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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拉下来?怎么让他沾染这红尘浊气?

就得让他亲身尝遍这爱欲的滋味,从身到心,都打上属于自己的烙印。

商时序一开始并没动真格,他只是想让李兀尝尝味道,体验一把这尘世里最真实、也最蚀骨的快乐。

“神都已经抛弃你了,”他贴着李兀发烫的耳廓,声音低沉,带着蛊惑,“你还为他守着什么?”

滚烫气息拂过那泛红的皮肤,商时序笑说:“我救了你,你的命是我的,你是不是……该把自己献给我?”

李兀紧抿着唇,一言不发,脸颊连着脖颈红成一片,猛地将头扭向一边,头刚转过去,下巴就被商时序的手扶住,带了回来。下一秒,带着不容拒绝力道的吻便落了下来,封堵了所有可能出口的拒绝或祈祷。

商时序的嘴是甜的,什么黏糊糊的情话都敢往外倒。

“心肝”、“宝贝”算是寻常,甚至能哑着嗓子,一遍遍喊他“我的神啊,你救救我吧……”。

那语气半真半假,像是在虔诚祈祷,又像是在亵渎神明,更像是在一次次试探着李兀摇摇欲坠的底线。

一次两次,李兀还会挣扎,用手推拒,虽然那力道软得可怜。

次数多了,身体仿佛先于意志记住了这种感觉,渐渐地,那紧绷的脊背会不自觉地松弛下来,虽然依旧沉默,却是一种默许般的适应。

商时序修了这么大一座,如同堡垒般坚固又华丽的牢笼,用尽了世间最珍贵的物料,怎么可能还困不住一只羽翼被折断的白鹭鸟。

商时序这人,骨子里就坏透了。

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李兀曾经那件华丽繁复的主教礼袍,亲森*晚*整*理自为他穿上,将那象征圣洁慈悯的身份一丝不苟地还原。

然后,再亲手,用最缓慢、最折磨人的速度,一寸寸地剥下。

指尖划过那些曾经被信徒仰望的人,带着明目张胆的亵玩意味。

这还不够。

他还要将那象征神圣的“白”,一寸寸地弄脏。

李兀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这样的手段。

心理和身体的双重冲击让他几乎崩溃,眼眶泛红,呼吸破碎。

商时序就看着他崩溃,然后又会在他情绪最激烈的顶点,用那种仿佛要把自己心脏都掏出来的、极尽温柔的姿态去哄他,去吻掉他眼角的湿意,动作轻柔得与之前的强势判若两人。

“别哭了,”商时序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一种近乎无奈的宠溺,指腹胡乱地擦拭着他湿漉漉的脸颊,“哭得我心都要碎了。你摸摸看,这里跳得厉害,都要爱死你了。”

李兀让他滚,他以前从不会说这种粗鲁的字眼,可在商时序这种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滚刀肉面前,所有道理和教养都没用。

商时序挨了骂,脸上却丝毫不见怒意,反而低低地笑了起来,更加亲热地贴上去,嘴唇贴着他泛红的耳廓,气息灼热:“宝贝,你骂人的样子……太迷人了。”

可是,又能去哪里呢?这个念头浮起,李兀便更觉一阵更深的无力。

商时序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早年那些精准又大胆的投资,如今像自己会生钱一样,每天即便他躺着不动,都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流进口袋。

他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将李兀牢牢地圈在身边。

李兀不能再以“李兀”的身份出现。在所有人眼中,前任主教早已葬身火海。

他如今只能作为商时序豢养的“情妇”,一个面目模糊的依附者。

商时序甚至兴致勃勃地给他做女人打扮,穿上繁琐的、带着裙撑的长裙,戴上宽大得能遮住半张脸的帽子,由他亲自陪着,去城里最繁华的街道短暂地走一走。

不过李兀只穿过一次,就坚决不肯再尝试第二次。因为商时序看到他那个样子,眼神会瞬间变得极其可怕,那是一种混合着极致迷恋与强烈占有的疯狂。

恨不得当场将他拆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剩。

商时序有时候也会难得地“做做好人”。他会将一些辗转送到他手里、来自李兀过去朋友的信递给他,比如徐宴礼的。

李兀小心翼翼地展开那些信纸,逐字逐句地读,看到熟悉的笔迹和关切的言语,紧绷的眉眼才会真正松弛下来,心情也能好上许久。

为李兀难过悲伤的人当然很多,当然他们没有商时序下手快。

商时序试图教会李兀享受世俗的一切快乐,带他品尝最醇的美酒,领略最奢华的消遣,享受极致的身体愉悦。

但让他心底莫名烦躁的是,他总觉得李兀根本无法被同化,那些纸醉金迷像是水滑过琉璃,留不下丝毫痕迹。

有一次,他看见李兀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长袍,赤着双脚,踩在宅邸后那片嫩绿草坪上,同一只毛色雪白的猎犬玩耍。

阳光落在他身上,给他周身镀上一层浅金,他弯腰时袍角曳地,笑起来眉眼干净,纯净得不像尘世中人,倒像是偶然误入凡间的精灵。

商时序站在廊下看着那一幕,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攥紧,升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仿佛下一刻那人就会随着光晕消散。

那天夜里,他紧紧抱着李兀,手臂箍得很用力,他在黑暗中低声问,声音带着自己都未察觉的紧绷和渴求:“你爱我吗?”

李兀在他怀里沉默了很久,久到商时序几乎以为他不会回答,心脏在寂静中一点点下沉。

然后,李兀缓缓抬起手,掌心向上,动作自然而舒展,就如同许多年前,在修道院昏暗的告解亭外,向他伸出的那只手一样。

他的声音很轻:“我不爱你,也不会爱上任何人。”

商时序定定地看着他,握住那空空如也的手心。然后,他如同最虔诚的信徒跪拜他唯一的神祇,珍重而又偏执地,将滚烫的嘴唇印在了那手掌上。

过了几年,外面风声逐渐平息。

商时序便带着李兀搬去了另一座更繁华、也更陌生的临海城市。

这里的空气带着咸湿的自由气息,街道上人来人往,谁也不认识谁。

商时序置办了一处新的宅子,依旧奢华,却不再那么像个密不透风的金丝笼。

在这里,李兀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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