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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你内疚吗
谢勇不能再等待下去了,树枝开始摇晃,他感受到来自死亡的威胁,人在临死之前常常会发出超出常人的力量来,谢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单手紧紧抱住眼珠子没砍的树干(抱住被砍的树干可能会随时断裂),掏出一支手枪,对准了眼珠子。
正在全力砍树的眼珠子的眼睛的确好使,看到了谢勇的举动,他也不能再等下去了,谢勇的手枪随时可能开火。他支起上半身,握在右手的匕首奋力甩出。
谢勇不经常使用枪支,手枪的保险没有打开,往常,他都是双手开枪的,一只手握住枪支,一只手打开保险,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不能熟练用枪,给他带来致命的结果,搂了几次扳机,手枪没发出丝毫声音,如果用双手开枪,立刻会滚下树干,他,没有机会了。
眼珠子的匕首紧紧扎在他的心口,带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带着最后孤注一掷,带着争夺生存的权利,杀戮,就是正义。
谢勇面色惨然地看着胸口的匕首,手枪已经从手中脱落下去,假如当初练枪的时候能够专心一些,假如学会了单手打开保险,假如不跟秦北风发生冲突,假如今晚不来到孤山……
他,会死在自己的弟兄手里吗?这些,都没有时间去求证,去后悔了,谢勇喃喃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眼珠子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不死,我就死。”六个字,完全能够诠释杀戮的理由,六个字,说明了一切。谢勇终于瞑目了,他放心地从树上掉下来,以后,不会再有人杀他了,也结束了黑道争雄的生涯,人死,一切都结束了。
眼珠子从树上下来,走到秦北风面前,说道:“大哥,接下来呢?”
秦北风邪恶地笑了笑,轻轻说道:“你叫我什么?”
“你吩咐我办事,我办完了,你就是我大哥,只有我大哥才能驱使我做事。”眼珠子语气坚定地说道。如果,刚才他还能这么坚定地说话,他还会站在这里吗?人啊,就是这么现实,这么容易转变。
秦北风又笑了,很舒畅地笑了,像一个天使,刚才,这个天使是夺命的天使,现在,这个天使是温暖的,让人信服的天使。
他敲了敲车门,像是在思考什么,然后说道:“你把他们埋葬了吧,唉,大好的生命,竟然不懂得珍惜,实在是可惜啊。”
任谁听了这话,绝对不会相信,这是从一个冷血的屠夫嘴里说出来的,语气里含着悯天怜人的忧伤,好像对一切生命充满了同情,充满了热爱。
眼珠子听了秦北风的吩咐,把那些尸体集中在一起,他做得那么从容,那么仔细,还有心数了数死人的数量,然后找到一把铁锹,一锹一锹挖开松软的山土,把尸体扔进去,又掩埋上。
秦北风看着那把铁锹,心想,也许,这把铁锹是谢勇等人给自己预备的吧?没想到,用来埋葬他们的是他们预备好的铁锹,让他们入土为安的是他们的弟兄,谁也算是一个天理昭昭的循环吧?
眼珠子搞完了这些,捡起谢勇扔下的那把枪,熟练地退出子弹,双手捧给秦北风,秦北风笑了笑,说道:“你留着防身吧,需要跑路吗?”
“不需要,礼帽帮那些人,没有再有血性的了,我不怕他们。”
秦北风叹口气,意兴萧索地说道:“你走吧,开一辆车,明天,到我家,找你有事。”
眼珠子点点头,走到皮卡车那里,开车走了。
秦北风一直看到皮卡的尾灯不见了,才走下车,伸了一个懒腰,把猎豹收在储物空间里面。他不想让自己的双手沾上血腥,只有让眼珠子代劳了,可是,他不杀人,那些人却因他而死,眼珠子不想杀人,却被逼迫着去杀人,一个混混,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爆发出超强的力量,变得冷酷无情,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秦北风担任了逼良为娼的角色,比之亲手杀人犹有过之。
第二天,秦北风为眼珠子打开门,说道:“进来吧。”
眼珠子进了秦北风的家,他问道:“喝点什么?是冰茶,还是啤酒?”
“冰茶。”眼珠子的话通常很少,一个视杀人如儿戏的人,通常话语都很少,如同珍惜自己的每一分力气一样,杀人,很费力气的吗?
秦北风看着他,说道:“你,内疚过吗?”
“为了活下去,我没有内疚,活,才是最重要的。”
秦北风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道:“你难道不怕我杀了你,灭口。”
“怕,但是,我没有选择。”
秦北风忽然明白了,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了,身在战争中的人,心态都跟眼珠子昨天晚上一模一样的,谁都想退出战场,可是,为了生存,为了继续活下去,人们,没有选择,能在战场上倒戈的人,一定需要一个比活着还强大的理由,是的,也许,倒戈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秦北风斟酌了一下言辞,慢慢说道:“你叫我大哥,那是抬举我了,既然你想帮我做事,我也不能把你撵回去,这样吧,说说你自己,看看你有什么长处,我不愿意为了一个废物浪费了时间。”
眼珠子放下冰茶的瓶子,回忆着说道:“我的大名叫翟伯仁,是西城人,在老家,读到高中毕业,后来我当了四年的兵,复员后被地方民政局安排到化肥厂工作,那活儿脏一点,累一点还没啥,我能坚持住,可是化肥厂是一个老旧的企业,经常开不出工资来,这边上着班,回家还要靠借钱买菜,一气之下,我辞职不干了,后来,到了黄城,跟礼帽帮的人为了一张吃饭的桌子,打了一架,认识了谢勇,他挺欣赏我的,大家也没有什么冤仇,说开了也就完了,在一起聊了聊,当他得知我没有正经工作的时候,问我愿不愿意在帮会里干,反正也是走投无路了,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礼帽帮混着,不知不觉就是三年过去了,以前在部队里当过辅助狙击手,也就是负责给狙击手瞭望的角色,眼神好,他们就叫我眼珠子,就是这样,也没啥履历档案的。”
秦北风知道西城,那是一个距离黄城100多公里远的地级市,比黄城人口多,城市规模大,他没去过哪里,想了想说道:“好,我也不叫你眼珠子了,那是你的绰号,没啥好听的,我叫你翟大哥吧,不知道翟大哥的家里还有什么人?”
翟伯仁听到秦北风的话,心里有点激动,自从来到黄城,没有人叫过他翟大哥,是的,秦北风是他认准的大哥,这是沿用帮会的称呼,意思是唯秦北风马头是瞻,跟着他混,可是秦北风是一个学生,跟黑道的帮会不一样,没有带小弟的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安排主动投靠他的翟伯仁。
翟伯仁很利索地说道:“家里有一个弟弟,还有父母双亲,他们都退休在家,领一份退休金,弟弟读高三,下一年考大学了。”
“你没成家吗?”秦北风看他的样子有26岁的模样,这么大岁数的人,大部分都有了家室,除了那些读书多的人,来不及考虑家庭的除外。
“没有,我穷啊,谁愿意跟我?”翟伯仁倒是很无所谓。
“那你,有没有合适的目标,也就是看中了哪个的相好?”秦北风跟他谈得比较细,他很欣赏这个拿得起放得下的汉子,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翟伯仁就是一个识时务的人,一个人为了争取生存权,做出任何事都是值得原谅的,而秦北风被谢勇拿自己的父母来威胁他,第一次让秦北风起了欲杀之而后快的心思,如果礼帽帮只冲着秦北风一个人来,那么,秦北风至多打断他们的腿脚,跟对付费坤一模一样,就是那句:我知道你父母的家住在什么地方。断送了十七条人命.要不怎么说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乱说话是要死人的.
翟伯仁摸摸头,腼腆地说道:“在西城,倒是有一个女同学对我挺不错的,可是,我混到现在也没混出个名堂,人家跟着我,只能是吃苦受累的,还是算了吧,也不知道她结婚了没有,耽误了人家也于心不忍。”
秦北风听了这话,差一点从沙发上摔倒,哦,跟一个女人成家你于心不忍,那么,一刀一命你倒是做得冷酷到底,这都什么人这是?敢情在一个男人的心里,女人比人命值钱啊,难怪有人会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女人对男人的杀伤力太大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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