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章(第1页)

端方在养猪场住下来了。其实,端方来养猪,倒不是临时的决定,经过深思熟虑的。最根本的缘由是端方不想呆在王家庄。想走。可是,又能到哪里去呢,只能到养猪场了。自从三丫走了以后,端方在王家庄其实就呆不下去了。端方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人,面对许多问题,其实每一次都是拷问和审讯。王家庄的人有一个特点,尤其是那些长辈,他们热心,关切,好奇,总是喜欢问。追根挖底地问。你要是不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呢,那就是你不厚道了。别人在关心你,抬举你,你必须回答。可端方实在没有那么多的东西可以回答,有些事情也是不好说的,怎么办呢,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躲开。可王家庄就是这么小的一块地方,你能往哪里躲?想来想去,端方想到了养猪场。养猪场是个好地方,虽说离村子不远,可好歹隔了一条河,最关键的是,四周都没有住户,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嘴巴了。猪是有嘴巴的,可猪的嘴巴只会拱地,不会拱人的心。这一来就省心了。端方来养猪还有更深的一层缘由,主要还是为了当兵。端方自己也知道,高中毕业这么长的时间了,在村子里却一直没有“表现”,这总是一个缺陷。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来到养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总归是个便宜。好歹是一个亮点。反正离征兵的时间也不长了,就是再苦,再脏,熬过去也就完了。总之,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养猪场蛮小的,说是“场”,其实也就是三十来条猪。一大半是杂交的约克夏,剩下来统统是新淮黑猪。比较下来,端方喜爱的是那些白色的约克夏。约克夏体态相当的昂扬,正面看过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别地开阔,剽悍,能够看得见它们的豪迈。比较下来新淮黑猪就龌龊多了,样子十分的猥琐。最要命的还是新淮猪的两只大耳朵,大得出奇,软塌塌的,耷拉在那儿,一步三晃荡。一旦静下来了,却遮住了眼睛,样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约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阳光下面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一有风吹糙动就支楞起来了,一闪一闪的,像马,像矫健的猫科动物。当然了,最大的区别还不在耳朵,在腹部。约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着,多了几分的俊朗与威武。新淮猪呢,它们的肚子可不讲究了,特别的大,特别的松,脏兮兮的全是褶皱,仿佛一大堆的抹布。由于新淮猪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块,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挂到地面,一旦行动起来,双排扣的xx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搅拌在一块儿,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欢约克夏,那好吧,老骆驼和端方就做了简单的分工,所有的约克夏都归端方。两天没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谓养猪,就是给它吃。因为猪是人喂养的,它的习性和人也就有了几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顿。别小看了这一天三顿,麻烦大了。猪可不是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充其量也就是两大碗。猪不是这样的,一门心思全在吃上头。到了吃的时候,它就像打仗,把它的嘴巴一股脑儿埋在猪食里,吞一口脑袋就要抖一下,再吞一口,再抖一下,然后,闭着眼睛慌乱地咀嚼。一顿就是一大桶。一天三顿,你就一担子一担子地往猪圈里挑吧。可麻烦的并不是猪的吃,而是猪的拉。猪这个东西拉起屎来实在是太放肆,什么时候想拉什么时候拉,想在什么地方拉就在什么地方拉,一拉就是一大堆。你要是不给它打扫,好嘛,它就在自己的屎尿里头睡,它才不管呢,还凉快呢。端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猪的脏,你刚刚给它打扫干净,他就给你摆摊子,东一摊,西一摊。端方便打,用手里的扁担揍它们,把它们揍得像马驹子,一蹦多高,又一蹦多高。老骆驼看见了,心疼了,说:“端方,可不兴这样。”话说得并不重。但是,意思全到了,有了情感的色彩。他对猪的爱惜可以说溢于言表了。端方不是不想偷懒,可实在是偷不起来,老骆驼的猪圈就在旁边,一比较,差距就出来了。老骆驼自己脏兮兮的,可他的猪圈则永远干干净净。扫完了,再用水冲,都可以摆酒席了,都可以作新房了。老骆驼还有老骆驼的理论,说养猪就如同小媳妇带孩子,会“喂”不算,把xx头子放进婴儿的嘴里,谁不会呢?关键是会“端”,会“把”。所以说,“傻媳妇会喂,巧媳妇会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这么一来端方的劳动量就大了,刚刚挑过猪食,喂完了,还得再挑,挑水,冲猪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也是残酷的,老骆驼一声不响,硬是给端方树立了一个残酷的榜样。三四天下来,端方的肩膀肿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不好伺候,猪就好伺候了?一样。有嘴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

因为每天要打扫猪圈,端方只好买了一只烟锅。猪圈里的气味实在是太冲了。点上烟,好歹能缓一缓。可纸烟端方是抽不起的,那就买一只烟锅吧。端方才二十岁出头,叼着烟锅,看上去老相了。然而,也只好这样了。加上不刮胡子,二十岁的端方一下子就老了十岁。

白天里忙完了,到了晚上,端方就和老骆驼住在茅棚里了。端方发现,也许是和猪相处的时间太长了,老骆驼便有了一些猪的习性。比方说,喜欢呆在墙角。比方说,在他没事的时候,喉咙里总要弄出一些声音,平白无故的哼唧一声。尤其到了吸旱烟的光景,老骆驼先要蹲下来,把背脊靠在墙角上,然后,点上火,慢慢地吸。吸一口,“嗯”一声,再吸一口,再“嗯”一声。听上去很像猪。除了哼唧,老骆驼就不怎么说话。老骆驼是不爱说话的,这一点有点像顾先生了,也是一只闷葫芦。然而,端方错了。这一次端方错大了。老骆驼不是一只闷葫芦,他爱说,是个碎嘴,是个话篓子。哕嗦得能要人的命。前几天他不说话,是因为和端方不熟,也许还在暗地里考察端方。现在,四五天下来了,看见端方挺老实,老骆驼的情形说变就变,一下子打开了他的话闸子,没完了。

端方,你听我说。老骆驼把马灯挂在了墙上,终于开口了。老骆驼说,这个猪啊,头绪多了,学问大了。老骆驼说,看上去它们都是猪,一样,其实呢,它不一样。各地的猪都不一样。江苏主要是新淮猪,黑色的,屁股上有一点白花纹,这是它的标志。上海呢,则是上海白。北京有北京黑。而山西就成了山西黑。浙江的却是浙江中白了。辽宁呢,辽宁有新金县的新金猪。新金猪是黑猪,可是,它的鼻尖、尾尖和四肢的下部都是白色,这一来我们就把它叫做“六白猪”。再向北,可就到哈尔滨了。哈尔滨的猪也是白色的,当然就叫哈白猪了。端方闭着眼睛,脑子里一下子就出现了一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图,幅员辽阔。这是猪的版图,是猪的历史地理。可老骆驼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在猪的话题下,他开始放眼世界了。老骆驼说,端方你可不知道,其实外国人也养猪。丹麦,知道的吧,它就有兰德瑞斯白猪。我们猪圈里的约克夏,它的老祖先其实在英国,后来呢,英国人把它带到了澳大利亚,再后来,它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美国人也养猪,最著名的有两个品种,杜洛克,汉普夏。还有比利时的皮特兰。还有加拿大的拉康比。多了。端方睁开眼,坐了起来,望着对面的老骆驼,盯住了他。这个人他不认识了,这个人是谁呀?端方以为这个养猪的老头连一个字都不识的,居然是个学问家呢。还一嘴一个丹麦,一嘴一个澳大利亚。这些外国的国名从老骆驼的嘴里冒出来,太吓人了。像做梦。这个人是老骆驼么?老骆驼的身子靠在马灯的底下,在墙上蹭了几下痒,诡秘地笑了。老骆驼小声说:“我在县城里学过。”

老骆驼在一九五七年到县城里学过养猪,那时候人民公社刚刚成立。话题扯到了一九五七年,老骆驼的话又多了。——那可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啊,老骆驼说,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两个大馒头,比拳头还要大,一个星期还可以吃一回猪肉。说起猪肉,老骆驼舔了舔嘴唇,话题又岔开了。——这猪呢,就是吃的。猪身上每一块地方都能吃,哪一块最好吃呢?端方你肯定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小母猪屁股后头的,那个,尾巴下面的,那个,知道了吧,哎,就是那个。最好吃。我知道你没有吃过。可我吃过。好吃啊,好吃。端方哪,别看我们天天养猪,我们反而吃不上猪肉。我已经四年没尝过猪肉的滋味了。

老骆驼没有在猪肉的滋味上做过多的纠缠,他的话锋一转,扯到卖猪上去了。卖猪谁不会呢?把猪赶到镇上去,过了磅,收好钱,行了。可猪不是这样卖的。老骆驼说,卖猪可有讲究了。最大的讲究就是喂,也就是最后的十天。在最后的十天里,我可以让它一天增加四斤的肉。你信不信?老骆驼说,猪肉七毛三分钱一斤,四斤肉,三四一十二,四七二十八,一天就是两块九毛二,十天就是二十九块二!假如,我是说假如,十天以后我们要卖猪,第一天要干什么?老骆驼问,第一天我们要干什么?

端方不知道。十分茫然地望着老骆驼。老骆驼自问自答了,得给它打虫子。老骆驼说,用一片敌百虫,掺在猪食里,让猪吃下去,虫子就没了。打完了虫子,让猪歇一天。第三天,我们就要给它洗胃。洗胃其实很简单,先给它吃大苏打,到了第五天,再给它吃小苏打,这一来猪的胃就洗干净了。为什么要给猪洗胃呢?是为了让猪有一个好胃口。让它吃。胃一干净,猪就像发了疯,拚了命地吃。吃多少,长多少。猪就是这样一个好东西,吃什么它都可以变成肉。现在,最关键的地方来了。吃什么?吃什么呢?

端方,还是我来告诉你。要把米糠,麦麸,玉米粉,青饲料放在一起,用水泡起来,这些都要提前预备好的。好好地沤,好好地晒,让它们发酵。一发酵就有酒香了。到了添饲料的时候,再加上一把韭菜,猪就特别地爱吃。特别地爱吃。你想啊,一发酵就有酒精了,猪一吃就睡。其实是醉了。醒了再吃,吃了再醉,醉了再睡,睡了再醒,醒了还吃,吃了还醉,醉了还睡,睡了还醒,醒了又接着吃嘛。醉生梦死是最长肉的,十天的工夫,那就是四十斤的肉。端方,要得富,先养猪。如果我们的祖国猪和人一样多,那我们的祖国将有多少肉?十天之内,国家必定富强。

端方对老骆驼佩服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假的。老骆驼就是猪状元。在这样的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老骆驼不声不响的,悄悄地变成了猪状元。要不是来到养猪场,端方再也没有料到王家庄还有这样的人物。老骆驼不简单呢。

“老菜籽,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把猪当人。”老骆驼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金主蜜约:总裁的小辣妻

金主蜜约:总裁的小辣妻

一纸契约,为了父母的性命,她被迫成为了邵云峥的情人。本以为只是单纯的交易,她还是在他的蚀骨宠爱中丢了心,直到她意外怀孕,被迫流产从此,她拒绝再爱。然而三年后,他单膝跪在她身前,任由她毁掉他的一切,深情哀求先爱上的人就是输,我输得心服口服,老婆,跟我回家!...

隐婚蜜爱:霍少,离婚吧

隐婚蜜爱:霍少,离婚吧

关于隐婚蜜爱霍少,离婚吧一夜荒唐,叶如歌成为了人人羡慕霍太太,而她的丈夫却天天在外沾花惹草,让所有人知道他不爱她她以为捧场一颗真心,终有一天他会回头直到他曾经最爱的白月光再次出现,他说她怀孕了,我们离婚吧。叶如歌笑出泪,只说了一个‘好’后来的后来,她挽着一个男人的手出现,她说霍先生,别来无恙。他偏偏眉眼深情执起她的手如歌,我们复婚吧。...

报告医妃,王爷他有读心术!

报告医妃,王爷他有读心术!

替嫁医毒双绝读心术虐渣甜宠先婚后爱腹黑双洁末世战神兼医毒双绝女博士魂穿到历史不可查的封朝,原主记忆随之而来。淦!同名同姓娇弱胆小软包子庶女替嫁?冲喜?什么玩意儿?和公鸡拜堂?花似锦伸出右手,毫不费力的将公鸡脑袋拧断。昏迷不醒的王爷被小心翼翼的抬上喜堂,花似锦不经意擦过手腕。嗯能救。却不知,两人...

夫人一身反骨,霸总乖乖臣服

夫人一身反骨,霸总乖乖臣服

秦陌离跟了宋义卓七年,众人以为她温柔乖巧,只有他知道她一身反骨。她是他三十年来唯一栽过的跟头,她毫不留情的说分手就分手,他气疯了。爱慕她的人多不胜数,他恨不得将她揣在口袋,不让任何男人觊觎她。她怀孕了,想方设法的不要这个孩子,誓要和他斩断一切联系。他给她最好的物质,为她打造梦幻森林城堡,生了放你走!一场火灾,城堡化为灰烬,挺着大肚的她不知所踪,他跪在灰烬前不吃不喝。三年后,她成为商界众星捧月...

我们不卷了+番外

我们不卷了+番外

我们不卷了作者青竹酒简介完结文豪门不约了只当法医,病美人仇家怀了我的崽战损还强的逆天刑警队长攻amp疯比美人外科主任受大院里的人都知道,白子涵和裴钧这一对竹马和别人不同,人家是开裆裤的情谊,他俩是卷王的情谊,从学习到体能,从体能到格斗,只要卷不死就往死里卷,直到上大学才分道扬镳,一个进了警校一个进了医学院,彼此都松...

世子追爱布衣女相

世子追爱布衣女相

直到多年以后,叶舒楠这个名字依旧是这片大陆上的传奇,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和身世,但在所有人的心中,她都是这个帝国永恒闪耀的明珠,无人可以替代。穿越而来,她陷入皇子夺位的斗争中。风云诡谲中,她自安然若素。心思玲珑,素手翻云,步步为营,她助那人登上皇位。本是一场交易,功成身退而已,但是命运的车轮却不肯让她停下。以孱弱之身独守孤城以玲珑之智大败敌军以大爱之心深入瘟城,她成就了一个女子的传奇。一个从未上过朝堂的布衣女相,一个被晟曜帝牵念了一生的女子,她心之所牵却是那个只对她温语浅笑以命相护的男子。她不要母仪天下,不要权倾朝野,她要的只是跟他并肩看夏月春花。一身嫁衣,两相凝望,她终于成了他的世子妃,从此携手看遍世间繁华。而百年之后,那冰冷的皇陵中,晟曜帝手中握着的却是她的一支玉簪。片段一(炮灰)某炮灰女叶舒楠,说到底你是什么身份,如何配跟詹白哥哥在一起?他跟你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叶舒楠点头,很诚恳的语气哦,多谢提醒。炮灰女得意我跟詹白哥哥青梅竹马,父亲大人跟澹王已经开始商量我们的婚事了。哦,恭喜。礼貌送上笑容。在说什么?迎面走来一男子,正是话题男主角是也。司空詹白看的是叶舒楠,这话自然是问她,哦,没什么,只是听说你要成亲了,恭喜一下。怎么?你同意跟我成亲了?嗯,我想你的新娘应该是这位。叶舒楠看向炮灰女。司空詹白皱眉,似是认真想了一下,她是谁?她是谁是谁说好的青梅竹马呢?片段二(嫉妒)叶舒楠亲自沏了茶,含笑递到司空詹白的面前,这茶是上次你让曾弘拿来的,尝尝味道如何?司空詹白皱着眉头接过,你昨天在熠王府呆到子时才回来?是啊。你们两个单独?叶舒楠点头。哦,那我觉得熠王跟姚家千金的婚事应该抓紧一些了。叶舒楠轻笑,世子殿下,你确定你不是在公报私仇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