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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了七年,如今我终于体会到了无事一身轻的感觉了。————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天色渐渐暗了,太史昆干了穿越、杀人、敲诈勒索等一系列寻常人一辈子都干不了一件的事情,不由得也觉着腹中饥渴难耐。
名叫金莲的美婢收拾了几样饭菜拿来与太史昆吃,太史昆揭开食盒定睛一瞧,却只是瞧见些粗饼腌菜,连一丝丝热气都没有,顿觉胃口不开。
实际上古代人的饮食本就无法与现代人比。先不说古代人没有制冷设备,时令生鲜保存不易,单单从生活习惯上来讲,大多数古人还是习惯于一日两餐的。对于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晚餐来说,古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了事而已。
不过太史昆可不明白这些事,他唤过金莲来就是一顿呵斥。那金莲平白无故得了一顿埋怨,两眼泪汪汪地说道:
“老爷好生不讲理!奴家又不是那生火的粗婢厨娘,又哪会烧饭?奴家自小学的是弄玉吹箫弹琵琶,推油按摩马杀鸡,老爷如何做那焚琴煮鹤之事,教奴家去杀鸡宰鱼?”
“嘿~~!!”太史昆被金莲一番抢白噎得直翻白眼,他指着食盒说道:“你既然不会烧饭,那这些粗饼又圆又薄是谁擀的?”
金莲嘟着嘴巴道:“自是那谷树皮做的。”
太史昆倒吸一口冷气:“谷树皮?怎地担粪的是他,做饭的也是他?”
金莲扭动着娇躯,吭了一声点头确认了。
太史昆长叹一声,暗自庆幸方才自己长出息,没有见了这些吃食就先咬两口。这肚子饿着可不是个舒服事,于是太史昆索性领了金莲,去山下寻家酒肆吃喝。
两人下得山来,金莲便先让太史昆去兑了交子。原来交子便是宋朝时通行的钞票,此物本来是蜀地富商发明,由于它方便易携,故而在大宋朝迅速流通,到了后来,这交子已是改为官府发行、全国通用了。
太史昆讹诈来的这张交子面值有百贯钱之多,换做纹银正是百两之数。太史昆兑来一锭五十两大银,些许散碎银两铜钱,欢欢喜喜的捡了一家最为气派的酒楼,要了个单间,吃喝起来。
不多时的工夫,小二将酒菜就送了上来。酒是清河县小有名气的葛仙酿,此酒虽说度数比之现代的白酒低了一些,但是喝起来清醇可口、窖味浓厚,别有一番滋味。
两盘荤菜颇具北方风格,乃是一大盘白切鸡,一大盆酱烧猪肉。这两样荤菜虽无味精调味,可难得的是所用食材皆为农户放养,鸡味纯正,猪肉劲道,都是在现代难得一见的珍馐。
两盘素菜做得精致,一盘水汆的金针菇,一盘泼过葱油的茭白,无毒无害无残留,野外采摘纯天然,金的软嫩,白的清脆,一点儿大棚味儿都吃不出来。
花钱不多,吃得还是有机食品,太史昆心中自是高兴。他本来就没有主尊奴卑的封建思想,反倒是习惯了叫上三陪一起吃喝的现代风尚,于是太史昆便叫金莲不必拘谨,坐下来一起吃喝。
金莲这女子看起来娇滴滴的,可是喝起酒来却毫不客气。几盏葛仙酿下肚,金莲媚眼如丝,口吐香兰,竟是把持不住,整个人儿丢了骨架似地挂在太史昆身上。
这送上门来的好事太史昆又怎能放过?他偷偷伸手往金莲胸前一探,只觉得那团鼓胀之物弹性惊人,偌大的一个手掌居然只能握住半个。他又偷偷伸手往金莲翘臀一捏,只觉得指尖一阵滑腻,竟是捏脱了手!端的是婴儿般的娇嫩!
那金莲被太史昆又握又捏,居然是没有丝毫责怪之意,反倒是伸出芊芊玉指,在太史昆壮硕的胸膛上画起了圈圈。
太史昆顿觉口干舌燥,哪还有心思去吃吃喝喝?这厮飞也似地结了酒账,将那金莲顺势抗在肩头,全然不顾大街中无数惊愕的眼神,一溜烟的跑回了山中别院。
一盏红烛将那轻罗帐映得千般袅娜,万般旖旎。金莲偎在帐内,已是罗衫半解,玉体横陈。太史昆抑制住了即将狂涌的鼻血,一把撕掉长衫,大吼一声,就待向金莲扑去,却哪曾想金莲探出一只玉腿,不偏不倚的点在了太史昆的胸口。
只听得那金莲羞答答的说道:“冤家,先找张白巾垫在奴家身下嘛,奴家……奴家还是第一次……”
捡到宝了!捡到没开封的宝了!太史昆欣喜异常,慌忙取了白巾丢给金莲,便要继续前扑。却没曾想金莲再次探出玉腿,点在了太史昆的胸口。
只听得那金莲媚道:“官人,想要做那等事情,须得依了奴家一件事……往后,您得给奴家一个名分~!”
“额考!还敢提要求!如今爷已经箭在弦上,发不发由不得你啦!”说罢,太史昆拨开金莲玉腿,狼嚎一声,揉身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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