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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那人越走越近,走到距离祝馨大约五十米左右的位置,那人停了下来,四处张望了一圈,忽然开口:“祝同志,我是首都军区第四团,黎厌团长的下属,我奉黎团长的命令来接你,你的丈夫邵同志受了重伤,没办法过来接你,你出来吧。”

“你说你是黎厌的下属,你有什么证明,证明你是黎厌的下属?”祝馨没有放下心中的警惕,依旧蹲在沙堆后面,将枪口对准那人。

那人听到她的声音,准确地将头转到她所在的位置,边向她走过来,边说:“我身上带得有证件,足以证明我是黎厌的下属。况且,是你的丈夫邵工告诉我,你所在的位置,我才能找到你这里来,你没必要对我这么提防。”

“站住!你再走过来,我就开枪了!”祝馨呵斥一声,继续问:“我丈夫今天穿得是什么颜色的衣服裤子?他受伤了,伤在哪里,有多严重?”

“他穿得是白色的确良衬衣,灰色外套,黑色长裤,伤在胸口,是枪伤,一度陷入昏迷状态,被黎团长的人抬到红树林的沙窝子里躺着,我们的人正在寻找被沙尘暴卷走的车辆,看看能不能把车开出来,将邵同志尽早送往医院去。”那人毫不犹豫地说。

“呯——!”一声轻微的子弹炸裂声响,祝馨抠动了扳机,向那人射击了一枪。

射完冲那人大喊:“狗娘养的间谍!我问你,谁会准确记得一个不常见的人衣服和裤子是什么颜色?没有一秒思索,直接说出答案?!

正常人,谁会记得别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裤子!

只有受过特训的间谍狗汉奸,才会有这么强的记忆力,能准确记得暗杀的目标人物一切特征!

你想干什么?骗我,绑架我,去要挟我丈夫,向你们束手就擒?你给我死吧!”

那人不妨她突然射击发难,中枪后,直接倒在地上挣扎,显然祝馨没有一枪将他毙命。

祝馨也不迟疑,立马冲过去,近距离地朝那人补了两枪。

那人仰躺在地上,胸口腹部好几个弹孔,汩汩流着鲜血,身体不断抽搐着,嘴角吐出一丝鲜血,瞳孔渐渐放大,却又不甘心的挣扎着,右手费劲地往衣兜里掏。

祝馨跑过去,一脚踩到他的手上,狠狠碾压着他的右手,避免他把枪掏出,接着俯下身,借着朦胧的月光,去看那人的脸。

那是一张十分普通,没有任何特点,放进人群里,就直接融入人群,让人记不住的脸。

这样的脸,是这年代典型的做特务和间谍的脸,太过英俊漂亮的面庞会被人们记住,不好开展间谍行动,反倒是这种让人一眼就忘记的长相,更方便行动。

还好,这样的长相,一看就不是我军的人,祝馨默默松了口气。

她在开枪的那一刻,其实也有过纠结,怕自己开枪打错了人。

毕竟我军也有许多记忆力超强,感官敏锐,能准确记得一面之缘的人,究竟穿着什么样的衣服鞋袜,有什么特征的士兵。

现在看到这人的脸,以及他要掏枪的动作,还有他脸上愤恨怨毒的神情,她可以肯定,这人就是间谍。

“说吧,你是哪方势力派来的间谍,要对我做什么?我的丈夫被你们打中了吗?”祝馨用手里的枪身,拍打着那人的脸颊问。

那人瞳孔已经涣散到最大的地步,却又强撑着一口气说:“你、你的丈夫,已经被我们的人杀了,你,你不是”话还没说说完,就断了气,手脚瘫在地上,没了动静。

“我丈夫要真被你们杀了,你又何必大费周章来骗我,想拐走我,去要挟我丈夫。你们这帮畜生,说谎真不打草稿,死到临头了还骗人。”祝馨松开右脚,将间谍的右手从兜里拿出来,果然有一把黑色的手、枪。

那手、枪比祝馨手里的微声手、枪还要小,枪口安装着消音器,祝馨将它拿起来,对着间谍的脑袋开了一枪。

哟呵,没有任何炸裂的声响,堪比现代的高科技无音武器,能杀人于无形。

这人果然是间谍!

就是不知道,他从哪个方向过来,他的同伙有多少,是否跟他走散。

邵晏枢和其他人,又去哪里了?

祝馨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翼,确定那人没了呼吸,死的不能再死了,这才放下紧绷的心情,对着那人一阵搜身。

很遗憾,那人的身上除了那把枪,兜里装了一弹夹子弹,一个装了药物的注射器,其他什么都没有,衣服也没有任何标识,就是比普通人的面料好一点,没有任何物品或者纸条,能够证明这个人的身份。

祝馨叹了口气,直起身体,四处看一圈,确定附近没人,也没车子的踪影,辨别了一下方向,开始在周围寻找邵晏枢、任国豪等人,以及车辆的踪迹。

夜黑月斜,又起风了,风还有点大,吹得祝馨的长发在风中摇曳。

地面的黄沙被风刮离了地面,在低空中飘旋,又如游蛇一般,在她脚边打转,让她裸露的脚踝有些痒。

祝馨看着自己被风吹起来的长发,心里想着,她一直想把头发给剪短,方便打理,结果一直都很忙,到现在都没把头发剪掉。

夜色深沉,祝馨看一眼戴在左手腕的梅花牌机械手表,因为淋了暴雨,手表里进了水,指针早已停止,时针指向晚上十一点左右。

也就是说,她是在那个时候昏迷过去的。

现在月上中稍,手表坏了,她估摸着现在的时间,也许在半夜两三点左右。

周围十分安静,连不远处中心湖的鸟叫兽鸣都听不见,只有风吹动黄沙,发出轻微的窸窸窣窣声。

诺大的达克沙地,似乎只有她一个人存在,黑越越的夜色中,让她感到有一点害怕。

祝馨因为性格的缘故,胆子向来比较大,别的女生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去尝试,很多时候都自强自立,能自己做的事情,就绝不会麻烦别人。

如今她孤身一人,身处在陌生的沙地腹地中,还在光线昏暗的夜晚,周围隐藏着未知的危险。

她既不能喊,怕引来间谍又或者豺狼之类的野兽袭击,也不能离开这里太远,怕邵晏枢回来找不到她。

她在黑暗中纠结了几秒,最终决定,沿着南方向的红柳树林走,兴许能碰到任国豪,或者付凯旋的人。

——

她的运气挺好,走了大概半个小时,看到了一道车辙印子,低头仔细一看,是很明显的任国豪狗腿子们开得日式挎斗摩托车印。

这很有概率是任国豪的人,骑着车子去红柳林找人求救。

如果不是任国豪的人,也不是付凯旋、黎厌的人,而是要杀邵晏枢的间谍,她正好可以跟对方拼一拼。

杀掉一个间谍之后,她内心没有任何杀人过后的心理负担,反而有种隐隐约约的兴奋快感,这大概就是她潜在的嗜血战斗基因作祟吧。

都说种花家的人热爱和平,其实不然,种花家的战斗基因,自古以来就刻在人们的骨子里,单看种花家上下五千年的战斗历史,便可知道种花家的人有多好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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