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乾罗秘境的出口已然关闭,一切搅动的风云对其余修士来说都归于平静。
树叶萧瑟,雨水混合着泥土,飞溅到叶片上。雨丝变得更细,其余的地下妖兽未被斩杀者,皆伏于此。
本能的,它们有些害怕云月玺身上的魔意,那等煌煌魔意,令这些妖兽震颤。
云月玺听见心中那股声音说:杀了它们,碍眼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她似乎真受了这声音影响,面无表情提起剑,走向那群地下妖兽。
秘境之灵这时候躲在山上,它飘在慕昭身边:“变了,全变了……她她她堕魔后,我秘境里的妖兽开始互相倾轧了。”
秘境之灵能看到遥远的山洞里,原本温和的独角兽似乎都变得狂躁起来,用头上的角顶了顶趴在地上的狐狸,那狐狸也吃不得亏,眼见着就要打起来。
肉食妖兽那边更是如此,原本它们奉了秘境之灵的吩咐,这些日子心甘情愿不食肉,现在却好似都忍不住了,站起身来抖抖身上的毛,朝别的妖兽逼去。
秘境之灵连忙严厉传音,制止了这些仅存的妖兽。
它呵斥完,仍然心跳加速,太不正常了,一个女修的堕魔,纵然她天赋异禀能迅速成为魔道之中的佼佼者,但是怎能使得整个秘境都变得浮躁起来?
早知这样,不如早杀了这些修士,就不会惹出这么多麻烦了,秘境之灵下意识想。
少顷,慕昭便以指在他额上一点,秘境之灵这才觉得心灵涤荡,刚才的狂躁有所减弱。
“这是……”秘境之灵骇然,连他的情绪都被影响了。
它可是自然之灵,最是无欲无求。
慕昭身为神明,对这些情绪的感知更为明显,否则他当初也不会因男女的**感到那般恶心。
他感受了一下空中漂浮的恶意,道:“果然如此。”
“大人?”
“魔主归位,就能使得上古魔族的天赋重燃。”慕昭道,“若长此以往,则民无善心,处处生恶,**如洪……不到十年,这世间就会变成人间炼狱。”
就像当初一样。
所有的规则、信仰全被推翻,人族的力量原本不被神明看在眼里,认为它们不过是一盘散沙,哪怕是人族中最优秀的修士,在神明看来也不过是稍微能入眼。
但是,神明亲眼见到,当所有人族不再守序,人人心中的邪恶被激发出来,也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他们互相杀害,占有对方的妻子女儿,抢夺对方的宝物,徒弟以杀师为乐……
因此,慕昭回到了这个时间点。
慕昭的推论之一得到证实,当初世间成为炼狱,和魔族有关。
秘境之灵也回过味儿来:“大人早就知道了?那大人……为何还同那位女修……不,那位女魔一起做事?”
慕昭斜睨了眼秘境之灵:“她没有名字?她现在还没杀人,你便叫她女魔,真要将她逼上梁山,才如了你的愿?”
秘境之灵噤声,他叫一句女魔哪里为过了?不过是这位大人舍不得之前“同袍”的情谊,谁知道呢,他们男俊女美,生出些瓜田李下的心思也说不一定。
秘境之灵想了想,仍是为了苍生向神明劝谏:“可是,她如今堕魔,应当就是那魔主,大人您不杀了……她?”
“那不过是我和她商量好的计划。”慕昭道。
“大人?”
慕昭面无表情,从袖子里掏出那只白色小人,不知何时起,这只白色小人竟早已四肢僵硬,看起来虽未死,但也过得辛苦得很。
慕昭道:“这魔族不会说话,本神赋予它说话的本领,但那不过是和外族沟通,它们魔族之间的用语,本神可不知晓,也从未废黜。”
所以,他刻意在心理上给那只魔族施压,击碎它的心防,骇得它用它自己的手段联系其余魔族通风报信,其余魔族这才提前发动了攻击。
等到这魔族通风报信完,慕昭便马上控制了它。
在魔族操控着地下妖兽朝云月玺攻去时,慕昭并未闲着,他在秘境之灵的带领下走遍了乾罗秘境,撤出了其余门派的弟子。
“那、那大人明知它们有阴谋,为何还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慕昭眺望那边已堕魔的云月玺,道:“上古魔族要什么,要了他们想要的能做什么,我们全然不知道,若不深入敌阵,怎能得知究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周二周三请假,粉随爱豆,请尊重正版。预收文在专栏,星河为止大限将至的裴幼荔绑定了一个快穿系统,每进入一个世界,攻略不同的人物,就可以获得不同点数的生命值。她信心满满,打算大展身手,结...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阴阳江湖作者花瑟文案人生就是一个江湖,仗剑江湖和阴阳江湖又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一个仗的是剑,一个仗的是术!一个惩除的是坏蛋,一个惩除的是恶鬼,你说,坏蛋和恶鬼有区别吗?你知道吗?有些人比恶鬼坏千倍万倍!诸葛冥英他说,像傀儡一样长久地活着,不如像烟花一样短暂地消...
凡人修仙,风云再起时空穿梭,轮回逆转金仙太乙,大罗道祖三千大道,法则至尊凡人修仙传仙界篇,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
他是星光王朝人人追捧的二皇子,他厌恶这个所谓的未婚傻妻,觉得她配不上他。所以百般羞辱,只为解其婚约。却不知,一经穿越,她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他看似无害其实却是最惹不得的人。初次见面她被他狠狠地扑倒,外带轻薄的语气挑逗弄她。很好,她们的梁子结大了他是万人之上的皇,却是为了她甘愿受人限制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我的叫杰昆周,29岁。住在哥谭市东北部的废旧厂房一带,未婚。我没读过书,每天都要和黑金丝雀把阿卡姆跑出来搞事的揍一顿才能回家。我不抽烟,酒仅止于塔利亚给我酿的拉萨路之池酒水。晚上11点睡,偶尔有任务的时候就几个月不睡。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让渡鸦确认没有恶灵缠住我,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医生都说我很正常,虽然医生叫哈莉奎茵。我这个人别无奢求,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