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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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第1页)

当然,这些都是透过警察调查而得知的。

据说我被送进医院那天,满头都是血,而为我进行手术的是陶医生。

醒来的第四天,我坐在病床上失神,头上依旧缠着纱布。忽然间,很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别人失忆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的。什么都是一片空白。就连对刚死丈夫的悲痛也没有。当时听到后,唯一的反应也只是说了一句:&ldo;哦。&rdo;

小护士很惊讶,问道:&ldo;你居然是这个反应。&rdo;而后又说:&ldo;失忆原来是这个样子的。&rdo;

失忆原来是这个样子的。以前自己深爱的丈夫死了,除了惋惜外还真是什么感觉也没有。

陶医生进来,拿着一个黑色的背包。背包里的东西不多,倒出来,一个钱包,一张照片,一张身份证,一个似乎很旧的同心结还有一个纹路精致的打火机。说是车祸现场找到的,警察归还。

照片里,长发女人和一个长相温和的男人站在一起。这个女人陶医生说是我,那么旁边的男人必定是自己的丈夫了。照片中的男人长得并不算好看,但戴着眼睛,气质温文。

还有一张身份证。手指轻轻地拂过证上的名字。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是有归宿的,不再是一片白纸。

我抬起头,眼眶有些发红,却对陶医生笑得开心:&ldo;原来我叫陈笑……陈笑……这名字真好听。&rdo;

陶医生只是看着我,漆黑的眼睛,忽然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

s市的盛夏很是多雨,路上都带着潮湿的热气。

两个月后的今天,我终于康复出院。只是,我却对于以前的记忆依旧一无所知。我将要以全新的自己开始新的生活。回到那个,据说是自己的故乡的a市。一个人。

自己唯一的亲人,丈夫,在那场车祸当中已然去世。我想,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我,但无论哪一个自己,都会想要把这个爱过自己的男人带回彼此曾经相爱的地方。

所以,在这样一个日子,我也的确这样做。抱着装着丈夫骨灰的盒子,然后旁边一个简单的行李箱。

火车站里人潮人涌,来送我的是陶医生。那天,恰巧是大雨过后,阳光剧烈照耀下还有淅沥的小雨。陶医生撑着伞就站在我面前,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那双漆黑的眼睛,似乎在压抑着什么。

忽然低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ldo;陈笑。从今天开始,想要怎么过就怎么活吧。以前的事想不起来就算了。一个全新的陈笑或许比以前的你过得更好。&rdo;

我&ldo;嗯&rdo;地一声,重重点头。大概他还以为我沉溺在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

检完票上了火车,其实火车站人并不多。位置什么的也是稀稀松松地坐着几个人。

放好行李后,从车窗口看出去,看到有送别的人也有路过的人。阳光照耀之下的淅沥小雨清晰可见。火车上开起了广播,播着一首又一首很旧的情歌。我理了理戴在颈上的丝巾,想着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陶医生的背影,所以伸头往外看一点,此时火车已经鸣笛,准备开动了,找寻不到他的身影,我只好重新坐好。却在那一瞬间,看到不远处,一个颀长的背影。

&ldo;下面播放一则财经新闻,商业巨擘宁氏与秦氏正式结盟,而其现任掌权人于翌日的联姻将成为其结盟的标志……&rdo;

那个人打着一把伞,沐浴在阳光照耀之下,即使看不清面容,却很是熟悉。却随着火车的启动,渐渐小成一个点。

失神了片刻,随着火车的稳速前进,我调整好位置打算闭目休憩片刻,却在那一瞬间手肘撞到一个人。我赶忙抬起头说对不起。

&ldo;没关系。&rdo;他笑,一双像夜猫一样淡漠的眼,但笑起来,却莫名地让我觉得他把眼中的温暖都投向了自己。然后,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手里牵着一个孩子,约莫六七岁左右。&ldo;我的位置在这里。你好,我叫金凛。&rdo;

我思索了片刻,伸出手,轻笑道:&ldo;你好,我叫陈笑。&rdo;而后看向旁边的小孩:&ldo;他长得很可爱。是你的孩子么?&rdo;

&ldo;嗯。他小名叫明宝。快向姐姐问好。&rdo;

&ldo;……&rdo;

&ldo;对不起,他从小便跟在他的爷爷奶奶住在老乡,有些害羞。&rdo;

我笑:&ldo;没关系。他长得很可爱。你的太太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人。&rdo;

&ldo;呃……其实我还是单身的。这是我朋友的一个孩子。可惜后来发生一场意外,留下了他一个人,他那时刚出世没多久,身边也没有什么亲人,我便把他领养了回来。&rdo;

&ldo;啊,对不起。&rdo;我对自己的问得太多有些懊恼。

金凛也不介意,说道:&ldo;没关系。&rdo;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头,他没有抗拒,坐在金凛身边,双手拽着他的衣角,一双圆眼睛就这么看着我。

我笑:&ldo;明宝。啊,你真的好可爱。&rdo;

三年后。

那时候我应该快三十岁了,我没有再回到过s市。偶尔和丈夫旅游,想起了曾经到过的s市,于是便想起了陶医生。后来,我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道:

陶医生:

维多利亚的雨总觉得比a市的潮湿很多,一场雨后,雾气贴着皮肤感觉很是不好受。导致最近脚痛的毛病愈发地严重。那天丈夫带着我和明宝来教堂礼拜,中途几乎走不了路,但幸得丈夫背着我走回家。明宝在回来的路上捡了一个小狗。长得不好看,癞皮。但明宝想要养,所以便把它带回了家。

丈夫胃痛的毛病还会有,但是上一次看了陶医生推荐的那位内科医生,似乎没那么严重了。我与丈夫都十分感谢。记得陶医生喜欢小雏菊,于是托刚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带了一盆过来给你,希望你喜欢。

最后,愿平安喜乐。

陈笑

s市的夜晚,陶可在自己的私人医室里没有开灯,只是打火机燃出火光那一瞬间点燃的香烟。

信中那个女子他太过熟悉,男子也太过熟悉。

他把看完的明信片倒扣在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他心说,李慕良,原来你才是倾覆全局的人。你骗了所有人,这场战争之中,撇清了自己与秦家的所有关系,在这场局中全身而退,再化名金凛,一身清白地重新出现在她的身边,不过是看准了宁唯再也不能去争取的可能。

他忽然想起,这几年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秦初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吵吵闹闹的小女孩,她踏着插nel尖尖的高跟鞋站在宁唯身边出席在镁光灯之下;连风在那次任务之中死去;后来,宁老爷子病逝,宁氏夫妇又移居到了国外,随后,宁唯与秦初的第一个孩子出世……

那个孩子出世的那天,宁唯因为出席某个重要的商业酒会赶不及到医院,在生产过程中筋疲力尽的秦初穿着宽大的病服在病房中就这么安静地睡着,丝毫让人联想不起来,那个人曾经乖张跋扈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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