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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山贼少年(第1页)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蜀中的山路,还有另一种称呼,唤作天梯。

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匍匐在路边的草堆中,紧盯着路口。蓦地,他远远看见一辆豪华的榆木车由下缓缓驶来。

少年观察了一会儿,便将一片树叶抿在嘴中。猛地一吸一吹,气流急速经过,让口中的树叶震动起来,发出清锐昂扬的啸声。

少年吹奏的如鸟鸣般的声响,很快传遍了山间。这种技艺是蜀中山贼的绝活儿,负责望风的山贼用叶笛来报信,好通知自己人赶来劫道,又不易被目标发现。

马车只是继续艰难地前行,车夫似乎对于即将面临的威胁毫不知情。

少年将腰间的短刀拔出,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大当家的告诉他,只要自己再干成一大票买卖,就在寨子里给自己一间私人的房子。

——到时候,就能接阿妈上来住了。

少年将用嘴咬住短刀。他是怕自己太过激动,要是发出不必要的声响惊走了“猎物”,那可就不太妙了。

少年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他选择的通路(寨子里对伏击点的称呼),往往不在山边那些官道或者大路。

那里经过的客商虽多,但是从那里过的商队一般都会带上护卫,官兵赶过来的速度也快,所以危险性相当高。他在寨子里只能算是个小人物,山下官道这种地方,也只有大头目级别的才有资格召集其他山贼干买卖。

少年选择的这个地方,乃是通向山顶一座茶庄的必经之路。

他选择这里作为“通路”,原因有二:

一是这里会有大买卖。

此地几乎不会有客商路过。但是,山顶茶庄乃是一个大富商的产业,只产专供富人珍品名茶。茶季中每过一段时日,都会有几家大商行的茶商来此地收茶。

虽然茶的产量不高,但每一次也是千两的大买卖,对于穷苦百姓来说,这是一个终生都难以亲眼看见的数字。

再是,此地非常适合埋伏。

虽然茶庄戒备森严,多有壮丁猎犬。且茶庄居高临下,壁垒森严。就算是附近大当家举寨同来,急切间也攻不下茶庄。但是,这漫漫山道中,却不可能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从少年这里开始,山路陡峭到马车不能行,想要继续上山,必须下车步行。取蜀道名为天梯,便是自负的人类表达出“惟有人,才有资格能攀登”的意境。

只要客商下了车,没有马车作为倚仗,从其他两路包抄过来的山贼便能很轻松地将客商逼入重围。

果不其然,少年的叶笛声传出三里外,不少二三十个山贼就从其他两条山路赶了过来,吹起叶笛做回应。少年见大势已成,便握刀跳至路中。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苏无造看着眼前这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有些哭笑不得。

“咄,你怎的知道寨子里的行话,莫非你们几个是官兵。”少年言语中不禁露怯。

他见为首的客商年纪轻轻、背一把木剑。其他几人也不像行商,特别是其中一个大胖子,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比满脸横肉的大当家还恐怖。

“官兵?”苏无造看着少年手中的短刀,这时,其他两路的山贼也已经赶到,不说他们一个个是不是贼眉鼠眼,光是那一把把刃口磨得发亮的刀,不用多说,是遇着劫道的了。

少年召来的山贼中一个穿着蓑衣、提朴刀,首领模样的人哈哈大笑一声,用刀指着惊怖城小队一行人,“把钱和女人留下,其他人赶紧滚蛋。老子今天心情好,就放了你们。”

“喂,你没听见那个人说么,我们是官兵!”百里错将两只手叠在一起,摆出不明所以的姿势。再看地上,他双手投射的影子,竟是一只长耳朵的兔子。

“是官兵又怎么样,你们才7个人,还带着老弱妇孺。兄弟们,我们一起上!”少年举起刀,大喊一声,脚下,却不动声色地往后挪了一步。

做山贼,便要过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无奈世道所逼,家中无钱供少年莫说读书,甚至连一亩三分田都不得。况且他又有失明的母亲需要照顾。不然以少年的聪明,好好读书混个一官半职,再不济做师爷、私塾先生也算过得去,决计是不肯落草为寇的。

他是个孝子,便知道自己不能让母亲白发送黑发。所以他向来谨慎,谨慎的过头。故此和他一起入寨的几个头脑活络的小厮已经坐上小头目,他却连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都没混到。

他选在这里做通路,自然也是再三考虑过的。除了之前的两条原因,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莫道天梯难,还有石栈在上头”。

蜀道天梯本就难行。能在这里伏击客商,就是靠了山路难行,无法聚众同行。而少年身后不远的路,通往山顶茶庄的路,便是比天梯更难爬的栈道。

所谓栈道,便是人类向天借路。

眼前本已没有路,人却将山壁凿开,插以石木,铺上板材,硬生生在绝壁上造出条一人狭的路来。

这也是茶庄中的茶名贵的原因之一,每年因为运茶不慎跌死的挑夫何止十数。这茶,便是用血换来的。

这个山贼少年,从小山中长大,平日里玩耍也与峨眉猴为伴,从小便有敏捷的身手。而他最擅长的,就是走石栈。

少年曾经和寨子里几个腿脚极快的高手赌斗过走栈道。虽然在平地上,他们的速度比自己要快上5成不止,可一旦踏上这狭促的石栈道,这些高手们的速度就远比不上自己。

高手们在地上健步如飞。可是栈道上,旁边一寸便是万丈深渊。若是怕死,心生惧意,脚下酸软,连走路都走不快,更不用说跑。

可少年却的速度却和在平地上一般无二,和猴子学来的飞檐走壁倒在其次,最关键的是:他怕死,却又不怕死。

他怕自己死了老娘无人送终,但若不是自己从小跑去茶庄小偷小摸,自己和娘亲也许早就饿死了。为了能逃过茶庄内豢养的猎犬的追咬,他只有比狗跑的快。

少年参与的劫道几乎没有失过手。只一次,对方一人一剑,须臾间,自己这边的人就死了大半。最后自己被那名剑客追杀,终究是逃到了一条栈道,他才活下来。

他要活命,对方却不会为了杀他而搏命。见到少年跑得快,剑客最终还是放弃了对他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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