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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云溪回头看了一眼渚风的方向,他一脸无害的望着简云溪笑,道:“姑娘当真是至情至性之人!”
“……”简云溪回之一笑,然后走到饮问面前问:“以后怎么联系?”毕竟她以后找的都是饮问,也不能总是先找渚风,这样太麻烦他了。
饮问低头看她,眼中死气沉沉的,简云溪下意识回之一笑。然后不确定问:“你刚刚是不是笑了?”
“……”饮问欲转头不理她,被简云溪伸手拦住,“等等!你告诉我怎么找你,我给你讲故事好不好?”饮问又要走,被她紧紧拉住袖子不放,“你想知道什么我就知道什么,我什么都知道!”
此话一出,饮问顿住了。
他微微低头,颤着声问到:“你……什么都知道?”
应该是吧?
她虽然没有什么特意功能,但身为上帝视角,她大概知道这本书里很多人都结局,也包括她自己的。很显然,虽在自己身上出现了意外,但百变不离其宗,她还是“死了”,说明跟原著还是有高度的重合性的。
至于饮问的问题,她不用猜也知道是关于谁的。敢问有谁比她本人还要了解自己呢?所以不管饮问有什么问题,她一定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虽然其他问题会有些不清楚,但现在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她对着饮问,一脸确信的点头,“真的,我什么都知道!”
渚风见此,后退几步,以给两人留下说话的空间。
饮问的眼睛似乎更亮了些,下一瞬,他有些嘶哑的声音从围帽下响起,“谢谢、姑娘!”
简云溪有些汗颜,这句谢谢怎么也该自己来说才是。要不是他,自己虽然也可以很快掌控住顾家,但终究要麻烦些的。如今却因区区几句话,他就要对自己道谢……
自觉关系可以更进一步,她开心道:“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成为朋友了?”
一秒,两秒,饮问沉沉的声音终于响起,“你应当唤我叔叔。”
“噗嗤”一声响起,是一旁的渚风忍不住笑的。显然,对习武之人来说,这几步远根本不是距离。
“……”死一般的寂静。
简云溪也有些沉默了。
她看到饮问眼角的一些皱纹才发现自己忽视好多。对她来说,她不再是多年前被繁重公务压得夜里直哭的十九岁女孩儿;饮问也不是当年那个不到而立之年的青年。他们不可能像当年一样毫无芥蒂的就认了亲,起码比当年要难上很多。
几人走在繁闹的街头,沉默许久,简云溪终于道:“没错,是该叫叔,那我以后就叫你问叔了。”
饮问听后点头,算是认可了这个称呼。
很快,三人走到了城门。
出城要比进城容易许多,除了饮问头上厚重的围帽引起稍稍关注外,几人皆是很顺利出了城门。
站在城门外,这也是几人分别的时候。饮问站在渚风的身后,同他一样面对着简云溪。
忽然,简云溪上前一步,道:“你还没告诉我该怎么找你呢!”
饮问看渚风一眼,渚风很自然的再次后退两步,去看来往的人群,算是回避。
见渚风后退,饮问才稍稍上前一步,但也是很微小的一步,甚至不及简云溪的半步!他犹豫半晌,说出一个名字,“百尺巷,把酒茶馆。我会时常在那。”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简云溪听着便是如此。
人的记忆都是有限的,她也是。虽然过目不忘,百书在脑,她也是真的不愿把好记忆浪费在记这些上。但百尺巷不一样,虽然对她来说早已过了三年,但这个名字仍是想起便触动一番。
百尺巷是什么地方?不远,就在宛平城内,且还是宛平城的一大特色。不是因为一些有意义的建筑或风俗,也不是有所谓的娱乐场所。它就是一个普通的民宿,特点也很一般、很名副其实——百尺巷百尺巷,巷长几百尺。
当然,这都不是最特别的。特别的是,百尺巷离千尺恰好就差了那么整一百尺,这也算是一个奇迹了。
且百尺巷内有一个习俗,每到元宵节的时候,巷内家家户户会拿出自己做的元宵,在下面当街售卖。这时候,大家就可以一家一家地吃,毫不意外的是,大家对谁家的元宵最美味,谁家的最败味也有个大致的了解。
说白了,就是一场元宵比试,输了的人虽没什么损失,但面子却是丢尽了的。此外,这里还会争相挂上格式灯笼等工艺品,也算是美中一景了。
但这些都不是让简云溪记着它的原因。
还是一年的元宵节,还是十几岁的简云溪。她曾在这很孤独地看着每人每景,然后被婆婆拉去吃甜软的元宵;也是在这,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青年站在她面前,说出以后我来保护你这样的话。
简云溪抬头,笑答:“百尺巷的把酒茶馆是吗?我记住了!”
百尺巷内有一个茶馆,名字起得最是特别。虽是茶馆,却起个把酒的名字,总让一些不知缘由的人当做酒馆进去喝酒,闹出一些笑话。当然,这是是茶馆的一大笑谈。
饮问似也有些触动,但该说的说完他也该离开了。但没有成功,低头一看,才发现简云溪拽住了他的袖子。
“……”
简云溪坚持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过去发生了什么,忍受了什么样的苦楚。但是,真的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她小心指着饮问脸上的伤,道:“只要你好好看医,好好吃药,它真的会淡化甚至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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