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帝褚玦尽量用光灵源照亮四周,但大量灵源都被黑气吞噬,只能照亮身边十米之内的地方。
就连临渊真神都做不到驱散附近的黑暗。
冥琊忽然说:“母上大人,你觉不觉得好像有个经常阴魂不散的人一直没出现。”
夜九微挑眉梢,知道他说的是北冥漓。
现在已经能想明白了,北冥漓之所以忽然变得很强也很古怪,都是月白在背后搞鬼。
而这次她与月白的决战,北冥漓却没有出现。
按理来说,北冥漓是一定会插一脚的。
“到了。”
临渊真神忽然打断她的思绪,凝望着眼前的万丈深渊。
夜九抬眸望去,只见在她面前的,是一片无垠无尽的黑色大海,大海的波浪随一个中心缓缓流动,黑沉幽寂,仿佛与世隔绝,察觉不到任何生命痕迹和波动。
但是,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她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与地球初次发生变故的时候,天上那个黑色旋涡有点像……只是,这个更加强大,那个只是微不足道的一角罢了。
可以想象这里面的时空有多么混乱。
寻常人绝对不能进入。
夜九盯着深渊看了半分钟,然后说道:“我下去看看,你们在这儿等我。”
“不行!”
帝褚玦和冥琊异口同声,皆是满脸拒绝。
夜九解释道:“这里面的时空紊乱,只有我才能自由穿梭,若你们不慎去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该怎么回来?”
“可你难道就不危险了吗?”帝褚玦坚持,“要去就一起去。”
“嗯嗯。”冥琊不停点头,“真有什么危险,好歹有个照应。母上大人要是一去不返,我们什么线索都没有,那才是大冤种!”
小汤圆瑟瑟发抖。
你们都太勇了吧!
要本大爷说,大家都不去,皆大欢喜嘛!
夜九拗不过他们,只好勉强同意,在他们身上贴了好多魂符,手拉手一起跳下深渊。
“哇啊啊啊——!!”
被海水淹没的瞬间,小汤圆发出杀猪般的惨叫,非常应景。
淹没后,夜九才知道,她还是低估了这个深渊的危险性。
它很擅长伪装,表面上看起来平平无奇,其实暗藏着极其恐怖的巨大力量!
他们刚一掉进去,就被强行拉扯开,宛若被海浪卷起的蚂蚁,毫无还手之力!
“嗡哗——!!”
夜九的耳侧嗡鸣不断,四周很黑很黑,什么也看不清,又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东西。
她在混乱中,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灵源有没有施展出来。
一切都恍然如梦,不受控制!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咚!”
夜九不知道飘了多久,才终于落到了实地上,摔得还有点疼。
她从地上站起来,环顾四周。
只见周围依旧是一片漆黑,最多只能看清五米内的景象,又因为周遭全是黑色,分不清究竟看没看清。
“什么玩意儿?乌漆嘛黑的。”夜九自顾自低语,素手摊开,大量光灵源流泻而出。
亮倒是亮了,但是周围……什么都没有。
她像是被装进了一个漆黑的盒子里,天是黑的,地是黑的,比冰面还要平滑,一丁点纹路都没有。
看小说,630book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开通包月,免费阅读落魄二十年的豪门公子回归都市,做起了豪门大小姐的兼职保镖。本想做个有肉吃,有钱花,有妞泡平平凡凡小保镖的他却是因为一个巨大的阴谋卷入了一场无休止的权利纷争中。(万雨新书绝命逃亡已经发布,请多多支持!)...
永远没有人知道真正的真相是什么,我们都生活在阴谋和被阴谋中。叶晓婉醒来以后,第一眼见到那个英俊的男人说他是自己的老公,她失去了记忆,冥冥中总觉得现实像是虚幻。荣子轩,这样完美的男人,真的属于自己吗?意乱情迷以后,在她想要接受这幸福的一切,突然出现的未婚妻打破了虚幻的镜子。...
四年前她被利用之后狠心抛弃,四年后,她携萌宝华丽归来,讽渣男,斗小三,却无意中发现惊天秘密。最后,从未低头的他无比悔恨我错了,你回来好不好?她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见!...
她误把坏男当灰太狼,闯错房,求错婚。婚后她道我们分房睡。男人爽快应允。新婚夜,两间卧室中间的墙被拆,男人淡声道分好房了...
林无隅被称为附中学神,淡定自信永远轻松第一。丁霁自诩过目不忘,是这天地之间最牛的山大王。本没有交集的两人,因命运齿轮的转动而相识。林无隅发现看似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的丁霁其实聪明过人,一次次爆笑的误会背后,丁霁不愿意被人称作小神童的原因也逐渐浮现。两个同样聪明优秀的少年,有着类似却又不尽相同的来自家庭的苦闷,正一点点地在了解当中,慢慢向对方靠近。作者文笔幽默,行文自然流畅,两个少年截然不同的性格跃然纸...
上十一点更新,届时万字长更!希望小天使们多多支持,爱你们!陆其彬和方演严格来说是情敌。然而这年头情敌居然都可以结婚的?方演一直觉得,他跟陆其彬这种狗血的形婚关系早晚会结束。因为不配也不爱嘛。而且五年都没有动过心,以后应该也不会动心,方演如是想,毕竟他觉得自己是一见钟情的那种人。可是就在不知不觉之间,方演忽然发现自己似乎有点喜欢陆其彬了。所以当陆其彬提出解除形婚关系的时候方演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原名我们形婚吧,然而形婚这个词好多基友说有歧义我就换掉了1是记者,攻是明星,背景架空,同性恋婚姻合法,狗血有,小虐有,总体轻松傻白甜,考究党勿入每晚七点更!微博欢迎来戳呀基友现耽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