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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花往电视柜那边指了指,“喏,手机没电了,正在那边充电呢?又不是我心里有鬼,故意关机了。”
这个借口不错,让你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真说不出她什么来。
我想了想,既然没有捉到黄河,我也只能先退一步了。
说心里话,我也希望是自己多疑了,毕竟我和陶花在一起过了七年,还有了小淘气,就目前我所掌握的证据来看,离婚理由还不是非常充分。无论是双方父母干预,还是直接闹到法院去,我都没有十足的胜算。
我在想心事,陶花的目光虽然在电视屏幕上,但是脸上的表情很诡异,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客厅里的气氛很压抑,我觉得闷得慌,就想去卧室看看儿子。
没想到却被陶花一把拉住了,“张勇,别急着开溜呀,你刚刚答应的事情,还没兑现呢?”
经陶花这么一提醒,我突然想起来了,自己刚才信誓旦旦地说,如果抓不到奸夫的话,情愿跪到地上,喊陶花三声姑奶奶。
这种事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兑现呢?我只有胡搅蛮缠这条路可走了,“我答应你什么了?赶紧松手啊,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你可别想耍流氓呀!”
“本姑娘稀罕你!”陶花把手松开了。
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一溜烟进了卧室,“你别过来呀,如果把小淘气吓着了,你负责呀!”
“张勇,你以为耍赖皮就行了?我就不信你在里面能躲一辈子?”谢天谢地,陶花并没有追过来,而是还留在客厅看电视。
我看了看睡梦中的小淘气,长长的睫毛下,似乎有一颗泪滴,这大概是我把他吓哭时留下来的吧。我弯下腰,轻轻帮他拭去了。这小家伙睡觉的姿势真像我,属于极不老实的那一种,两条腿都蹬出了被窝。
我摇了摇头,就在床边坐下,替小家伙掖了掖被子,忽然觉得屁股底下硌得慌儿,掀起褥子一看,竟然是一盒小雨伞,还是高档的,英国货,杜蕾斯。
我的火气腾地一下又起来了,抓起小雨伞就想去找陶花对质,但走到卧室门口,我又停了下来,对手狡猾大大的,光是一盒小雨伞又能说明什么呢,如果是用过的,杀伤力就要强上很多了。
我捏了捏盒子,觉得手感好象不对,打开数了数,只有九个,怎么可能?包装盒上明明写着是十个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一连数了好几遍,确实是九个。一定是被黄河用掉的,这个人渣,不学好,撩有夫之妇,算什么本事?有种来和老子单挑,看我一脚不踢断他的第三条腿?
难道另外一个在垃圾桶里?或者是痰盂里?只要被我找到了,看陶花怎么解释?
这个屋子里总共有六个垃圾桶,还有六个痰盂,我把它们一股脑地,都弄到了卫生间里,然后把门一关,一个挨着一个的,慢慢找。
我有个怪毛病,一看见脏东西,或者是闻到怪气味,就会干呕,特别是卫生间那些用过的卫生纸,我更是见不得,闻不得。以前在家里,类似的保洁任务都是由陶花独自完成的。
但现在,由于心里的愤怒,我这个毛病突然好了,没有干呕不说,就连恶心的感觉也没有了。
我把所有的垃圾桶和痰盂都翻了个底朝天,但根本没有找到那个小雨伞的影子。
按照常理来推断,陶花根本想不到我会在半夜杀过来,所以不可能存在提前销毁证据的可能性,那么那个被他们用过的小雨伞,到底上哪儿去了呢?
我寻思了好久,才想到是不是陶花把它丢到楼下的大垃圾桶里了。
那我刚刚把所有的垃圾桶和痰盂收到卫生间的时候,是不是已经打草惊蛇了呢?
绝对不能再耽搁了,如果陶花机灵一点,把证据藏起来的话,那我这一次捉奸行动,就徒劳无功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门开了一道缝,往外一看,天不亡我,陶花看电视剧正入迷着呢,这次的女主角还是颖宝。
只见她一边看还一看抹眼泪,这几乎是女人的通病,容易动感情,喜欢把自己带入到电视剧里去。
我本来想悄悄地出屋,打枪的不要,轻手轻脚溜出去算了,可是门刚才已经被我堵死了,这也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吧。
陶花看我哼哧哼哧地挪沙发,不由得笑了,“哟呵,张勇,你这是要出去呢?不再挖地三尺寻找我的野男人了?也不打算跪在地上喊我三声姑奶奶了?”
“你别得意太早了,事情还没完呢?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我用笑脸应对她的笑脸,看哪一个笑得更假一些,“我到楼下上个洗手间,然后回来继续找证据!”
陶花吧唧了一下嘴,“老娘实在是纳了闷啦,屋里现成的卫生间你不用,偏偏要到楼下去,张勇,你就往死里作吧。”
我嘟囔了一句,“这屋里卫生间的气味不对,还是楼下空气更加清爽。”
陶花双手一摊,“那好,随你的便。”
我一路小跑到了楼下,果然在单元门口拐角处,找到了一个垃圾筒,足有半人多高。
我上前把盖子一掀,手往里面一探,可是那个垃圾筒确实深了些,手指头连底都探不到,而里面的气味也太浓烈了一些,根本容不得我连头带手都伸进去。
这一晚上,诸事不顺,我也有些气急败坏了,一脚把垃圾筒踹翻了,然后一手拿手机照明,一手开始扒拉地找。
臭袜子,吃剩下的外卖,另外还有姨妈巾,我就在这些能把人熏晕的垃圾里,翻了大半个多小时,别说用过的小雨伞了,就连小雨伞的包装盒都没见到一个。
我被折腾得够呛,也顾不得地上脏,一屁股坐了下去,大口喘着粗气。
说实话,我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上楼去见陶花吧,难免会被她挤兑着喊姑奶奶,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吧,却实在不甘心。
突然间,我的眼前多了一双拖鞋,式样很漂亮,但更漂亮的是脚趾,白白净净的,按照书上写的,应该是希腊脚,艺术家或者心灵手巧者的专用脚。
俗话说,“男人头,女人脚。”
一个女人如果拥有这样的脚,一样能迷倒一大片男人。
而陶花的脚就是这样的。
记得当初我们学校去山里旅游,我看到她坐在小河边,一双脚在河里,那溅起的水花,和她俊俏的脸庞相映生辉,身子顿时酥了半边。那时候,我就认定,她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女人了。
一转眼,已经八年过去了,谁又能想到,我和陶花这对神仙眷侣,也会面对目前这样的窘局,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无奈吧。
我想起以前的往事,有些心软了,但是一想起她和黄河的打情骂俏,什么黄河愿上白云间,什么他们在车里,我在车底,心又冷了大半截,冷冰冰地问了一句:“你来这儿做什么?”
陶花看样子是个我怼上了,“这地方公共场合,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
被她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的感觉实在不爽,好像出轨的不是她,而是我一样。
我连忙一骨碌爬了起来,“陶花,我算是明白了,你这是特意下楼来看我笑话的吗?”
“这么晚了,我可没有那样的雅情逸致。其实,我是来帮你的。”陶花笑了一下,把背在身后的一只手拿了出来,“你翻了好几个垃圾筒,不就是为了找这个吗?喏,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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