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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舟一摆手道:“是我输了,您请登台!但无论如何,你欠我一叩首。”他又回到了广场中央众仙家之中。青帝举步登上长阶,这条长阶有一丈八尺宽,形容不出有多高,上面层铺着凝聚不散的祥云,青帝的身形就似在云朵中飘然升起。看他的背影,羽衣银丝之光与雪白的长发伴随祥云飘浮,看不清他登阶的脚步。当青帝转过身来时,已站在那块无字白玉碑之前,他的身形说不清是高大还是渺小,但诸天世界修士,不论多远,都能看的清清楚楚——那没有血色接近透明的脸庞、淡然毫无表情的金色眼眸。第344回、登台此宣当自斩,妄拟天心为己心青帝没有一句废话,甚至连开场白都没有,直截了当开口道:“不可妄拟天心为己心。”这是天条的第一句,仙家妙语声闻并不复杂,但要把它具体描述出来却很困难,勉强可以这样解构——世人经常说的两句话让人觉得很无奈、很悲情甚至可怕,一句是“我这么爱你,你为何不爱我?”另一句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它们可能出现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具体何指、究竟有没有道理,不必一一去做解释。但超脱轮回的仙家,从修行本源而论,不欲为红尘中的痴男怨女。超脱轮回是自己的福缘,指引世人超脱轮回是自己的功德,世人爱也罢、恨也罢、羡也罢、妒也罢,那是世人的选择,仙家既无法强求,也不可强求。世间修士或普通凡人,修行发愿坚定不移或者偏执自视,都是轮回中的众生相,做为已超脱轮回的仙家,则不应彼此妄拟他人,否则世间之乱迟早波及仙界,进而返乱众生。诸菩萨可以说无量光照彻十方世界,这才是真正的觉悟超脱。诸天魔可以说世界就是我的世界,当直指本心证入他化自在天。诸金仙可以说清静逍遥、法自然之造化才是道果所求,镇元大仙也可以跳出来说一句“万流归宗,合光同尘。”不能说他们错,也许都对,但有一点是不对的。譬如加百列坚信天主的光辉照耀一切,却不能以她期待的方式要求佛国灵山接受照耀,她这种求证之心也许令人钦佩,但却没有意义。加百列可以说天主的光辉怀抱一切,那就在灵台中怀抱未曾照耀的世界,而不是强求仙界诸天世界都能受其照耀,这便是区别。诸天世界之中,皆超脱轮回,不得于教外称外教,不得于门外称外道,仙家不论修求只论行止。其实诸教诸派之中,早有类似的戒律,但诸天世界中并非全然如此,而这则天条的含义更广——立环天之戒,诸仙家不得妄拟天心。妙语声闻送出,青帝又说了第二句:“不可在世显圣自称神。”这一条就更复杂难解了,妙语声闻中只说了现象如何分别,并没有解释更多的原因,让众仙家自去推演。众仙家超脱轮回,不是被放逐出轮回,自然可以下界修行见证,这一点谁也不该禁止。有金仙、菩萨化身下界,比如观自在化身为关小姐;有仙家托舍入轮回,比如东华帝君为狄仁杰,大势至菩萨为武则天,地藏菩萨为金乔觉。有仙家亲身入人间,比如大天尊自古好如此,小和尚法舟也是如此。还有仙家留法诀接引世人、指点弟子、建立道统。凡此种种,皆非在世显圣称神之禁。众仙家留下法诀引渡众生超脱轮回,或者亲自下界引渡传人,与天条无涉。在人间有道场,受信徒供奉、弟子传人香火祭拜,那是世间之事,也非天条所能止。那么此天天条何禁?譬如莲华生打落沙利耶之举,且不论他们之间的私斗,但他们那种现身的方式,皆为天条所禁。回纥伏地匐部与吐蕃之战,虽有摩尼教修士与僧人参与,但争夺的无非是人间的土地、财物、金帛、人口,假借光明尊或无量光护佑之名而已。不能因此世人借神佛之名争斗纠缠,神佛就要现身显圣“护法”。仙家可以下界,留法诀经卷指引、点化、规劝众生,也可以展示玄妙于传人,留道统修行之途。有缘法之人识你,那就自识你,不识之人,那就不识。比如地藏菩萨下界为金乔觉,梅振衣是清楚的,但芜州百姓并不知,金乔觉也从未以地藏菩萨自居。至于事后如何,那是世人之事。仙家不得为显圣而显圣,惑弄无知之徒,既入众生中,形容与众生无别,动念下界行于轮回中行事本无超脱可言。若你不能让听闻者证悟各种仙家果位境界,就不要以各种仙家身份自居。若闻者能见证明悟,那无所谓,这不是犯天条,而是你的功德,此为仙家在世行止界限。这第二条与第一条相承接,讲的是仙家在世行止之规,明确了界线的分别,常人听起来可能很复杂,种种行止不好分辨。但超脱轮回众仙家心念通透,很自然就明白其中的含义所指。诸天各派也有类似的戒律。碧桑洞有戒,弟子行走世间,在未得仙家传承的世人面前,不得以仙家自居,所以李元中在市井中只是一名乞丐。还有更严格的,比如小和尚法舟,在人世间就是个和尚,就算在诸天世界面前,也不能自称未来佛弥勒。未证时不得自称,寄名受印时便受此戒,心念有违则自斩。至于他人谈论弥勒佛,则与法舟无关。这一戒不是约束世人的,而是约束法舟自己的,是无量光留心印所授。但此天条范围更广,诸天世界所有修士立愿共守,而非一派一教之戒。第二条宣罢,青帝又说了第三句:“不可欺夺他人之信。”妙语声闻中解释了何为欺。比如有那么一句话,叫作:“信我者,得永生。”这算不算欺呢?凡人也许分不清,但仙家通透心念自然能分清。若是阿罗诃面对未明悟众生如此开口,则是犯了天条中的第二条。若是留下传承:“信阿罗诃者,得永生。”这不犯天条也不能算欺,因为此修证之路确可往轮回外,有天国可证。若命传人宣扬:“不信阿罗诃者,不得永生。”——此即为欺,因为轮回外不止天国。若此句改为“不信阿罗诃者,不得入天国。”——此不为欺。但有一点,世人未必得真传,什么样的资质、悟性的人都有,也可能说出不信阿罗诃者不可永生的话,但那是世人自取自误自谬,天条管不着他们。但做为天国仙家而言,不得以天使的身份下界显圣如是说,其实这三则天条一体不可分割,违其一往往就是违其三。那么何为夺呢?“世人必须信奉阿罗诃。”——仙家出此语即为夺。自古以来,“欺夺他人之信”之徒太多了,人间几乎遍地都是,但天条约束的只是超脱轮回的仙家,它唯一的惩罚就是斩落轮回,世人本在轮回中,天条就算有责,也无所可责。——天条只能约束仙家却管不了轮回众生的道理就在此。阿罗诃已不在又无处不在,上文提到了他只是举例,否则很难解释这番仙家妙语。不要误会是青帝无礼冒犯天国,因为天国早有此类似戒律。阿罗诃留于人间道统派系林立,互相争执甚至残害不休,众位大天使从未下界插手,只冷眼观人间教众自取。但今日天条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它并不仅是大天使们对待道统传承内部的态度,而是对待世间所有各教传承的态度,这是天国未曾立戒的。它也不仅为天国而立,而是为诸天世界而立。“上述三则,则是我所拟天条,请诸天世界共鉴。”青帝已经说完了,站在封仙台上背手不言,只等诸天众修士开口相商。这三条拟的好不好、可不可以拟出另外的三则?这话不好说,因为按照先前的约定,登台所拟的天条应满足两个要求,一是斩断如今天人之乱的死结,二是不违诸天世界修行本源。青帝并未明言这三条能不能达到要求,而是开口向诸天宣讲,让众仙家自行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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