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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
听到儿子要从京城过来的消息,荣信和嫡妻秀娘早早就盼着了,昨个儿收到了随行护卫提前快马过来通知他今个儿就能到清州的消息,夫妻俩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在门口等着了,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儿子,一个个喜出望外。
不能说夫妻俩这样的举动太没规矩了,哪里有老子娘站在门口等儿子的,可谁让父子母子好些年没有团聚了,这心里着实想的慌呢。
当初荣信外放的时候,嫡妻王秀娘被留在了广陵侯府中替他孝顺长辈,原想着,有侯府作为背景,加上荣信的父亲又是掌握实权的兵部侍郎,早晚都能够将他从清州调派回京的,可谁也没想到,这八年时间过去了,他依旧留在清州,只是官职从一开始的七品,成为了现在的从四品。
官职大了,就免不了一些官员之间的交际,这时候再有他当初带来的通房丫鬟管着后院,和其他女眷交往就显得不妥当了,因此在五年前,王秀娘就从京城赶了过来,至于家中的嫡子和庶女则是留在了京城,承欢老夫人膝下。
不是荣信不想念这一双儿女,而是为了孩子们的前途着想,留在京城,以侯府子孙的身份和权贵之子交往,接受侯府的教育,对于孩子们的未来,是大有裨益的。
尤其家里的七娘子还是个庶女,本来婚嫁上,就不如嫡女来的顺利,要是随着嫡母远赴亲爹的任上,直接在当地婚嫁,到时候等荣信高升回京了,在当地,她也算是没有靠山了。
但凡疼爱女儿的,都会为她多做思考,王秀娘不是那种容不下庶女的狠辣女人,更何况这一房唯一的儿子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小小庶女,对她的地位没有任何妨碍,在询问了庶女和她那生母的意思后,她就干脆的将人留在了侯府中,自己轻车简行地过来了。
这五年里,夫妻俩就因为述职回过两趟京城,和这个儿子,真的算是聚少离多。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来清州之后,荣信的房内也没有一人能够怀上一儿半女,拢共就那么一个儿子,荣信能不把这儿子当成眼珠子似的看重?
在清州,府里伺候的下人除了一些贴身服侍的,多数都是从当地牙行手中买的新仆妇,那些人可没有见过家中小少爷的模样,因此现在看到马车里出来的那个艳丽少年,一个个都惊呆了。
从来就没有想过,一个男人也能长得那般好,就跟天上下来的仙人一样,都让人不忍多看,总觉得盯着他瞧,也是对他的亵渎似的。
荣信的长相和祖母侯老夫人有五六分相似,只是他的轮廓更像老侯爷,多了几分英挺,而他这个儿子不然,继承了他这个亲爹身上肖似曾祖母的五官,又继承了母亲柔和的面部轮廓,从小就是仙童的模样。
随着他年岁的增长,这份独特的样貌,就越发显眼了。
想当初侯老夫人年轻的时候,那可是远近闻名的美女,出身将门,一袭红衣,手执长鞭地美艳模样,至今还在多少老头的心中浮现。
在侯府,他虽然非长房所出,在二房也有一个嫡亲伯父所出的堂哥压着,但在侯老夫人心里,那简直就是心尖尖上的宝贝蛋子,加上荣信常年在外,老夫人真的是将一腔心血,都加注在了这个小曾孙身上。
侯府是个富贵乡,老太太年轻时候能做到事事公正,现在老了,有些糊涂了,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了,她出嫁的时候,十里红妆,嫁到侯府那么多年,侯爷宠着,更是让她的私库越发的丰厚,而这些好东西,一部分都被她悄悄的填到了荣膺这个嘴甜会撒娇的曾孙身上,不论是穿还是戴,通通都是最好的。
也或许因为这份宠溺,明明侯府兵马发家,老夫人也是将门出身,可这个孙儿拐了个弯,娇气地不成,骑马不行,射箭不行,没能继承先辈的衣钵学武,倒是在学文上,别有所长。
荣信看到儿子的第一反应定然是欣喜的,但是很快的,就又因为儿子的穿着打扮,愁上了。
今天荣膺穿着一身水红色的锦袍,一头乌发高高竖着,头顶金冠上那块碧绿通透的翡翠,看的人抓耳挠心。
本来他这份长相,就已经十分出众了,可他偏偏还喜欢浓墨重彩的颜色,和漂亮华丽的首饰,除了头顶上那块金镶玉的头冠,脖子上还挂着一条璎珞,上面镶嵌了各色玛瑙翡翠,看上去光彩夺目,晃花人眼,脚上蹬着的缎鞋还镶嵌着两颗龙眼大的明珠。
这样的打扮,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那会引来异样的目光,可是换做荣膺这样打扮,所有人都觉得恰如其分,仿佛他就该这样富丽堂皇。
但荣信这个老子,对儿子这样的打扮,绝对是不喜欢的,此刻心头对儿子的疼爱劲头一过,再看到他此时的打扮,就忍不住有些眼疼加头疼。
可是儿子今年都十六了,他管不动,也管不了了。
家里的老太太上了年纪,就喜欢后辈打扮的漂漂亮亮,花花绿绿的,当初刚回到府上,看着自家那个就差当行动珠宝架子的儿子,他还想管管来着,可是差点没被老太太逮着念一下午的经,荣信惹不起还躲得起,只能安慰自己,反正穿着打扮,也不碍着别人的事,孩子怎么开心,就怎么来吧。
一晃都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就更加只能安慰自己忍忍了,这趟儿子在清州呆的时间不会太长,不出两三个月,就得回京去了,对荣信而言,珍惜这些父子相处的时光,反而更加重要。
“这才是最正宗的单家羊啊!”
今天为了迎接这个儿子,荣信特地给单家去了信,让他杀了一头羊,准备了今天这顿羊汤锅。
汤底是提前一天用羊骨熬的,单家的羊不知道怎么养的,不论怎么做,都没有太大的羊膻味,反而口感鲜嫩,羊骨熬成的骨头汤,鲜香四溢,光是闻着味道,就让人胃口大开。
至于羊肉,因为天气冷的缘故,只一个晚上,就冻得硬邦邦了,家里的大厨将羊肉片成了薄片,满满当当盛了三盘,到时候只要往热腾腾的锅子里一涮,嘶——那滋味!
除此之外,大厨还合理运用了羊身上的各个部位,做了一条烤羊腿,提前腌制过的羊腿冒着各种香料的味道,丝丝辛辣的气息,不断往鼻子里钻。
还有红烧的羊蝎子锅,麻辣鲜香,里头跟着一块炖煮的萝卜早就酥烂,吸收了整锅汤料的精华。
桌子上,还有许多新鲜水灵的蔬菜和野菌菇,想吃什么,就往锅子里加,吃的就是新鲜热腾,一顿下来,旅途的疲乏,全都消除干净了。
荣膺不怎么能吃辣,可是今天的羊蝎子格外鲜美,导致这辣度对他而言有些难以接受,他依旧一口气吃了小半锅,面前堆了不少骨头。
他的颜色本就艳盛,此刻嘴唇的嫣红更加让他艳丽地如同一朵富贵牡丹。
荣信看了眼儿子,觉得眼睛更辣了,赶紧把头低下,琢磨着,能不能和儿子商量商量,在清州的这段日子,穿的素雅一些。
“现在入了冬,官府的公务也没那么忙了,等后天,我带你去趟单家,吃到了福宝做的全羊宴,你才知道这单家羊的滋味,到底有多好。”荣信说起美食来,眼睛就冒着光。
福宝?
荣膺立马想起来,这似乎是他爹时常在信中提起的小姑娘。
在家信里,他爹对那个出身乡野的女孩多有赞誉,相比家中那个和他爹没有几日相处时光的庶妹,似乎那个女孩儿,更得他爹的喜欢。
为此,他那个庶妹可没少泛酸。
说起来,荣膺对那一家子,确实也有几分好奇,尤其是那个在他爹爹口述中,几乎没有缺点的小姑娘,他倒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孩儿,能够让他这个从来没有夸奖过京城那些贵女的爹爹,如此喜爱。
一旁微笑着聆听这对父子交流的王秀娘在听到丈夫提起福宝的名字时,眼神微微闪烁,然后低下头,缓缓吃起了碗中那块细嫩的涮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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