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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小皇子又活过了四十四天
若说起寻花问柳之地,这大周朝最有名的自然是春花秋月楼。“香帏风动花入楼,高调鸣筝缓夜愁”说的便是这无数浪荡子弟魂牵梦萦之地。
名动京城的花魁翘枝春就是此楼的活招牌,她可是个众人眼中公认的倾国倾城大美人,若比起美貌,大周无人出其右,真要比一比,也只有深宫里备受皇宠的梅贵妃能稳压她一头了,但那毕竟是皇妃嘛,哪里是普通人可以肖想的。
可近日偏偏就出了件怪事,也不知谁新开了家一名不见经传的心湖斋,竟出了一个更为绝色的美人,生生压过了第一花魁的风头。
绝色到什么地步呢?
都说比梅贵妃还好看呢。
那美人在台上抚琴,那些寻欢客人只站在台下看了两眼,便被那不似凡人的容颜迷得神魂颠倒,茶不思饭不想,每日每夜就逗留此处,就像着了魔一般,大把大把的银子花出去,连美人的手都未曾摸到,也甘之如饴。
夸张点说,就像失心疯一样。
故而奇怪的传闻飞快在坊间传播,说是有人曾在夜里看见巨大的雪色狐狸伏在高高屋脊,一双金色眼瞳硕大似明晃晃的灯笼,望向皇城的方向,其眼神灼灼如火,比它背后圆月更要勾魂夺魄。
原来,那心湖斋里的美人,是狐妖啊——
没过几日,春花秋月楼就因为漏交税款被官府查办,那青楼老板在牢里自我招供,他为了抢夺心湖斋的生意,故意造谣生事。
现在,谣言就不攻自破了。
“是灵月姑娘啊,灵月姑娘看看我!”
“天哪,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这是天仙吧!”
“啧啧,这气质,这身段,莫说原来的花魁翘枝春了,我看就算皇宫里的……也比不上啊。”
“张大人,你还是少喝点酒吧,祸从口出,慎言。”
今日的心湖斋内依旧是无比的热闹,几乎揽遍了全京城的贵客,这些都是这位“灵月姑娘”,也就是古灵月的功劳。
古灵月自己也没想到,这些天住在京城的日子,竟会是近百年来他最快活的时光。
古锦月这些天不仅花费精力找寻灵药提升他的修为,还为了哄他开心,用上古灵物神木帝王浆医治他毁容的脸。
裴准留下的鞭伤实在太难完全治愈,好在有了帝王浆的帮助,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狰狞,而是变成淡红色的印记,他用画笔画上漂亮的花纹,不仅不丑了,还多了一种别有风情的韵味,风姿犹胜从前。
仅仅是这样他仍不满足,如若修为再高一点就更好了——
古锦月便派妖族开了这座心湖斋,他每日只需要扮成女子弹弹琴就能吸收无数的阳气。
“今日灵月姑娘的表演到此为止了,多谢各位贵客的捧场!”
说话的老鸨风情妖艳,原身乃是一条青蛇。
她这话一出口,台下的人纷纷露出失望伤心的神色,都盯着古灵月漂亮的背影,久久不舍得回神,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这些男子眼下青黑,神情涣散,阳气已被吸走一半了。
“灵月姑娘!灵月姑娘!小生喜欢你啊,这是小生为你写的诗,你听听罢了,你只要听完,小生这辈子都死而无憾!”
忽然间,一个眼神痴迷的白衣书生冲了上来,受了狐妖蛊惑的他,恨不得与眼前的佳人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啧。”
古灵月心想这些凡人真是讨厌至极,刚要动手控制这人自杀,却有谁先他一步施法,那书生大叫一声,像是疯了似的狂奔出去。
古灵月微微颔首,看向二楼。
他开心地笑了。
“锦月哥哥。”
众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位妖异冷戾的绝色少年身着红衣,坐于柏木栏杆之上,两条笔直修长的腿交叠在半空。
他遥遥看来,忽冲着古灵月勾唇一笑,露出两颗邪气的虎牙,顿时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神。
下一秒,他撑杆而起,在空中身姿灵活,有如翩翩蝴蝶,落到古灵月面前。
人们这才注意到,少年雪白的脖颈、手腕与脚踝之处皆系有赤金铃铛,随着他利落的动作摇晃不断,金光闪烁,实在太过迷人。
“走了,今日闭馆。”
古灵月心中一甜,莫不是锦月哥哥吃醋了?
他之所以每日到这些个低贱人类面前抚琴,还不是想……看看古锦月会不会吃醋。
如果会吃醋,应当是有几分喜欢他的吧。
毕竟裴焰都死了几百年了,现在的转世还是个瘦弱的小男孩,他在古锦月身边待了这么久,总该喜欢喜欢他了吧。
想到此,古灵月神色暗淡了几分。
他和古锦月是世上唯二的两只心狐,从小青梅竹马,相依为伴,为了延续种族血脉,在族人眼中是天生的一对。古灵月也早就以古锦月的道侣自居,古锦月虽没有承认,但也没有拒绝。
可是造化弄人,他在一次斗法中身受重伤,体内冰灵气暴走,需要极阳之物续命。说起极阳之物,这世间再没有比上衍宫的裴焰更合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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