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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许是他俩聚少离多,也没有从年少情深走到相看两厌,杨则诚死在了她彻底放下防备毫无保留依靠他的日子。
说真的,那时候感觉天塌了,她从未觉得日子这样难过,感觉每天起床看世界都是黑白的,她在痛苦中熬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好不容易走出来,想带着对他的爱和对孩子的期待走下去,顺便看着他唯一的弟弟成家立业,以后在城市里找个好工作。
她以为不会再有人把她当回事,她会自己努力带大她和杨则诚的孩子,可杨则仕突然越过了禁忌的那条线,来到了她身边。
他近乎疯狂地掠夺她一点仅存的理智,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势将她攻占,让她妥协。
她虽然出身不好,但到底受过教育,知道杨则仕的这行为不对,一直把他往正路上带,可始终带不上去。
她挣扎到妥协,再到如今心生情愫……说真的,再冷血的女人,被一具年轻的身体抱着,吻着,始终会心动的,何况杨则仕人长得好看,村里唯一的大学生,还是名校的高材生,她这辈子能抱到这样一个男人,已经算是赚到了。
这年轻的男人,对她呵护备至,她就算心里有芥蒂,也早就慢慢地释怀了。
她的精神上需要寄托,身心也需要,在经过几番挣扎之后,她觉得杨则仕这个人寄托着她对这个家的所有希望。
他是杨则诚的弟弟,不管是否亲生,始终在他身上能看到前夫的影子,他还是她肚子里孩子的叔叔,以后她的孩子或许还需要仰仗这个人,最重要的……他现在是这个破碎之家的顶梁柱,是她不敢接纳也不敢靠近的深渊。
她知道这样下去,自己迟早爱上这个小八岁的男人,现在她的心还可以控制,等到不可控制的时候,他要是一走了之,那才是最痛苦的。
没人会像杨则诚一样一根筋想娶她,她也不信杨则仕以后大学出来,还会看她这个有过男人的女人。
可是目前这孩子对她很是眷恋,不知是因为什么,她的身心也需要陪伴,她不想让孤独将她环绕。
记得上次去北城时,杨则仕去科技大学图书馆给她借的书是《百年孤独》的译本,她没事干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家里看书。
那本书里充满野性和禁忌,大篇幅乱了伦理的内容,表兄妹、亲姑侄、ltp、人和兽……她看了几遍都觉得毁三观没看下去,里面的名字乱糟糟的,好几代人用一个名字,看了半天不知所云,也不懂文学史上为何把这本书称为巨著。
可是她又闲着没事干,手机看久了眼睛会疼,她便又拿起了那本书,硬是逼着自己看下去了,结果看到最后才知道,这本文学史上的巨著到底震撼在哪里。
现实魔幻主义,虽超于现实,却很精准地描述了当时拉丁美洲的现状,社会现状就是那样的。
从一个诅咒开始,到循环往复结束,用虚拟魔幻世界内涵了现实。
从战争、人性、伦理等各方面描述了当时的乱象。
故事开始于一个传说,近亲结婚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可那对表兄妹运气很好,生的孩子都很健康,他们生活的牢笼,也是困了这个家族一辈子以马孔多命名的小地方,以猪尾巴孩子为耻辱,可这本书最后却也结束于一个同样的现实。
里面最重要的男主人公一生有私生子十几个,每一个都很健全,但没有一个是基于爱情出生,最后这个家庭好不容易有了一对相爱的恋人,有了爱情的结晶,却生出了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然后这个孩子被蚂蚁啃食致死。
最后男主人公也恢复了记忆,破译了残缺的羊皮卷,才发现这是一个永远都打不破的诅咒,他们家族的人都死完了,马孔多最后也被飓风刮走,这个乱糟糟的家族好像消失了。
可是又没消失,这样的情形在当时的拉丁美洲的每一个地方都在上演。
深度剖析的话,里面的每一个角色的孤独都刻在骨子里,权利的孤独,感情的孤独,开智觉醒的孤独……不管代入哪个人物,都是充满绝望的,这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让人开心的小说。
许冉当时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不会变通,何故要如此痛苦地活着,就像其中一个重要的女性角色,阿玛兰妲,给她的印象最深刻。
这个角色拒绝了一个又一个男人,让一个钢琴师为她自杀,她不接受别人,却还要烧了自己的手指来赎罪,最后却和自己的亲侄子厮混在一起。
她现在好像有点理解过来,因为害怕,不信有人会爱自己,恋爱可以谈,但结婚绝不可能,所以谁都不要。
她现在有点代入这个人物,在杨则仕不肯放过她之后,她心里就有个强烈的想法,可以和这个孩子偷偷谈个恋爱,但结婚绝不可能。
杨则仕年纪小,对这种事充满好奇,等他过惯了这种日子,就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不会对她再有迷恋,她到时候也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和这个小叔子划清界限。
她不怕被抛弃,她怕有一天事情败露,她没法再生活下去。
她比阿玛兰妲幸运一点,杨则仕不是她的亲侄子,也不是她的亲弟弟,大概率也不是杨则诚的亲弟弟。
这个家族里出现的唯一一个高智商人物,他的聪慧已经超乎了这个家族所有的人物,杨家祖上当过地主,在新时代后就落魄了,再没出过一个像样的人物。
可平白无故在杨则诚这一代出了一个高材生,许冉记得杨则诚上高中的时候学习都很差,天天被老师骂。
可他家杨则仕,从小学开始,学习就好的不像话,也没人辅导他。
许冉一直觉得杨则仕挺可爱的,他不爱笑,也不爱和其他人玩,性格孤僻,许冉那时候发现他一个人待着,就会主动去陪他玩一会儿。
可不知不觉,这个孩子已经长大了。
长成了一个男人,一个能抚慰她的男人。
她能摸到的地方,都是他的皮肤,带着醉酒后的潮热,呼吸也毫无保留地跟她交融。
过往一幕幕在脑海中闪过,有他的地方基本上都有杨则诚,但随着杨则仕的面貌慢慢地变换,杨则诚在他的身边越来越模糊,最后像一阵飞花散去。
许冉的指甲抠进了他的皮肉,他也感觉不到疼。
许耀祖的鼾声就在旁边,时不时听到他咕哝,她的睡衣衣扣舍弃她,敞开怀抱感受他用温暖的身体暖和着她的瑟缩。
许冉不知道自己刚才一段时间在干什么,仿佛是在虚空里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等回神时,她已经在他怀中坐起,他双臂揽着她纤瘦的背,两人之间没有丝毫阻碍,皮肤感受着皮肤带来的细腻触感,许冉从未觉得自己这样娇小过。
她在杨则仕怀里仿佛是个小女孩,连鼓起的肚皮都一并被他包容的样子,她不敢大声呼吸,双手搭在他的胸膛,感受着他唇舌带来的安心。
她感觉自己出了汗,热到要融化一般。
她知道自己今晚不管身心都背叛了杨则诚,在她以为最爱杨则诚的时候,杨则仕把她的心和身一寸寸掠夺,没让她给亡夫守住一点点,她只有哭,抱着他哭。
他不忘安慰她,连声音都是醉酒后的哑沉,“别哭,今天你过生日,该开心的。”
她开心不起来,因为她发现了一个比死还难受的事实。
她试图爱一个比自己小八岁的男人。
因为这点想法,她都没阻止杨则仕的胡作非为。
暮春的虫鸣声在水泥院子里响起,好像靠近厅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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