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抱歉,是我没有注意。”撞到人的是他,道歉也是应该的。彼得在撞到人的时候,下意识抬起头来看向对方,也就是这么一看,他看到了一张……相当奇特的脸。
脸上没有一片完好的皮肤,像似被烧伤,也像是被某种溶液腐蚀过,男人完全毁容式的脸看起来真的很可怕,大概会吓跑小孩子的那种,但这在彼得看来算不了什么,交叉骨的脸也挺精彩的,他也不是一样没怕过?
事实上,彼得觉得男人的脸奇特,并不是指他毁了容,而是……该怎么形容呢?一句话概括,那大概就是见过毁容的,但没见过毁容能毁得如此清奇的人吧,本来该是坑坑洼洼表面,却光滑得就像经过打磨一样,这根本就不符合常理。
老天,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彼得总觉得男人那张毁容的脸好像在发光。
“没事,哥不在意。”也许是彼得表现出来的态度太平淡,没有被他的脸吓着,男人心情看起来挺不错,在说了一句不在意之后,他跟彼得擦肩而过,朝着彼得刚才跑来的方向走去。
一件很小的插曲,彼得并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不是晚上在餐厅里再次见到这个人的话,也许他很快就会忘记掉这件事。
晚上九点,每天这个时候,彼得和齐南早早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打烊,今天也不例外。
趁着餐厅里没有客人就餐,彼得负责厨房里的工作,而齐南则提早负责客户区的打扫,所以当男人进入餐厅的时候,齐南是第一个发现他的人。
手里拿着抹布收拾桌子上的残留物,见到男人的那一刻,齐南就知道他是死侍。只是隔着一个头罩而已,这难不到有透视能力的超能力者。上次齐南见到死侍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的真面目。
齐南一直都是一个淡定的人,很少有情绪起伏的时候。少有情绪起伏并不是指他没有感情,而是说他的情感表达比普通人更低。
举个例子说,如果普通人的情绪起伏,是在正十和负十这个区间内起伏,那么齐南就是正三和负三区间内浮动,就像一个人听到好笑的笑话会哈哈大笑,而他只会点头表示我知道了一样,齐南的情绪反应大概只是普通人所表达出来的三分之一,所以能让齐南觉得惊讶的,绝对不会普通到哪里去。
他惊讶的原因不是死侍变丑,或者变美了,而是当死侍掀下卫衣帽子,露出那张被毁容的脸时,他看到对方的脸在发光!
不是电灯泡那种发光,而是一种无形的吸引力,就像玛丽苏文里女主角出现,全世界的光线都集中在她身上那样。没有物理上的光线,却散发着一种闪瞎人眼球的光影效果,非常的无稽,但这绝对不是夸张。
这就是那瓶子美容魔药的效果吗?如果这也算是美容的话,齐南觉得他赢了。
齐南不知道的是,基于魔法店店主是个奸商的缘故,他从博金魔法店那里买回来的魔药,其实是魔法学校里某个学生失败的作品。
定定地望着死侍半响,直到死侍向他抛了一个媚眼,他才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继续自己的工作,死侍看起来自我感觉良好,看来他很满意那瓶美容魔药所带来的效果。
“哥们,来一份特制三文治,肉放多一点,哦,别忘记了多放一点酱。”侧身靠在柜台上等餐,死侍无所事事地往周围看了一圈,然后当他看到墙上挂着的电视,正在播放下午蜘蛛侠及时阻止一起交通事故的片断时,他指着电视与正在忙碌的齐南闲聊,“真帅,不是吗,我喜欢蜘蛛侠。”
还好,不过当你知道彼得私底下的样子时,你就不会觉得他特别帅了。
“要是他能换掉那身衣服,我觉得他会更帅,哥的……不,我是说死侍的战衣就很不错,要是小蜘蛛穿上的话,一定会更帅,哦,也许我应该做一套战衣送给他,纯手工的,他一定会很感动。”小蜘蛛是第一个向他表白的人,死侍很开心。
要是让彼得知道,他辛辛苦苦亲手做出来的衣服,再次遭到嫌弃,他只会更伤心,而且我敢肯定,要是让彼得知道你送他一套战衣,他只会扔掉。
齐南和死侍就这样,一个说个不停,一个表面上没有回话,实际上已经在心里对答如流,看似没有交流,却以这种另类方式,还算聊得不错。
直至餐厅里走再进一个陌生人,身体结实,全身穿得严严实实的,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和口罩。
像是再次印证纽约治安并不怎么好这句话那样,男人走进来便马上掏出一把枪,枪口直挺挺地指着他们所在的方向,将声音刻意压低,他示威般朝着死侍身边的柜台开了一枪,子弹一下子打破了死侍手边的杯子,同时杯子里装着的液体溅得到处都是,也溅湿了死侍的衣服。
“将钱全部拿出来,快点,给你一分钟时间,慢了半秒钟就杀了你。”男人的态度很嚣张,也并没有将两人放在眼内,事实上在他看来齐南根本就不是有能力反抗的人,只要他有枪在手,唯一有反抗之力的死侍就不敢动手。
“fuck!你弄脏我的衣服了。”显然对于死侍来说,对方手上拿着的枪并不算什么,现在,他的衣服才是最重要的。
下一秒,还在嚣张着的男人被死侍一脚踹飞趴在墙上,就连枪也在踹飞的过程中掉落在地上。慢悠悠地走向抢匪,死侍在走的过程中弯身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枪,手指动了动,打开弹夹查看里面的子弹,发现弹夹里只有两发子弹的时候,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几颗补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所有人都知道,商家大小姐觊觎秦叶川,并且对他死缠烂打,可秦爷对她爱答不理。商蓁蓁冷笑一声,看着面前这个不顾一切把她堵在楼梯间的少年秦叶川,你不是对我爱答不理?秦叶川的声音低沉冰冷,如同看猎物般死死盯着她商蓁蓁,是你先招惹我的。秦叶川在一次高烧后有了读心术,他表面冷淡,内心倒是把接近他的人窥探得一清二楚。直到听见这秦叶川不愧是男主,确实很帅,但是看着就很难搞秦叶川抿唇扫了...
新书,新书地球签到一百年,举世无敌了!!古尘一觉醒来,成了一个原始部落的小族长。你说部落的祭神年年都要吃掉十个祭品?外面凶兽横行,百族为尊?开玩笑,堂堂人族,竟然沦为各族圈养的奴隶?古尘挥剑对着蛮荒百族怒啸我人族,永不屈服,杀我一人,诛你全族!以百族之血,铸我人族不朽英魂!本书群号,部落1号群(423143643)...
宝贝,乖,要还是不要,嗯?男人嗓音清冷喑哑撩得某少女浑身软绵被迫点头答应他想做的事情。恋爱三天,迅速结婚,这也是没谁了。休息五分钟,运动像泰迪,说的就是顾北时。她惹不起,还跑不了吗。程以沫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她讨厌的人,另一种是她喜欢的人。顾北时问,我属于哪种。不好意思,顾少,你是第三种路人。...
傅家富甲一方,国难当头,捐出百万雪花银。皇帝厚赏,傅家千金进宫选夫婿。傅云庭得知后急白了头发,因为他知道瑜王是未来权臣,表面上谦顺有礼,背地里却是个心狠手辣的疯子,女儿嫁过去没一年就死了,全家流放,所有财产充公。进宫前,爹爹千叮咛万嘱咐霄霄,选那个身子弱面相和善的辰王。姐姐霄霄,选那个看上去好欺负的辰王。傅元宵很认真的点点头,进宫后,她在一众皇子中,选了个最好欺负的皇子。成亲那天,新郎官来接新娘时,全家人腿都吓软了。傅元宵一觉醒来,发现忽视她的爹爹时刻关心她,凶巴巴的后娘变得的温柔如水,欺负她的大姐对她宠爱有加,嫌弃她的大哥也护着她传闻首富的女儿痴傻多年,萧霁原本只想把她娶回家当摆设,没想到傻媳妇人美身子软,演着演着就成了真。一句话简介,全家都知道剧情就我不知道,为了改变悲惨结局,全家各显神通。群穿轻松向甜宠爽文,双洁一对一...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哎呦,我的儿子是头熊作者叶芊珞文案一穿成一头丛林棕熊,而且还是快要分娩的棕熊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27岁大龄剩女钟子琦死后穿成一头熊,觉得自己整个熊生都不好了!带着幼崽在丛林里艰难求生!直到,她误吃了绑定失败落到此界的系统,改写了熊生!钟子琦举着熊爪...
啊啊啊不要了,不要了,放过我吧,求你们了,唔骚货,你看看你这骚劲儿,说不要,真舍得?哈哈,你们快点,今天把她操死在这床上黑色的大床上,一个裸身女子被4个男人包围着,脸上满是男人的精液,双目紧闭,一个男人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