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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翻身桃儿(第1页)

老太太看林大树居然一下子买了那么多肉,心里疼得跟什么似的,又听到林大树说的话,顿时熨帖许多,想着这傻小子娶了媳妇之后居然还稍微开了点窍,知道孝顺自己了,她自然知道秦氏为啥不高兴,但也懒得去管,颠着小脚赶紧将肉都拿过来:“在这里愣着做什么,老三说得不对吗?赶紧干活去!”

秦氏不乐意:“娘,我活儿都干得差不多了,就让我来烧肉吧,你去歇一歇。”

老太太冷哼:“平时没见到你这么积极往厨房跑,让你做,等上桌子之后,也不知道还剩不剩得下一半。”

她懒得跟秦氏废话,斜了旁边的袁氏一眼:“老二媳妇进来帮我打下手。”

袁氏被点名,便老老实实地点头,婆婆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敢有半句忤逆,她便在秦氏几乎要燃烧起来的目光中,低着头跟钱氏进了厨房。

秦氏简直要咬碎了一口牙,那杜氏给自己气受也就罢了,那袁氏又算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也敢不看自己的脸色,看来是时候要找时间好好教训她一下了!

林大树满心满眼都是媳妇,一溜烟跑进屋子,见杜氏站在门口等他,一颗心都要化了,他还记得自己风尘仆仆的身上不干净,忍住了想上去抱抱她的冲动,笑得嘴巴都咧到耳后根了:“媳妇,我回来了。”

看着他的傻样子,杜氏也忍不住笑,嗔怪地看了他一眼:“去洗洗手才能抱宛桃。”

林大树傻呵呵地点头,然后神秘兮兮道:“媳妇,我给你买了个东西。”

他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帕子,在杜氏好奇的目光中一层一层地打开,最后,露出了一支翡翠簪子。

这簪子的用料说不上好,但是却出乎意料地分外精致,在阳光下泛着碧绿的光泽,杜氏见过许多好东西,甚至宫中赐下来的都没少见,她自己也有不少金丝的,银丝的,翡翠的簪子,非常华美,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有些普通的簪子,她心中涌起的喜悦感,是以往都没有过的。

林大树有些忐忑,他知道媳妇不缺好东西,这般普通的东西未免能入她的眼,但是这确实是他能力范围内能买到的最好的东西了,即便媳妇不是真的喜欢,能让她笑一笑就好。

杜氏面颊有些红,她抿抿嘴,往外头瞧了一眼,小心地问他:“你哪来的钱买这个。”

说起来林大树有些心虚,他小声道:“这次主家给涨了银子,加上平时吃食上的贴补,有三两银子,比以往要多许多,娘不知道,我便拿来买了簪子。”

簪子花去了林大树一两银子,在此之前,他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买这么贵的东西。

林大树呆头呆脑的,杜氏万万没有想到他还有这般浪漫的一面,心里甜滋滋的,她对着镜子将簪子别在如云的发丝间,回头朝林大树浅浅一笑:“好看吗?”

林大树沉浸在媳妇的盛世美颜中,忙不迭点头,果然好看,他买簪子的时候便想着清容戴上之后定然好看,这银子没白花,就算被娘发现了,打一顿都值!

杜氏忍不住一笑:“傻乎乎的样儿。”

三房这里浓情蜜意的,厨房里更是忙得热火朝天,本来老太太想将这些肥肉全都炼猪油的,但是下锅之前,看着白花花的肉,又改了主意。她毕竟也是许久没尝到肉味了,见到肉怎么能不动心?咬咬牙,还是决定奢侈一回,将肥肉分成两半,一半做肥腻的红烧肉,一半做用来炼油,剩下的油渣子里面放上白菜叶子炒,也是难得的美味。

其实老太太也更喜欢肥肉,她瞧了那些瘦肉一眼,想着老三还是不会过日子,这瘦肉没油水买来做啥,还不如买些肥肉呢,但是这些也都是老三出去挣回来的,他既然心心念念让媳妇吃瘦肉,也没必要跟他对着干,三媳妇也是个懂事的,对她好,自己自然能得好处。

还有初墨那孩子,那么清瘦,是应该好好补补。

她将瘦肉做成了两份,到时候专门给那两个人吃。

中午这么多就差不多了,肋骨放在井水里冰着,等明天再炖汤,老太太这么计划着,觉得很是满意,不一会儿,厨房便飘出了醉人的肉香,村里面能吃上肉的毕竟还是少数,这香味顺着风一路飘了很远。

闻到的人都不由看向老林家的方向,啧啧道,这娶了一个有钱媳妇就是不一样,这肉都吃上了,以往可没见老林家这么大方。

林小苗盼着肉已经盼了许久了,平时绝对不会进厨房的她,今天在厨房守着,老太太怎么赶都赶不走,最后等肉块出锅的时候,林小苗美美地蹭到了锅边食,吃得满嘴流油,抹着嘴想,肉真是好吃啊,如果能过上每天都吃肉的生活,那该多好啊。

秦氏在屋子里闻到了香味,早就坐不住了,偏偏屋子里两个女儿坐得很老实,虽然对不经常吃到的肉也很动心,但是一个个乖得跟什么似的,她望了一眼厨房里林小苗上蹿下跳的身影,气不打一处来,便拎着林菊的耳朵骂道:“你们怎么这么笨,那个丫头片子能在厨房里吃肉,你们怎么不去?”

林菊诧异地看着秦氏,她又不是不知道,老太太疼林小苗,她们这些孙女又算什么,秦氏心里自然清楚,就是因为清楚,就更生气了:“你就去讨,我看那个老太婆能忍心一块都不给你们吃!”

林菊觉得秦氏一定是疯了,她也不敢跟秦氏争执,只怯怯道:“我不想吃。”

秦氏都快要炸了,脾气越发暴躁起来,林菊只希望赶紧开饭吧,要不然秦氏定然要将这房顶都掀翻了。

终于,在一家人的翘首以盼中,这顿丰盛的午餐终于开始了,秦氏早就按捺不住,今天显得特别勤快,早早地就去摆碗筷了,老太太优哉游哉地让袁氏将肉端上来,然后往上首一坐,道:“菊子,快去叫初墨出来吃饭。”

林初墨读书很是勤奋刻苦,从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就开始读书,除非必要,绝对不肯将书放下来。

他也闻到了飘在空气中的肉香味,但是即便他平时也没怎么吃肉,但对肉并不那么热切,所以看到大家跟以往完全不同的精神面貌,他还是惊了一下。

老太太笑得分外灿烂:“初墨啊,娘知道你不喜欢肥肉,给你做了芹菜炒肉丝,你今天就吃那个就行了,你这孩子读书费脑子,要好好补补才行。”

林初墨道:“谢谢娘,娘平日里辛苦,是该多补一补,儿子吃什么都是一样的。”

他说话文绉绉的,却并不像有些穷酸秀才那样咬文嚼字,听起来很是悦耳,老太太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就是专门做给你和老三媳妇吃的,你那份必须吃完,少吃点饭,不吃完不许去看书。”

林小苗扒着饭,狼吞虎咽的,含糊不清道:“四哥要是不喜欢,那就由我来吃吧,反正我多少都吃得下。”

老太太瞪她:“吃饭还堵不住你嘴,你不许动筷子。”

杜氏也安安静静地吃着自己那份,老太太手艺还不错,做的这菜分外用心,她吃得也挺舒心的,就连秦氏也顾不得生气怨恨了,肉摆在面前,她吃相跟一头饿狼似的,谁知道这次吃完下次吃要到什么时候,她得趁着这个机会多吃点。

所以,这顿饭吃得还是比较和谐的。

林大树想媳妇,也想女儿,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之后,他迫不及待地抱起女儿亲热亲热,宛桃也想好几天不见的林大树,眼睛笑眯眯的,看得林大树心都快化了。

小孩子长得快,一天一个样儿,三个月的宛桃出落得更加可爱,林大树抱在怀里舍不得松开,在门口那棵桃花树下闲逛,桃花是早就开败了的,浓密的桃树叶子中藏着青色的果子,在渐渐炎热的天气里,蓬勃地生长着。

凡是遇到人,特别是一些大婶大妈,看到宛桃总忍不住夸几句,宛桃才三个月大,村里人都传林家不知道烧了什么高香,生出一个这么冰雪可爱的闺女,又因为杜氏养得精细,跟那些大户人家的娇小姐也不相上下。

闺女和媳妇被夸,林大树有荣与嫣,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他身上好像除了一股憨厚劲儿,没什么可夸奖的,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娶了清容,生下这么可爱的闺女。

宛桃明显感觉,自己身体一天比一天壮实起来,好像不再像之前那样,觉得哪哪儿都是软软的了,她其实早觉得自己能翻能动了,但是又怕要是太心急伤了自己这个小婴儿的身子。

当一天傍晚,她刚刚睡醒,外面正好是彩霞满天,她侧着脑袋看了一会儿,在院子里听到了杜氏的声音,便下意识地翻了过去。

正一幕正好被刚要进来的杜氏看到,她一怔,随即惊喜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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