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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毛呢?
因为在此之前,有的只是“力”,而不是“劲”。
力都只是散的,拳是拳力,脚是脚力,腰是腰力。
这些力都是散乱的,彼此之间就像亲戚,都认识,也亲近,让他们凑一桌打个麻将还行,但说聚在一起搞事情,那保不齐会出什么事情。
这些散如乱麻的力,强行发出来,大多都被内耗掉了。
用张长腿的话说,一百斤的力气,能打出来三十斤就算不错了。
这就需要“整”。
将所有的力,通过“整理”,进行“整合”,从而成为一个“整体”。
这就是整劲。
整力为劲。
可一旦形成整劲,那就完全不同了。
全身的力都成了一家人,在一口锅里搅马勺,不分彼此。
一团乱麻搓成了一根麻绳,一处发力,全身发力。
一百斤的力,打出去就是一百斤。
袁凡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拳头有多重,但随便跑两步,对自己的速度却是有底了。
现在要是让他撒欢跑,后边放几条狼狗助攻,不敢说博尔特,苏炳添应该是可以的。
袁凡拎起提箱,乐滋滋地向车站走去,六十多章了,总算可以跟张长腿比肩了。
嗯,月色真好。
撩人。
***
写到这儿,抱犊崮算是告一段落了。
其实,这只是这本书的序章。
之所以选用这个历史碎片,是因为这个碎片足够戏剧性,足够代表性。
从这一个碎片,就能折射出整个生物链的捕食定律和生存状态。
孙美瑶的事情,是我拜读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之时知道的,当时我还年轻,读得冷汗涔涔。
可惜我的笔力不够,没有写出其中的波谲云诡,没有写出其中的喜怒哀乐。
但我已经尽力了。
才华是个客观的东西,脑子里要是只有水,再怎么晃荡,也出不来地沟油。
这本书的数据并不好,这是应有之意,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题材小众,写法老套,过于写实。
让人看了,“不爽”。
不过,我还是这么写了,原因有两个。
一是我自己的原因,因为我这个人脑子轴,不会“爽”。
一个是历史的原因,因为那个时代,没法“爽”。
说实话,这本书写起来有些吃力,尽管已经很小心了,还是有章节差点没过审。
但特别高兴的是,还有这么多的同道,远迈关山,跑来为我捧场,给我戳活儿。
感激不尽,给您作揖!
厚颜相求一句,书看到这儿,要是您觉得还能看,请您帮忙写个书评,承您的情了!
话不多说了,过门拉完了,下一章开始,走入津门。
正式走入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
集虚斋诗曰:
大梦蝴蝶鼓瓦盆,夜雨潇潇自昏昏。
少年不知书中浅,中岁方晓世事深。
醉了春夏秋冬酒,颠倒东西南北人。
懒顾生前身后事,飞鸿踏雪不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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