了:“其实那次只是想出气,我也认真想过了,既然他希望我忘了他,他希望能够在走的时候少一些牵挂,那么我就努力装成已经忘了他的样子,至少要装得比他好,不要让他看出破绽。如果他觉得这样会好一些,那么就让他这么觉得吧。”我笑了起来,“看吧,我这事做得可是比他漂亮多了。”
归无常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拉拉他的袖子,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愉悦一些:“都站在门口说了这么半天了,咱们快点进去吧,你也好休息一下。”
归无常点点头,却并没有移动脚步。
“你不想留在紫禁城里,还是想出宫对吧?今天就勉为其难,算是为了我留下来吧。”我冲他笑了笑,“你们父子长得这么像,看着你,我总觉得就像在看着他一样,而且,在你面前不用假装,就让我多看你一会儿,怎么样?”
归无常看着我,笑了笑,点点头,总算肯跟着我移动脚步,走了两步,他忽然开口:“对不起,先辈们种下的祸根,却要你们来承担。”
我轻笑着:“我知道,即便这个帝国在别人的眼中已经注定会走向灭亡,你们还是要去挽救它,只不过挽救这个帝国,却要放弃他的生命。”我笑着摇摇头,“这样想真是讨厌,好像一切都是命一样,很不舒服。”
归无常笑了笑,和我一起进了门之后却又突然说了句:“这次天山派挑战中原武林的行为,一定是落墨授意的,她要在天山下要了焕儿的命。”
我一下子愣住:“那么她是一定要萧大哥到天山去了?”
归无常点头:“只要焕儿不去,天山下的争斗一定没有结束的一天。落墨已经没多少耐心了,她要把焕儿引出金陵,在形势险恶的天山下杀了他。”
我深吸了口气,点点头。
归无常笑了笑:“如果焕儿真的去了天山,你怎么办?”
“当然是跟着去了。”我回答得毫不犹豫。
归无常笑笑,没再说话。
进到宫中叫来小山,安排归无常休息后,回到寝宫,我一头扎进被褥间睡熟,一夜无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归无常已经不辞而别了。
余下的几天,就是忙碌着准备大葬的各项事宜,但是不等事情安排出个眉目,宏青就从金陵带来了消息:凤来阁的人马在前方情况危急,萧焕已经带着阁中剩余的精英,赶往天山去了。
收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天,天气很冷,滴水成冰,厚厚的乌云从北方的天际直压而来,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就要来了。
连对萧千清说一声抱歉都来不及,我就带着他给我准备的指南针、地图、冻伤药,还有一件猞猁裘披风上了路。
出京师,过阴山,自玉门关入疆,我沿着狭长的丝绸之路赶往天山,迎面是凛冽如刀的塞外寒风和粉蝶般飞扑的大雪。
从我出京的第二天起,雪就下了起来,先是零星的雪粒子,时断时续,接着就是鹅毛一般的大雪。等到第四天黄昏,漫天的风雪像是疯了一样,盘旋呼啸着从大地上席卷而过,沿途携起地面的积雪,横扑向茫茫的大漠。
马匹在暴风雪中举步维艰,马前五步之外就是白茫茫的一片。细小的盐粒一样的雪末从领口和袍底灌进衣服中,风帽的边缘拍打在额头上,像是刀割一样。
我在这样的大雪中跋涉了半个时辰,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一处驿站,看到风雪中的那座石屋,我总算松了口气。
把马拴到马厩里,来到驿站供旅客休息的小屋,生了炭火的小屋中挤满了躲避风雪的旅人,我走进去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
就算是故意低声敛气,因为披在身上的那领猞猁裘太过华贵,我还是被人多看了几眼。这地方地处边疆,又是江湖侠士们活跃的地段,形形色色的人很多,屋里的旅客们并不太惊讶,看了我几眼之后,就又围成一小堆一小堆地聊天。
大风雪中这一隅宁静温暖的处所,让人油然生出亲近信任之感,这些旅客的话都很多。
离我较远的那几个围在一起的人头带毡帽,脚穿马靴,高鼻深目,看样子似乎是过往的西域客商。离我较近的这些却是中原人士的打扮,他们有一句没一句聊着的,是近来武林中最受关注的大事—中原武林联合围剿西域天山派的战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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