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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氏把她带到梳妆台跟前,轻轻按了按她的肩膀,让她坐在雕花圆凳上,自己则取了桃木梳子,开始为她梳理那头乱蓬蓬的头发。
铜镜擦得锃亮,将屋内的光线温柔地折射在叶之鱼身上,也让她看清了镜中那个截然不同的自己。
先前乱蓬蓬如枯草般的头发,经苗氏耐心梳理后,被挽成了一个简单却精致的双丫髻,余下的几缕碎发垂在颊边,随着呼吸轻轻晃动,添了几分灵动。
发间还别着两支小巧的银质梅花簪,虽不张扬,却在光线下泛着细腻的光泽,衬得原本略显杂乱的发型瞬间规整又雅致。
苗氏一边梳着头发,一边轻声唠叨:“也不怪老爷说你,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真和乞丐差不多少。虽说你整天疯疯癫癫,但姑娘家总要注意妆容。
我和你岁数差不多,知道这个年纪正是爱美的时候,你就是再疯再傻,想在这家里好好生存,也得学着讨老爷欢心。”
叶知渝在心里默默反驳:“我的小妈,我和你可不一样。你就是打扮得再漂亮,家里那老东西也不会真心待你,可我只要稍微打扮一下,说不定就不是这个家里的人了。只不过现在还没完全掌握这世道的生活技能,暂时不能离开罢了。”
这些话她只敢在心里想,嘴上半个字也不敢说,只是乖乖坐着任苗氏摆弄。
再看面容,苗氏许是用温水轻轻擦拭过她的脸颊,原本沾着的灰尘和污渍都被洗净,露出了一张白皙细腻的脸庞。
那肌肤像是上好的羊脂玉,透着自然的粉润,尤其是在柔和的光线笼罩下,仿佛能掐出水来。
眉毛是天然的柳叶眉,眉形纤细又不失弧度,不用刻意描画,便自带几分温婉。
眼睛更是出彩,是标准的杏眼,眼尾微微上挑,像是藏着一汪清泉,此刻正好奇地打量着镜中的自己,瞳孔漆黑明亮,透着几分天真与灵动,比叶之鱼前世那双略显平淡的眼睛要有神得多。
鼻梁不算特别高挺,却小巧玲珑,恰到好处地撑起了面部的轮廓,鼻尖微微泛红,多了几分娇憨。
嘴唇是饱满的樱桃唇,色泽天然粉嫩,不用涂脂抹粉,便自带诱人的色泽,轻轻抿起时,还会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让整张脸瞬间生动起来。
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线条柔和流畅,从额头到下颌的弧度自然又优美,没有一丝多余的棱角,搭配上精致的五官,显得格外端庄秀丽。
梳好头发,苗氏又从衣柜里取出自己的一套水绿色襦裙,不由分说帮叶知渝换上。
那布料是上好的丝绸,触感柔软顺滑,贴在身上格外舒服。领口和袖口绣着精致的缠枝莲纹样,用浅粉色的丝线细细勾勒,针脚细密,做工精良,既不花哨,又尽显雅致。
裙摆垂落在地上,随着叶之鱼的动作轻轻摆动,露出了里面白色的衬裙,层次感十足。这套衣服将她纤细的身姿勾勒得恰到好处,既不会显得过于单薄,又能看出少女独有的轻盈体态,与她之前那身脏污的衣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叶之鱼怔怔地看着镜中的美人,一时竟有些恍惚。镜中的女子眉眼精致、肌肤白皙、身姿窈窕,浑身透着一股少女的娇憨与灵动,那是她前世从未有过的模样。
前世的自己长相只能算清秀,皮肤也因常年奔波略显粗糙,哪有这般天生的好底子。她不得不承认,叶青田虽可恨,但体内的种子真好。原主这副容貌,可是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比前世的自己漂亮了不止一星半点。
苗氏站在一旁,对着铜镜里的叶知渝笑着夸赞:“瞧瞧,这才是姑娘家该有的样子,多好看。”
说着,又伸手帮她理了理衣领,眼神里满是欣慰与怜爱,像是在看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苗氏牵着叶知渝的手刚踏进饭厅,饭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可厅内的气氛却透着几分冰冷。红木圆桌旁早已坐满了人,碗筷碰撞的声响不断,竟没有一个人抬头看她们一眼,显然根本没打算等当家主母和大小姐。
上首坐着的是叶府老爷叶青田,他穿着藏青色绸缎长衫,正慢条斯理地用筷子夹着一块鸡肉,油光满面的脸上满是自得。
他左手边挨着的是妾室刘氏,一身水粉色衣裙衬得她肤色白皙,正殷勤地给叶青田布菜,眼神却时不时瞟向门口,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轻蔑。
刘氏身旁坐着她的两女一儿:长女叶知锦穿着鹅黄色襦裙,眉眼间带着几分刻意的温婉;次女叶知秀穿青色布裙,低着头只顾扒饭,却时不时偷偷抬眼打量叶知渝;小儿子叶为光则穿着宝蓝色短褂,手里拿着个鸡腿啃得满脸是油,全然没个规矩。
叶知渝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模样,心里的火气直往上冒:怎么吃饭就这么着急?我是个傻子,他们不放在眼里也就罢了,可苗氏是堂堂当家主母,这群人竟连等她片刻的规矩都没有!
她正想发作,却见苗氏轻轻拉了拉她的衣角,眼神里满是无奈与隐忍,显然对这样的场面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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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氏的目光越过众人,落在了饭厅角落——小宝正端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坐在小板凳上大口扒着白饭,碗里连半点荤腥都没有。明明是嫡子,却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有,叶知渝看在眼里,心里更添了几分气闷。
就在这时,叶青田终于抬眼看向了叶知渝,当看到她一身水绿色襦裙、发髻整齐的模样时,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默默点了点头。
他早就知道叶知渝生了副好皮囊,皮肤白皙、眉眼精致,正是凭着这副容貌,他才盘算着把她“待价而沽”,找个有钱人家换些彩礼,也好填补家用,所以平日里对她总算没太过苛待。
可刘氏和她的三个孩子就不一样了,看到叶知渝焕然一新的模样,三人眼里瞬间闪过嫉妒的神采。
平心而论,刘氏母女长相也算周正,可跟此刻的叶知渝比起来,总少了几分天然的灵气与精致。叶知锦攥紧了手里的筷子,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凭什么一个疯傻子能长这么漂亮?叶知秀也停下了扒饭的动作,眼神里满是不甘。
叶青田许是今天心情不错,竟没像往常一样把叶知渝赶到仆人房,而是用筷子指了指小宝旁边的空位,粗声说道:“站着干什么?过来,跟小宝一起吃。”
叶知渝倒无所谓,坐在哪都是吃饭,不用跟这一家子虚与委蛇反而更自在。她拉着小宝坐下,拿起一个黑面馒头,刚咬了一口,就瞥见桌上摆着一盘炒鸡蛋,金黄的蛋液裹着葱花,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她伸出筷子想去夹,可还没碰到盘子,坐在对面的叶知锦突然伸手将装鸡蛋的盘子往自己怀里一带,动作又快又隐蔽。叶知渝的筷子落了空,指尖只碰到了冰冷的桌面。
她愣了一下,抬头看向叶知锦,可对方却装作没看见,反而端起鸡蛋盘,笑盈盈地看向叶青田:“爹,您最近处理家事肯定操劳过度,看您都瘦了,快吃口鸡蛋补一补。”
叶青田放下筷子,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脸上竟绽放出满意的笑容:“还是我的知锦孝顺,爹吃饱了,你们几个吃吧。”
叶知渝听得牙根直痒痒——看叶青田脸上的肥肉,一说话都能往外甩油,这叫瘦了?叶知锦这绿茶演得也太假了!
她强压下火气,又伸手去夹另一盘炒青菜,可叶知锦又一次动了手,飞快地把青菜盘推到刘氏面前,声音甜得发腻:“娘亲,您平日里照顾我们姐弟几个辛苦,多吃点青菜润润肠胃。”
接连两次被针对,叶知渝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她“啪”地放下筷子,声音带着几分冷意:“叶知锦,你什么意思?存心不让我吃,是不是?”
叶知锦像是被吓了一跳,随即露出一副无辜的模样,夸张地说道:“我的傻姐姐,原来你要吃啊?你怎么不跟我说呢?我还以为爹娘吃饱了更重要呢!再说我刚才尝过了,这两个菜做得一点都不好吃,实在难以下咽,傻姐姐还是别吃了,免得坏了胃口。”
“你这个小贱货!”
叶知渝脑子里瞬间闪过原主的记忆——当初就是叶知锦把原主骗到池塘边,一脚踹进了冰冷的水里!
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她再也忍不住了,冷冷地说道:“不好吃?我看是你不想让我吃吧!既然不好吃,那就都他妈别吃了!”
话音刚落,叶知渝猛地站起身,双手抓住圆桌的边缘,使出全身力气往上一掀!只听“哗啦”一声巨响,桌上的盘子、酒壶、饭碗全都摔在地上,瓷片碎了一地,饭菜洒得到处都是,汤汁还溅到了叶青田的长衫上。
乒乒乓乓的碎裂声在饭厅里回荡,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叶知渝,连手里的碗筷都忘了放下。刘氏嘴里还叼着一根酱黄瓜,酱汁顺着嘴角往下流,脸上满是震惊与不敢置信,半天没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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