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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涂导到底是大导演,导戏的功底在那里,光影效果让人眼前一亮,再加上调教演员也有一手,就是万奇新在电影里看着也比在别的影视剧里演技要更细腻一些。
温立秋觉得《名将》这电影估计能拿下今年暑期档的票房冠军,他们《末日》这种丧尸片的票房是肯定不能和人家比的。
《名将》这电影优点很多,但缺点同样也不是没有。
温立秋几乎已经预料到了,万奇新这次肯定又要被吐槽了。
他演的角色有着贵门公子的身份,一举一动要有所谓的世家风采,然而万奇新对此的理解似乎有些问题,翩翩贵公子,硬是被他演成了梗着脖子和后背走路的标尺。
不是说不好看,如果是静态的,那这仪态举止是真没问题,可问题就在他无论做什么都绷得笔直,看到后来,作为观众都替他累。
果然,他回家上网一搜《名将》、万奇新,这两个关键词,就已经有人吐槽上了。
不过总的来说,《名将》这部电影的观后感都是夸赞的。
和温立秋预计的不错,票房应该是稳了。
温立秋第二天还没忘记万奇新仪态的事,他照镜子的时候,特地关注了一下自己的仪态,还好没有驼背勾肩,脖子前倾的问题,站直时,也挺正常,看着没有那种特别紧绷的感觉。
不过他好像仪态有点太好了,他试着把肩膀耷拉下来,背微微弓起一点,试了几次,总感觉自己这个精气神好像有点太好。
不行,他得再练练。
温立秋心里想着,要把仪态练好不容易,本来还不错的,硬是要往反方向不好的那方面掰,也没那么简单。
看来他想要演好接下来的那个角色,还得要练。
叶行歌的新剧本叫《一夜暴富》,讲的一个没钱、没业、没父母的不着调青年,社会闲散人士,除了吃得下,拉得出,睡得香,没有半点能拿得出手的优点。
在某一天,他突然遇到了一个穿着很普通的老头,他一眼就认了出来,对方是一位富豪,他偶然在一本财经杂志上看到过照片。老头意外摔倒在他的面前,他想也不想就上去将人扶了起来,背着人狂奔1500米,送到了医院。
而他也确实没有认错人,这位看似普通的老头确实是富豪,老头为了感谢他,更感动于他的善良,认他当了干儿子,并决定这样自己的亿万家财全部交由他继承。
这位不着调的青年一夜暴富。
故事到此不是结束,而是一切的开始,男主一边被人带着吃喝玩乐,醉生梦死,一边每天都要做各种体检,从最开始,他以为是有钱人的古怪癖好,过度重视身体健康,有钱,愿意这么折腾。
但逐渐,他感觉到不对劲,他的那位干爸,似乎对他的身体很感兴趣,男主不由就想歪了,他甚至还犹豫了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用他的身体来换,似乎也不吃亏。
但这一次,他又猜错了,随着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男主开始觉得厌烦,吃喝玩乐让他感觉到空虚,富豪老头的行为也让他觉得越来越古怪,他想停下这一切,然而一直以助理身份待在他身边的人,突然就变了模样,强迫他必须每天继续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暴食,熬夜,醉酒,女-色……他终于意识到,此时的自己就仿佛是一只正在被做着不知名研究的小白鼠。
电影的后半段,男主终于知道了富豪找上自己的目的,对方确实看上了他的身体,但不是他开始预想的那一种。
富豪家族已经传承了三百多年,他家祖上有秘术,能夺舍,只要在死亡之前,更换新的身体,他就可以实现永远的不老不死。
男主被看上的原因,就是他的基因,他的身体很好。
被夺舍后,男主一夜之间成了一个老头,被酒-色掏空了身体,而富豪老头却是掌控了他的身体,继续吃喝玩乐,过着有钱人的生活。
电影的后半程变成了老头男主,开始想尽办法在死亡来到前,重新夺回自己的身体。
整个电影的结局也比较出人意料,因为是被夺舍过的人,所以男主在最后也掌握了夺舍之术,他在死前找到了一个新的壳子,活了下来。
而那个富豪只以为他已经死了,从此就放了心,直到他的身体再一次开始崩坏,找来新的替换的躯壳,但没想到,他这一次找到的人还是男主,已经又换了身体的男主。
在最后,男主实现反杀,带上了属于富豪标志的戒指,成了富豪。
灵魂互换,交换身体,也交换人生,这样的梗不少见,叶行歌却是把这种老梗写出了新意。
他的侧重点也不是讲贫富、金钱与人生,他更侧重于荒诞与讽刺,以及人性的贪婪。
温立秋十分看好这个剧本,虽然题材不算新,但是胜在剧情安排十分有趣,对于演员来说,演绎起来也很有挑战。
一人分饰两角温立秋已经尝试过了,但是像这种,同一个身体演出灵魂交换的感觉,又是不同的挑战。
既然已经决定了演《一夜暴富》,温立秋洗漱完,在家里随便吃了点早饭,就准备去找叶行歌和乐安。
大夏天,温立秋一向习惯t恤长裤加运动鞋,大热天也穿得板正,但今天,他想了一下,突然就把穿上的鞋子袜子全脱了,又去翻出一条大裤衩出来换上,衣服也不塞,就那么松松垮垮地。
随手扒拉了两下头发,把梳顺的头发给弄乱了,他把手机往口袋里一塞,穿着拖鞋就出门去了。
叶行歌和乐安约了在于常那里说剧本的事,这两人也没个办公室,以前就是蹭于常的。
于常赔了钱,搬到小区去后,地方小了,他们也就不怎么去了。
现在于常拍电影赚了钱,温立秋的电影也都赚了,他们那个影视公司,他也有份,他自然没少赚。
所以,于常现在又从人家小区里搬出来了,正经找了个办公楼,地方大了,叶行歌和乐安也不客气,一人给自己挑了一间办公室。
温立秋板板正正活了20几年,第一次趿着拖鞋,踢踢踏踏走路,一路走得别别扭扭,他走进公司,于常倒了杯水,迎面出来,一抬眼看到他,直接就楞住了。
你谁?
那一瞬间,于常感觉自己的脑子打结了,脑子告诉他,这是温立秋,但同时,他的脑子又告诉他,温立秋长这样,但是又不是这样的。
“你……”
这也是脑子坏掉了吗?突然想换换形象,体会当小流-氓?
温立秋看了于常一眼,并没有像平时那样,第一时间就打招呼问好,他想了一下,然后懒洋洋打了个哈欠:“早啊。”
大上午,时间绝对称不上早,要说一声早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然而,有问题的是温立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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