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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潮澎湃,心潮起伏,长弓脑海中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他要写个故事,他和木子的故事,把这些记录下来送给她。
第二天一早,长弓就去农贸市场买了柴鸡回来,准备给木子炖汤补身体。他没有再提一句这件事,但在他心中,一颗种子已经种下。
无论如何,未来也不能让她再吃苦,再有任何一丁点的苦痛。我要努力!我要拼搏!他越发努力工作了,但汽车装饰店的事情也就那些,在他的勤奋下,总是在最短时间内就能够做好。
打开店里的电脑,长弓坐在电脑前思潮起伏,他心中不断回荡着这些年来发生的种种。从第一次见到木子,那时候她还是“考拉”,一直到现在,这么多年来不离不弃,她一直守在他身边。回想着那一天天的快乐,长弓心中突然充满感动。
当初工作开始忙碌之后,他给木子写信的事情就停了下来,停在了第一百三十七封。他还清楚地记得,刚刚跟木子交往的时候,曾经答应未来要一直给她写信。可是,这些年在完成了一百封信之后,自己懈怠了,自己并没有做到当初答应她的事啊!
思潮澎湃,心潮起伏,长弓脑海中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他要写个故事,他和木子的故事,把这些记录下来送给她。很多事情在现实中没办法实现,但在小说中可以。所以,他不想再写信,想写一本小说送给她。这个念头在木子药物流产后的第二天就有了,只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
此时店里只有他一个人,店外虽然车水马龙,店内却万籁俱寂,他心中突然有种空灵的感觉,曾经和木子之间的一幕幕令他的灵感汹涌而出。我要写这个故事,为了木子而写,写来送给她。
从小到大,长弓看过太多的小说了。自从二十世纪末网络开始流行,第一本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出现之后,这个风潮就渐渐兴起。平时在网络上看书也是长弓最大的乐趣。
只是,当下的网络小说作者绝大多数是玩票性质,连载更新得很慢,很多人几天才发表一篇新的章节,也有一些人甚至是周更、月更。而且长弓发现一个特点:越是好看的小说,写得就越慢。
他想写本书给木子还有另一个用意,他希望他和她的故事能够被更多的人看到。喜欢小说这么多年,这本身也是他的兴趣。他希望能够用自己的兴趣,记录下他和她的美好。
他早就想好了,他要写一本架空在另一个世界的魔法小说。在那个世界中,他就是真正的创世神;在那个世界中,他可以让自己的木子幸福、快乐;在那个世界中,他也可以让自己为了她而付出一切。
当今的网络小说写黑暗的太多太多。长弓不想写黑暗,因为他始终觉得,无论自己承受过多少压力,面对过多少磨难,自己始终有一颗光明的心,心向阳光。
光之子,长弓在屏幕上打出这三个字,这是他为这本小说起的名字。
人物设定,姓名:长弓;性别:男;主修魔法:光系;次修魔法:空间系。
一个懒惰的少年,因性格原因选学了无人问津的光系魔法,却无意中踏进了命运的巨轮,一步一步地成为传说中的大魔导师。正是在他的努力下,结束了东西大陆的分界,让整个大陆不再有种族之分。他最终成为后世各族共尊的光之子。
人物设定,姓名:木子;性别:女;魔族公主。
……
长弓开始了他的创作,为了更好地带入自己的情绪,他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在这之前,他从来都没有写过小说,所以在动笔后才明白,创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至少目前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无论是修辞、标点,还是其他很多东西,真的开始写了才觉得有些生涩。幸好他上学的时候刻苦练习过打字,在打字速度方面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整整一下午,一个章节写完了,长弓明显觉得自己写得有些青涩,但又不知道从何修改。仔细看了看,语句还算通顺,就像当初木子说的,这应该是那会儿给她写情书练出来的文笔吧。纯属娱乐,只要木子看得懂就好了。
因为店里的电脑不能上网,长弓用一张软盘拷贝了自己写的内容,下班后直接回家。
“你在弄什么?”木子好奇地看着长弓在家里的电脑上捣鼓着文档。
长弓嘿嘿一笑:“我在写小说。”
“小说?”木子疑惑地看着他,“你怎么想起写小说了?”
长弓道:“兴趣啊!现在的网络小说大多都是‘太监’,看得正精彩就没有了。我也打算写了放在网上,就当自娱自乐吧。”
木子笑道:“好啊,那我要做你的第一个读者。”
长弓道:“好,给你看看。”
他让开位置让木子坐下,给她看今天自己写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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