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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纵使相逢应不识(第1页)

红烛摇曳,光影绰绰。杨伏儿一身红嫁衣端坐床榻,凤冠霞帔,与她两年前成亲时的装扮别无二致。

唯一不同的是,她并未盖上那幅绣着龙凤呈祥的红盖头。

新郎沈铭推门而入,佳人已候多时。他饮了些许酒,面上微醺,步履却还算稳当。他走到杨伏儿身边,垂眸望见她绯红的脸颊,心中暗想道:“杨二小姐生得美,可惜……还是没有我家温妹美。那鬼丫头,如今也不知怎样了。”

“你在想什么呢?”杨伏儿轻声笑道,随即低下头,抿着唇,露出一抹羞涩。

沈铭回过神,心里暗暗告诫自己道:“又成家了,又得对另一个女子负责了。过了今夜,还是少想那丫头罢。”于是顺着她的话道:“我在想……你这嫁衣真好看。”

杨伏儿抬眸睨了他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撒娇似的娇蛮道:“胡说!你两年前难道没看过?那时候我穿的不也是这一身?”

“那时候……未曾仔细看。”沈铭目光落在那红缎金线的嫁衣上,声音低了些。

“我从未见过这般漂亮的衣裳。往后,若我有了女儿,她嫁人那天,我定也要给她弄这样一件。”

他说完,嘴角微微上扬,心底却泛起一阵酸涩,当年温妹成亲时,哪里有这样的好条件。

杨伏儿听他这样说,脸上飞起两朵红霞,低头抿了抿唇,小声道:“是呀,我也想要个俊俏姑娘……不过,还是先生个小子吧,也好让爹爹高兴。”

她说完,见沈铭仍旧站在床边不动,既不急着掀帐,也不急着说话,只一味地出神,心里又羞又急。

她性子向来爽利,最受不了这般磨蹭,索性自己伸手,一把将帐前的蜡烛吹灭了。

黑暗中,她拉着男人的衣袖,两人便滚进了床褥里。

杨伏儿心里想着,“这个沈铭啊,征服她之前,早就把自己的爹爹和爹爹手下的兵都征服了。他若再不来征服自己,岂不显得她这个杨家二小姐太没用了?她虽是女子,但在这件事上,身段还是软些好,主动些好。”

这一夜过后,沈铭与杨伏儿便与寻常的新婚夫妻别无二致。不过月余,杨伏儿便有了身孕。

与温可怀孕时整日懒散、小馋猫不同,杨伏儿怀了孩子后依旧精神抖擞,喜欢上马下马,纵马狂奔。

杨家上下都替她捏一把汗,她却浑不在意,直骑马到七八个月,肚子实在大了,才稍稍消停下来。

待到临盆,她生产也颇为顺利,没吃太多苦头,最终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沈铭是入赘的女婿,这孩子自然是要姓杨的。

老丈人抱着孙子,越看越欢喜,但是想想自己这个女婿又救过自己的命,又觉得有些对不住他。

便拍着沈铭的背,爽朗地笑道:“这孩子,就叫杨沈吧。等以后你们再生一个,就姓沈!”

沈铭站在摇篮旁,低头看着儿子安静的睡颜,面色平静如水。他淡淡道:“我无所谓。反正都是我的孩子。”

他又轻声补了一句,“再说小姐生产辛苦,孩子有一个就够了。”

永远不要看男人说了什么,要看男人怎么做。

沈铭骨子里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主要体现在那份近乎执拗的责任感上。

有了孩子之后,他越发卖命,越发拼杀,加上性子好、做人厚道,不卖关子也没架子,身边聚集的人才越来越多。这支起义军,渐渐有了称王的底气与规模。

为了攻城略地,他常年不在亳州,杨伏儿等女眷自然留在大本营照看家中事务。

可等到儿子杨沈刚满一岁,学会走路的时候,沈铭二话不说,把孩子抱去了军营,直接养在自己的营帐里。

儿子缺母乳,就拿马奶来喂。那时带兵打仗的已经是沈铭说了算,杨首领虽然心疼孙子,可看着这个已经成了气候、动不得的女婿,也只能无奈叹气。

夜里儿子尿床、哭闹,扰沈铭休息,他也都认了,谁叫他是当爹的呢。

沈铭心里有自己的算盘,“我儿子都不跟我姓,要是再继续养在杨家人身边,等他长大了,我不彻底成了外人?再说是个儿子,又不是女儿,历练历练也好。”

倒是苦了杨伏儿。她每两三个月就要骑马赶赴前线,陪儿子住上两个月,再骑马赶回家照顾父母。两头奔波,辛苦自不必说。不过杨伏儿倒有些乐在其中,她喜欢军营里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将士们围着喊“夫人”“嫂子”,让她觉得风光又踏实。

说到底,江旭和杨沈这两个孩子,都是被各自父亲一手带大的。不同的是,杨沈虽然活得辛苦,却比那个养尊处优的江旭,正常太多了。连好脾气的杨沈都被江旭折磨得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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