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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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