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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些许沙尘气息的微风吹过旅人低垂的兜帽边缘,让几缕飘散在外的发丝轻轻飞舞起来,他对此并不介意,甚至有点享受。任何一个深入北地,经历了足够多凄风苦雨天气的旅人,都会对此刻只能吹动发梢的清风十分欢迎,更别说它还捎带了些日光久晒的暖意,温柔得宛如少女拂过脸颊的手指。
至于混杂其中的沙尘么……毕竟是喜欢扛着粗棍和标枪出门驱狼赶熊的北地少女,指头上有点薄茧再正常不过。
奈哲尔步履悠闲地行走在街道边缘,饶有兴致地从兜帽下方打量身旁熙熙攘攘的人群,北地国都赫尔拉特的繁华程度,光看这个集市的大小便足以证明,整整两刻钟的漫步过去,街道的尽头看上去依然十分遥远。幸好他并不赶时间,而充满了民族风情的街道对奈哲尔来说也挺新鲜。
他曾去过被民众们传唱向往的南方明珠喀莎,那座以贸易闻名大陆的城市里遍地都是商铺,就连普通的居民都偶尔支个小摊做生意,最热闹的集市几乎汇集了穷尽人们想象的诸多色彩,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回荡在被海沙涂抹成雪白的墙壁与屋顶上,高远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清澈深邃得恍如最上乘的青金石,原本橄榄绿色的大海在天空的映照下变成了葡萄般的紫色,到处盛开的鲜花,成山成堆的香料和街道摊贩上正在烹饪的食物的香气,这些东西跟海风的咸味一起混杂在浓厚的水汽里,发酵成某种叫人微醺的味道,哪怕尚未饮酒,漫步其中也会有种陶然的沉醉感。
连潮湿炙热的海风刮过的时候,皮肤上溢出的汗水都让人觉得轻松舒畅,那是个会让人怀疑自己是否还在人间的城市。
北国的风貌显然没有南方那么绚烂,常年作祟的风沙让人们必须紧紧关上门户,为了能够适当地展示商品,商人们向金歌沙漠的另一头,同样饱受风沙之苦的龙人国度的同僚们学习了经验,采购来大块大块的玻璃,用那精巧奢华的人工造物装点橱窗,可惜这些美丽却脆弱的好东西没能挺过北地的寒潮,在雪落的日子里被纷纷冻裂。不过商人没有因此气馁,他们永远知道该如何利用每样商品的剩余价值。叫来木匠在宽阔的木门上雕刻活灵活现的商品,排列在整齐窗格的图案上挖出镂空,将碎掉的玻璃,打磨透光的蚌壳,甚至是魔兽的软壳染上颜色之后镶嵌其中,昏暗的日光透过这些五彩缤纷的窗格,将店铺之内装点得流光溢彩,北地彩格窗就此闻名,据说后来整个奥勒维的木匠们都借此大赚了一笔。那些镌刻着各种琳琅商品的鲜艳木门就是北地人无词的哼唱,牢牢吸引着所有沿途的视线,把手上代表营业中的小牌被不断开阖的大门撞得噼啪作响,几乎没有停歇的时候。外面摆摊的小贩就没那么出挑,但他们同样懒得张嘴,于是便灵活地将摊位支在雕刻了类似商品的木窗旁边,用漂亮的染色绳索将轻便的货物悬挂在窗格下方,然后他们就能轻松地缩去墙角,晒着太阳等客人上门。
让奈哲尔看得流连忘返得不止是那些店铺,还有街道两旁式样别致的民居。
无论南方风暴海的诸国,还是东方十万大山的居民,都喜欢将墙壁刷得雪白,西方的龙人国度则偏爱用大理石建造屋舍,纯白和漆黑的坚固石料在布料的打磨下变得光滑闪耀,仿佛宝石,只有偏僻的北地人会筑起鲜红橙赤的屋墙,再铺以青蓝的瓦顶。
旅人的目光略过一片又一片挂满花盆的窗台,偶尔在屋檐下手绘的成片鲜花上流连,碾碎的魔兽鳞甲制成的颜料在日光下闪闪发光,丝毫也不比金粉银末逊色。街道上行走的人们与别处相似又迥异,比如哪里都能见到的,出来采买全家用度的妇人,只是她们逛街的时候并未挎着篮子,而是单手拖着门板大的拖车,在身后的道路上留下的深深车轴印,比如肩上扛着整头猎物,步履轻盈地去肉铺送货的年轻猎手,只是那猎物是一整头比猎手还庞大的野猪罢了。
但为此稍稍侧目的只有几个明显是外来者的旅人,普通的北地人都是一脸习以为常的样子,因此奈哲尔也没再继续关注。
来来往往的人们腰间许多都别着短匕,背上有长矛和粗棍,孩子们手里挥舞的并非树枝和茅草,而是石头和骨制成的小剑与锤头,街角晒着太阳,互相显摆谁的发辫编织得更精致的老头子们,手里的拐杖看似简陋枯枝,实际都是沉重坚硬的铁木杖。
北国尚武的传闻显然没有半点夸张,但也能够理解,这个被称为世界尽头之国的奥勒维,已经算是人类活动范围的最边境,再往北,便只剩下满是魔物和异种的无光森林,以及永恒冰封的生者禁地白海。白海那让人如履平地的冰封海面既没法行船,也无法捕鱼,而正常土地能够耕作时间的只有夏季短短的三个月,必须跟无光森林里的魔兽和异种们争夺猎物和果实,借此养活自己的奥勒维人,作风不够强硬的话,是很难在严酷的北地存活下去的。
集市虽然很热闹繁盛,货物的品种也足够丰富,但奈哲尔对物质并没有太大的需求,当他在一个摊位边停驻半天,仅仅只是觉得有些商品很有意思,想要多欣赏一会儿。因此这个基本只看不买,浑身上下都藏在厚重斗篷里的怪人很快引起了摊主们的不满,偏偏对方始终保持着礼貌,连观看的时候都只是略微弯腰,既没有打搅买卖,也没有随意触碰,因此小贩们也不好特地驱赶,只在他离开后,和左右的熟人抱怨两句发点牢骚。
当然,商贩们克制的态度也可能跟奈哲尔起身后,和周围的壮汉们相差无几,甚至隐隐有些超过的身高有那么点关系。
随着街道两旁的摊位越来越稀疏,这条漫长的集市街道也终于走到了尽头,但大街上的人流并没有因此变得稀疏,正相反,随着一阵阵兴奋地,宛如潮水般逐渐涌来的吵嚷声,附近的人群反而变得稠密和拥挤起来。
北地的通用语方言调子干脆有力,其实比绵软的南方音调好认很多,但那些本地人听清了远处的喊声之后都陷入了兴奋中,把话传得又响又快,因此直到被拥挤的人流裹挟了大半条街,来到一片足够宽阔的广场上,奈哲尔才总算弄明白了他们在喊写什么。
“决斗!是决斗!”
“有人挑战铁荆棘的首席!!”
不少人那么嚷嚷着,兴冲冲地往广场的某个方向走,而旅人毫不意外地在那里看到了某种类似角斗场的建筑,也有些年纪大的人耸耸肩,说着小鬼们的决斗有什么好看,一边抚摸手里的铁木拐杖,一边继续去跟朋友炫耀自己的烟斗跟发辫。
奥勒维并没有用奴隶跟死囚和野兽战斗来取乐的习俗,如果有访客想看血腥场面的话,他们通常推荐客人直接在初夏去无光森林里的伐木场和矿区逛一圈,保证任何人回来都会对肉类失去一段时间的兴趣。
但人和人打架还是很有趣的,尤其是和自己的无关的别人。
看热闹绝对是古往今来,所有世界智慧生命都难以戒除的一大爱好,北地人也不能免俗,更何况他们还好武,对一个年年都有比武大会,甚至专门靠比武大会来挑选骑士团成员的国家而言,王都路边的小广场可以没有用来歇脚的石凳和遮阳的棚子,但绝对需要一个决斗场。
总算弄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奈哲尔好笑地摇摇头,转过身准备离开,他对战斗之类的事情同样没有太大的兴趣,决斗对他的吸引力,还不如路边偶然撇见的一家简陋书店。
可惜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总是和人们的愿望背道而驰。
要逆着人流离开很耗力气,所以旅人站在广场的边缘打算略等一等,起码等人流不再过分稠密,照理说他选择的位置十分偏僻,不该有人一眼能注意到他,但奈哲尔一时之间,又不小心忘记了他那个在人群之中会变得显眼起来的身高。
因此被人一把抓住衣摆的时候,还在神游的旅人没能立即反应过来。
“可,可算是找到你了……”出声的男子那张平凡的面孔正胀得通红,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本该柔顺的散发也变得蓬乱,“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乱跑,快跟我走,就等你了!”
男子说的不是通用语,而是北地语,并且口音浓厚,导致本来就慢半拍的奈哲尔完全反应不过来,等旅人意识到对方认错人的时候,他已经被扯着走向了广场深处,来到一伙衣着明显比周围人精致许多,还个个佩剑的年轻人面前。
“老大,你这回雇的人也太不靠谱了……”好不容易拽着人从广场里挤出来的跟班试图抱怨,但对方的注意力显然完全在另一个人身上。
可能是那个人实在过于有存在感,因此连本来一直试图想要向弄错人的家伙解释的奈哲尔,也不由得将视线转了过来。
简陋决斗场的另一头,有位衣衫和周围普通人相差无几的年轻人站在那儿,他穿得普通,但腰间挂的却不是匕首,而是普通人很少会去购买的长剑。
北地人尚武,但武器这种东西在哪里都是奢侈品,偏偏它们同时又是一种消耗品,所以北地平民一般也就带个匕首,猎人们会购买长枪和标枪,穷苦一些的甚至只能买石枪头的枪。
青年手里的剑制式简朴极了,剑鞘也没有任何装饰,但看得出保养得不错,他穿着和周围人相差无几的寒酸亚麻衣,树皮揉制的长裤,做工简陋的毛靴,全身上下唯一和这身打扮不相称的,只有青年那头在日光下闪闪发光的金发以及天青色的双瞳。这样的头发和眼睛,再加青年绝对称得上帅气的面孔,如果他穿上华丽的铠甲,佩戴上耀眼的宝剑,大概就和故事书里的王子相差无几了。
如果不是他的发型过于糟糕的话。
奈哲尔带着点遗憾地,望向青年那头仿佛被狗啃过一样的乱糟糟短发。
抱有这个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人,起码旅人就注意到周围有不少北地主妇,都正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望着青年的脑袋。不过看了一会儿之后,奈哲尔意识到,可能他们感叹的部分有着微妙的差异,因为他终于注意到,好像来到奥勒维之后,就没怎么看到头发像青年这么短的人。
周围的北地人发型各异,但最短的也起码会到肩头,和南国街头到处可见的短发甚至光头水手截然不同。
看来又是某种他不了解的风俗。对进城之前,搭伙的商队给他的,不要谈论北地人头发的告诫,奈哲尔总算有所领悟。
虽然不太好说究竟领悟了多少。
因为观言察色这门跟人交往的技巧,旅人一直学习得很烂,否则也不至于经常到了一个城市就被搭伙的商队找借口甩掉。幸而,世界对不擅长与人交往的人还算友好,只要能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用谦逊的态度和礼貌的微笑包装外表,秉持沉默是金的铁则,就不会惹来太多麻烦。
这是旅人外出多年之后,用许多代价学到的可贵经验。于是他姑且保持着沉默,打算看看事情的发展再说话。
事实证明,只要脸长得足够好看,哪怕发型糟糕,也是可以挽救一二的,起码决斗场对面青年的造型只是从‘故事里的王子’滑落到了‘头发有点乱的帅哥’程度,并没有变成‘路人’。
懒懒散散地站在那儿大半天的金发青年,终于不耐烦地开起了口。
“……你不会现在才想说改主意,要明天再打吧,哈扬?”
“谁说的!”就算应答得很响亮,奈哲尔也能看出从他身旁那伙人里走出来的年轻人脸上色厉内荏的神态,与对面的青年相比,这位名叫哈扬的年轻人可以算是完全的对立面,衣着精致又漂亮,腰际的长剑点缀了黄金与宝石。他的五官也算端正,就是有种和大部分北地人不相符的稚弱色彩,因此明明打扮长相都不错,却毫无特色,给人一种转头就会忘记的大众感。
但和狗啃头的青年相似的,哈扬的发型同样让奈哲尔深感微妙。他倒没有剪裁出什么特别的花式,寻常而普通的一刀及肩,只是特地编织成了许多小辫,每一股辫子末端都用不同颜色的丝线包住尾巴,如果他任由发辫乱翘,也不过就是个误入歧途的爱俏青年,偏偏哈扬把那些小辫按照色彩的不同整齐排列,搞成了肩膀上的一抹彩虹……
所谓的风俗真是深不可测。旅人在内心哇了一声,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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