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恶斗狼王之神秘之人(第1页)

“这个牲口应该就是狼王,相当于筑基后期的修者,哼!你总算是露脸了。”

一道白光闪过,雪狼王轻轻几跃出现在凌天辕的百米之外,凌天辕望着狼王脸色一变,这速度真是太恐怖了,比他快上不知道多少倍,狰狞的狼嘴巴对着凌天辕就是一声怒吼。

“啊呜”

满嘴利齿闪着寒芒,凌天辕灵魂深处的天生的一种直觉被触动,仿佛狼王的表现已经挑衅了他的尊严。

“吼”

凌天辕同样一声怒吼,手中的九星剑光芒一闪变得更加宽大,与其身体高度正好相辅相成,剑芒吞吐把凌天辕映衬的忽隐忽现,此刻的狼王满目猩红,盯着凌天辕凶光一闪,强壮的身影激射而出。

“当”

“砰”

狼王铁爪挡开凌天辕的剑,强壮的身体直接把小黑撞飞了出去,小黑哀鸣一声,撞断了几颗大树身体抽搐口吐血沫,恢复了原本大小,凌天辕看到小黑的惨状。怒吼一声,举掌银芒一闪,五雷掌对着狼王就劈头盖脸的砸了过去。

“噼里啪啦...”

轰鸣爆裂声,犹如鞭炮般响起,浓烟过后狼王雪白的皮毛焦黑一片,样子虽然狼狈。但是它靠着速度躲开大部分雷电攻击。狼王眼中凶光闪烁,身体肌肉收缩绷紧,猛然扑向了凌天辕,发现自己的符籇没有伤及狼王,凌天辕大吃一惊,脸上不动声色,望着扑来的狼王举剑便砍了出去。

“嗖嗖”

“噗嗤...噗嗤”

疲惫的凌天辕挥剑,并没有伤及狼王半点毫毛,反而被狼王利爪连连攻击,全身身血肉横飞,经脉中的真元力已经消耗干净,此刻完全凭着肉身战斗,腹中灰色气团更是接近干枯,已经分不出半点真元力。

“噗嗤”

“嗯”

闷吭一声,凌天辕背部被狼王利爪划出一道伤口,顿时皮肉外翻,血肉模糊。凌天辕单膝跪地,他知道狼王在折磨他,因为他一剑斩杀了他整个狼族的精英,缓缓摇晃着站起身体,望了一眼不远处,倒地的小黑内心一阵愧疚。

“啪”

“啪”

一道白影一闪即逝,狼王咧着嘴巴呲牙一阵怒吼,它的速度是快,可是有比它速度更快的,那就是小不点闪电貂,虽然攻击力有限,每一次准确无误的击在狼王的鼻子上,狼王呲牙愤怒,绿油油的狼眼闪着泪光,可见怒到到了极点。

“嗖嗖”

闪电貂每次击中,狼王的利爪每次扑空,愤怒的狼王何时被如此戏耍过,一道白芒闪过,狼王狠狠得挥出了自己的狼爪。

“砰”

“嗷”

狼王这次愤怒的一击,还是未击中闪电貂,倒是一抓拍在了自己的鼻梁上,顿时鲜血喷洒而出,疼的狼王一阵惨嚎。

“啊呜”

愤怒的狼王甩了甩狼头上的鲜血,仰天狼啸,闪电貂瞪着机灵的明亮眼睛,滴溜溜的乱转,

此刻凌天辕已经油尽灯枯,然而此时一丝黑气在眉心缠绕,赤红的双眼已经呆痴。

“吼”

凌天辕怒吼冲天,收起九星剑全身黑气缭绕,犹如魔神一般气势宏博,大步向前,凌天辕拳头黑光乍现,望着狼王好似换了一个人。

“啊呜”

本来怒火连天的狼王,看到凌天辕再次站起,身上的气息居然让它畏惧,残影一闪便窜了出去,把所有心中的怒火,全部撒在了挑衅它的凌天辕身上。

“砰”

“嗷嗷”

一拳打出气势不减,脚踏流云一腿踢出,狼王撞断几颗大树后翻身站起,狰狞的狼嘴中滴出血红,抖了抖皮毛上的尘土隔空望着一脸淡然的凌天辕。

“啊呜”

对月一声狼啸,月光挥洒而下,狼王整个身体快速膨胀,肌肉隆起前爪更加锋利,呲牙狼眼赤红,全身狼毛毛更加粗长,身披月光妖气冲天。

“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反向攻略

[快穿]反向攻略

周二周三请假,粉随爱豆,请尊重正版。预收文在专栏,星河为止大限将至的裴幼荔绑定了一个快穿系统,每进入一个世界,攻略不同的人物,就可以获得不同点数的生命值。她信心满满,打算大展身手,结...

阴阳江湖+番外

阴阳江湖+番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阴阳江湖作者花瑟文案人生就是一个江湖,仗剑江湖和阴阳江湖又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一个仗的是剑,一个仗的是术!一个惩除的是坏蛋,一个惩除的是恶鬼,你说,坏蛋和恶鬼有区别吗?你知道吗?有些人比恶鬼坏千倍万倍!诸葛冥英他说,像傀儡一样长久地活着,不如像烟花一样短暂地消...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

凡人修仙,风云再起时空穿梭,轮回逆转金仙太乙,大罗道祖三千大道,法则至尊凡人修仙传仙界篇,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

相府傻妃的美好生活

相府傻妃的美好生活

他是星光王朝人人追捧的二皇子,他厌恶这个所谓的未婚傻妻,觉得她配不上他。所以百般羞辱,只为解其婚约。却不知,一经穿越,她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他看似无害其实却是最惹不得的人。初次见面她被他狠狠地扑倒,外带轻薄的语气挑逗弄她。很好,她们的梁子结大了他是万人之上的皇,却是为了她甘愿受人限制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我只想在DC世界过平静的日子

我只想在DC世界过平静的日子

我的叫杰昆周,29岁。住在哥谭市东北部的废旧厂房一带,未婚。我没读过书,每天都要和黑金丝雀把阿卡姆跑出来搞事的揍一顿才能回家。我不抽烟,酒仅止于塔利亚给我酿的拉萨路之池酒水。晚上11点睡,偶尔有任务的时候就几个月不睡。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让渡鸦确认没有恶灵缠住我,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医生都说我很正常,虽然医生叫哈莉奎茵。我这个人别无奢求,只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