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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缩了一下,她马上转身,没喝完的水杯被猛地放在吧台上。
虽然已经背对着栾驰,但是那种被他的视线快要将脊背灼烧出一个大洞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
她暗暗后悔,一阵头皮发麻,他并不认识现在的自己,刚才不应该那样的反应激|烈,这岂不是做贼心虚。
自从上一次在“808”和栾驰一|夜春宵,婴宁也考虑过,是不是要马上离开“风情”,再找一个赚钱的地方。
但她心头惴惴不安地观察了两个晚上,却暗自松了一口气:栾驰虽然也会偶尔在酒吧里出现,可是却从不过问生意,只是每晚会在吧台这里坐上半个小时,喝两杯酒而已。
而自从上一次得到了酒吧经理的赏识,婴宁就和其他两个酒水促销“平步青云”,可以到楼上的包房上班,不用再在一楼的散台费尽口舌,每晚的销售额都比从前翻了几番,极为可观。
既不会撞到栾驰,又有钱赚,几次犹豫之后,婴宁还是选择留在了“风情”。
她想要尽快攒到足够的钱,能让自己出国深造,继续学习珠宝设计,而不是现在这种,白天靠画画,晚上靠卖酒艰难度日。
“好了,不开工我就回去补觉了,走了,小扣。”
婴宁匆匆抓起放在吧台上的包,刚要迈步,不想头顶洒下一片暗影。
不用抬头,她也知道是谁。
低着头,她冷静下来,小声开口道:“老板好。”
反正来酒吧的人,无论是客人,还是钟万美的朋友,只要一律称呼为“老板”就好,不会出错。
说完,婴宁就想装作不认识地离开,快步从栾驰身边经过。
众人虽然好奇,但却没人敢出声,都很不解,栾驰为什么会忽然从桌边站起来,径直走到吧台前。
他伸手一扯,抓着她的包。
地摊货,25元钱,仿照大牌的设计,很可爱的电光蓝色,只可惜质量堪忧,栾驰一拽,那拉链就一分为二,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全都涌了出来,跌了一地。
一根口红,一面化妆镜,一支普通型号的手机,一个零钱包,一包纸巾,还有一本书,相对于其他女人的手袋,这里面的东西少得可怜。
栾驰愣了一下,他没想到居然能把她的包给拉扯坏。
婴宁连忙松开手,蹲下去捡着东西。
他也蹲下来,手伸向那本书,竟然是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什么时候开始,连酒吧的打工女都这么有学问了?!
“你看的?”
栾驰忍不住问道,对面的女孩儿点点头,“坐地铁无聊的时候翻翻。”
说完,婴宁把东西全都兜在怀里,用T恤裹着,站起来,飞快地走向大门,腾出一只手,推开门,整个人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嘘!”
“哈哈!”
众人忽然反应过来,还有人把手指嘬在嘴里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原来驰哥去泡马子去了!”
“小|妞儿很正点嘛,驰哥有眼光,怎么不马上拿下啊!”
一大群男人此起彼伏地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栾驰笑笑,又走过来,坐下后,端起酒杯,嘴角一勾,大声说道:“你们胡说什么,老板娘对我那么好,我怎么会在外面乱来。算了算了,我自罚三杯,你们就当什么也没看见!”
大家顿时跟着一阵起哄,随即,也都把自己的酒杯满上,继续开心地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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