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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季思危应了一声,进房间后很快就找到了时一所说钥匙以及抽屉。

抽屉上面锁着一把雕刻着精细纹样的老式黄铜锁。

事到如今,季思危也没有时间多想,直接用钥匙打开了锁。

随着抽屉拉开,一股并不浓郁但刺鼻的味道溢了出来,抽屉里躺着一个玻璃罐,里面是用福尔马林浸泡着的心脏。

丧心病狂的时一,竟然把她姐姐的心脏做成了标本。

“找到了。”季思危随手把钥匙放进口袋,双手捧起玻璃罐:“我们快点上五楼。”

阿命微微松了口气,收起匕首,过去推季思危的轮椅:“你抱稳它,这里撑不了多久了,我们得抓紧时间。”

这栋房子就像一个渐渐苏醒的庞然大物,在阴暗的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肮脏的东西在蠢蠢欲动,多滞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威胁。

“晨宇怎么办?”旗袍女人眼睛通红,陷入两难:“他还活着,我做不到把他扔下。”

看起来最无情的人,往往是心软的,旗袍女人知道在这种境况下,带上一个昏迷的血靶子会让接下来的路多难走,所以她也拿不定主意。

阿命脸色微变,她想说些什么,但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你过来推轮椅,我力气大一些,我背晨宇。”

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阿命心里有分寸,如果救晨宇会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她定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他。

旗袍女人用力点了点头,帮忙把晨宇放到阿命的背上。

晨宇虽然看着瘦,体重却不轻,阿命背起来很吃力。

一路上的艰难险阻也好,生死威胁也好,季思危都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但当他看到这一幕,心里倏然掀起轩然大波。

如果他可以像常人一般行走,此时他就可以背晨宇,他就可以减轻她们的负担,而不是成为负担。

手上的伤口在攻击时一的时候撕裂了,鲜血浸红了绷带,直到这时,他才迟钝的感受到了痛楚。

手攥紧了又松开,季思危垂下眼睛,浓密的睫毛与眼尾慢慢收成一线,他用略干涩的声音说道:“我的轮椅可以承重三百斤,把晨宇放我这吧,虽然上楼会比之前困难,但也比你背着轻松些。”

“不用。”阿命摇头,勾起一侧唇角:“我以前练过负重越野,这不算什么。”

刚走出房门,阿命突然停下脚步,悄声说:“客厅有人。”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端坐在钢琴前,玉石一般的双手放在琴键上,旁若无人地开始弹奏。

指尖如灵动的蝴蝶在黑白键上跳跃,感情充沛的乐曲像有生命的河流,静静流淌。

男人的背影端正,看起来文质彬彬,令人心生好感,旗袍女人并没有太紧张,她轻声问道:“这是npc吗?”

听着这熟悉的旋律,季思危的神经随着音乐的高低起伏绷到了极致。

入住第一晚,时初出现前,季思危曾听到过这首钢琴曲,高个子也说过,在寸头出事的那晚,他曾经听到过钢琴声。

“他不是npc。”季思危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背影,轻描淡写地说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话:“他是被藏在三号房暗柜里的那个男人。”

大概是听到了季思危的话,男人的手停顿下来,缓缓侧过头……

男人的皮肤已经腐烂得不像话,眼睛只剩下两团漆黑,和照片上的英俊模样相差甚远,只是眉目间的文雅还留存着一些。

男人像木偶人一样,不太灵活地转动着自己的脑袋,当他看到季思危捧着的那颗心脏时,那双黑得吓人的眼睛里,忽然流下了两行血红的眼泪。

他无言地坐在钢琴声,身上没有一丝恶意,有的只是无尽的懊悔和悲怆。

他大概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与时初,与这短暂而荒唐的一世告别。

第16章鬼怪出没

男人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地望着时初的心脏流泪,躯体逐渐变得透明,不一会儿就消失无踪,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没有在二楼耽误时间,季思危一行人以最快的速度冲上三楼。

经过这几次逃命的经验,旗袍女人已经掌握了推轮椅上楼的技巧,状态比之前轻松很多,甚至还能分心夸奖季思危的轮椅性能不错,这么折腾也没有散架。

对此季思危也只能报以一笑。

夜晚的瑰苑完全变了个模样,不知道哪里来的阴风在房子里乱窜,天花上的灯忽明忽暗,季思危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正趁着黑暗的间隙在靠近他们。

他总结了规律,发现这房子里面的灯就是危险来临前的“信号灯”,每次只要不好使了,就是在提醒他们——鬼怪出没,自求多福。

季思危一手捧着玻璃罐,一手握着棒球棍,警惕地看着巡视四周。

他闻到一股腐烂的恶臭味,好像是从天花上飘散下来的。

他眯了眯眼睛,抬眼看向天花,借着明明灭灭的灯光,他看见天花板上布满了大小不一的黑色污渍,那些污渍上有凹凸不平的小颗粒,就像大规模蚂蚁搬家一般,迅速游走,聚拢,逐渐长成一个干瘪瘦长的人形半身,悬浮在半空中。

密集恐惧症患者看到这一幕,可能会心理极度不适导致当场晕厥。

季思危没有密集恐惧症,他甚至没有感觉到恐惧,但是他的心跳却开始自觉的加起速来,搞得他莫名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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