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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她刚过了十三岁的生日。她已经满十三岁了,与杏仁儿嫁给老爷那年同龄。她是为了大少爷才答应嫁给老爷的。因为少爷教她跳舞,识进退,解风情,不过是为了要她做他爹的妾。大少爷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大少爷的计,更是算无遗策。她依足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去做,仿佛完成功课。那晚老爷宴罢归来,看到她穿着新出炉的银春衫洒花裙子在院子里梳头,腰间松松系着条墨绿弹花的腰带。他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个丫头会在这不早不晚的时间当院梳头,却被那一头浓实的厚发吸引住了,不知为什么,那发丝中居然有花香。她在花香里回过脸来,对着他嫣然一笑,就像一朵桃花开放。暮色冥冥,那张清秀的小脸浮起在黄昏里,有种如真如幻的美。老爷醉眼迷离地望着她,望着那一张桃花脸和那一股花香渐行渐近。她说:“老爷,我来扶你。”她的手搭在他的手上,很近地贴着他、偎着他,一贴近整个人就软下来,与其说扶着他,倒不如说倚着他。老爷一把便将她抱牢了,一直抱进门都没有松开手。太太不在屋里,这可真是天作之合。老爷将她抱上了床,松下帘子……她却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小脸绷得紧紧的,很认真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老爷只当听不见,伸手来拉,挣扎间,镯子从她的腕上脱落下来,碎成了几段。那清脆的响声让两个人都愣了一愣。老爷“咳”了一声,她便赶紧跪下了。她只穿着一身单薄的内衣,瑟瑟地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抱着自己,仿佛那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事实上,她所拥有的也的确只有她自己,她自己是自己的珍宝,自己是自己的保护,自己是自己的筹码,同时又是她自己的退路。不知是惊是冷,她的小脸苍白无血色,身子绷得紧紧的,却仍然小小声坚持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她并不反对老爷“要”她,只是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地要”。老爷当然明白。老爷不很愿意。老爷在这里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空荡荡的院子,空荡荡的屋子,少女在院子里梳头,少女在床上抗拒,不肯“不明不白”……老爷不喜欢别人设圈套给他。老爷罢了手,说:“那你去吧。给我打盆水来洗脚。”心爱叹息。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的叹息实在是太频繁也太深沉了些。有时候她真希望可以忘记那些回忆,像个正常的十三岁女孩子那样天真无邪,不要再为前世的经历所累。如果记忆可以筛选,她愿意只留下与大少爷有关的部分,其余的,都当作没有发生。那些卑贱的、肮脏的、屈辱的记忆,都可以当作没发生。她看着克凡,她今世的大少爷,不知道他们今世的路会怎样走过。十三岁的卢克凡已经很英俊很能干,并且初初流露出一个花花公子全部的特征:博闻强记而功课不精,能说会道却缺乏诚意,踢球游泳样样都棒,小小年纪已经很懂得穿衣裳的学问,懂得文雅的措辞和诙谐的玩笑,懂得讨女孩子欢心,兴趣广泛,却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耐心。他非常忙碌,每天从早到晚的时间表都排得满满的,除了上课之外,还要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参加各种比赛,包括足球、讲演、歌唱以及演话剧……他母亲曾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来形容儿子,说他忙得可以在进门的时候撞到自己正要出门的身影。这样的忙碌之下,心爱很难有机会见表哥一面,即使见到,也只是匆匆地擦肩而过。他总是很帅气地一笑,匆匆打个招呼:“心爱妹妹来了?坐。”便脚不沾地地走了。心爱只能从他的装束来判断他的去向:如果背着登山包,就是去郊游;如果背着帆布包,就是去溜冰——因为包底露出的形状明明是四只轮子;如果什么包都不背,而又穿戴整齐得过分,那大概就是约了女孩子去看电影或者逛街。她可以想像他同某个女孩子头碰头地合吃一杯冰淇淋的情景,那情景总是使她伤心妒忌。他总是频频地更换约会的女友,使她频频受到新的刺激。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女友更换过频,又使她在伤心之外有一点放心:他毕竟没有真正爱上任何人。有时她也参加到他们的聚会中来,静静地坐在一边倾听,或者帮忙端茶递水。她留心细看,那些女孩子没一个比自己长得好,可是又个个能说会道、活色生香。她们陪他说笑话,唱卡拉ok,还同他猜谜语赢汽水喝,大呼小叫,卖弄风情——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还不懂得真正的风情是怎样的,都只是些搔首弄姿、装腔作势,细致而趣怪。她看着,很是不屑,却仍然隐隐嫉妒。因为便是这样粗糙的调情,她也不能够。残疾已经令人嫌恶,若还要搞事,那真是丑人多作怪了——除了做一个安分的哑巴,她别无选择。克凡很喜欢组织聚会,找一切借口编排节目。就好像昨天,明明是心爱的生日,然而请的,却全都是克凡的朋友——克凡说要替她开个生日party,其实是给自己借口结交新女朋友。他最近认识了一个邻校的女孩子,不知道用什么理由约会她,便托人又托人,请她来参加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生日宴。心爱又习惯性地用那种挑剔的眼光审视着这个不速之客,然而这一回,不论多么挑剔,她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叫做小慧的女生的确是个美女,比大少爷上辈子的那个女学生恋人还要美丽。她吃不准这是不是那个女学生的转世,便将她看了又看,希冀从她的眉眼中找出蛛丝马迹来。女孩子早已注意到角落里百合花一般的甄心爱,美丽女生间有种天生的妒意,便悄悄同女友咬耳朵:“卢克凡的表妹真奇怪,怎么那样盯着人看?还有她的打扮也奇怪,那么老土。”女友笑嘻嘻说:“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成天小老太太似的皱个脸,好严肃的。”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心爱不会说话,但听力超常,况且那两个女孩说话的声音并不小,一字一句都清楚地传到她的耳朵里。她有些恼怒,却无可奈何,既不能走上前去质问她们,也不能甩袖而去——因为,这是她的家,她的生日。她求助地看着克凡,希望他能给她一点安慰。然而克凡就像一只穿花的蝴蝶一般,正在姹紫嫣红中翩飞得意,全然注意不到自己沉默的小表妹,或是注意到了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对——她是一个残缺的过时的人,活该被忽视,或是被讥笑。反而是他的死党,一个叫做李远征的男孩子,留意到了枉担虚名的女主角,举了根巧克力棒走来说:“心爱,生日快乐。”心爱抬起头冲他感恩地笑。人家待她的一点点好,她总是十倍感激的。李远征问她:“还画画吗?”她点点头,继续微笑。因为她知道自己将来总有一天会开口说话,所以一直拒绝学手语,不愿意用比比画画咿咿哦哦来表达心愿,于是表辞达意只剩下了点头、摇头、微笑、低头几个有限的表情和动作。再或者,便笔谈。她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远远比同龄人聪慧优秀得多。除去天生哑口,她堪称一个秀外慧中的美才女。只可惜,人们只愿意欣赏“正常”的美丽。凡是不能用语言来同人交流的,即使你长得再美、懂得再多,他们也不愿意记住你的名字,而只肯笼统地称呼一声“哑巴”,或者“残疾人”。只有李远征不放弃同心爱交流,他一直对这位安静的天才少女怀有特殊好感,执着地进一步问:“你最近又画了什么?能给我看看吗?”心爱犹豫一下,点点头,站起来向自己的画室走去。李远征紧跟在身后,看着女孩飘逸的长发和窈窕的腰身,第一千一万次地想:多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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