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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第1页)

写到这里,林行越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笔锋一转。

“其实今日写信,是有一件极为要紧的事想托沈兄帮忙。在下手头有一只从岭南弄来的斗鸡,品相极佳,全京城找不出第二只。此鸡器宇轩昂英武不凡,见了在下也丝毫不怯,颇有几分沈兄的风骨。”

“总而言之,这鸡放在在下手里实在暴殄天物。在下有心替它寻个好去处,奈何身边没有懂行的,唯恐明珠暗投。沈家商号门路广,沈兄又是眼光独到之人,若能替这鸡寻个识货的买主,在下感激不尽。当然,您要觉得自己瞧着顺眼,直接买了也成,我给你打个折。”

林行越放下笔,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信写得乱七八糟,跟写信人的精神状态一样美好。

但乱归乱,意思至少说清楚了。况且在沈尽面前,他早就没什么形象可言。

他提起信纸吹了吹,等墨迹干透,折了几折塞进信封,顺手在封皮上歪歪扭扭画了个爱心。

阿福接过信,一路小跑往沈府去了。林行越蹲在院子里,闲得发慌,干脆跟鸡聊起天来:“五十两啊,接下来我能不能发财就看你了。”

五十两听不懂,低头啄了啄他的鞋面。

信送刚到沈府,就被秘密送往皇宫。

王全将信呈上来,“陛下,是永安侯世子差人送来的。”

信上字迹不堪入目,横撇竖捺搅成团,墨团洇得东一块西一块,街边刚入学堂的孩童随手一画,恐怕都比信上的鬼字符要端正。

萧尽捏着信纸边缘,逐行辨认歪歪扭扭爬满纸面的字迹,眉心越收越紧。

以王全在御前伺候多年的经验,这信纸估计是保不住了,于是他上前试探问:“陛下,可要小的拿下去烧了?”

萧尽把信纸捏在手里,指腹碾着纸边碾了又碾,迟迟没动。

末了终道:“不用,取笔墨来。”

从没有闲情逸致给人写私信的天子竟要亲自回信。

待墨迹稍干,萧尽将信折了递给王全,并道:“以沈尽的名义送回沈府,让他们转交永安侯世子。”

沈府的效率极高。萧尽的信送到沈家,沈老爷子不敢耽搁,即刻遣了得力的家仆快马送往永安侯府。

天色尚未全黑,回信已传回世子大人手上。

林行越迫不及待的接过信拆开,入目仍是手漂亮的字,只是措辞远不如上回宴上客气。

“信看了。世子洋洋洒洒一篇废话,无非是想让在下帮忙卖鸡。下次直接说,不必铺垫如此之多,您那字,在下辨认了三秋才读懂一行。”

他将信纸举起来对着夕阳看了会儿,字是好字,比起他那手鬼画符不知强了多少。但这话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

亏他还画了个爱心呢。

信下还有一页。

“至于卖鸡之事,在下可以代为周旋。但世子须得应允两件事:

第一,往后修写信不得再画那丑物,形状就像遭人践踏的柿子,实在目不堪睹。第二,鸡卖出之后,世子须分在下一成佣金。若世子应允,明日午后宜醉楼面谈。”

——沈尽字。

林行越读完,咬住了后槽牙,把信纸往地上一丢,到底没忍住,恶狠狠地骂出来:“沈尽你个抠门小气记仇刻薄心黑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东西嘴是淬了毒吧?”

阿福在旁探头探脑:“世子,沈公子怎么说?”

“你别和我提他!”林行越瞪住阿福:“我画的爱心与写的字就那么丑吗?”

阿福被他一瞪,缩了缩脖子:“世子写的字自然是好看的,爱心也、也挺别致的......”

林行越眯起眼:“你结巴什么?”

“小的的意思是,世子的字龙飞凤舞笔走龙蛇颇有狂草之风,还有爱心圆润饱满,就是柿子成精了也比不上您画的爱心!”

这通马屁拍得可谓是行云流水,林行越的脸色肉眼可见地由阴转晴,嘴角翘了又翘,“算你还有几分眼力。”

骂归骂,鸡总归是要卖的。五十两银子摆在眼前,总不能跟钱过不去。

第二天,世子大人调理好情绪,忍辱负重提着鸡来赴约。

宜醉楼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酒楼,林行越到的时候,楼里已经上了不少客。

跑堂的伙计认得他,殷勤地引着往楼上雅间走,嘴里还不住地奉承:“世子爷可有日子没来了,今儿个要点什么?厨房新来了个做鱼的大师傅,手艺很是不错。”

林行越没心思听他絮叨,提着鸡笼子上了楼。

这鸡笼是他临时让阿福找来的,竹子编的,正好装下那只五十两。

五十两对于这次出门显然很不满意,一路上在笼子里扑腾了好几下。

林行越威胁它:“给我老实点,待会儿见了金主你要是丢人现眼,回去我就把你炖了。”

五十两不屑地“咕”了声。

雅间的门虚掩着。林行越伸手推门看见了安安静静坐在窗边的人。

“来了?”听见动静,萧尽问道。

林行越在萧尽对面坐下,把鸡放在两人中间,皮笑肉不笑:“来了,沈公子文笔依旧,回信写得真是字字珠玑。”

“不敢当。”萧尽伸手拨了拨鸡冠,五十俩竟乖乖任他摆布,全然没了在侯府时的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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