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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有宠妃,宫女出身,位分低下,却因受宠得以长居帝王寝宫,不出半年便一步登天做了贵妃,育有三子一女,死后追封皇后。
他没有影射谁的意思,就是想着女子受宠尚且引得前朝大臣弹劾,倘若朝中那些热爱钻研裙带关系的先帝遗老们知道陛下留一个好看男子住在安和殿,怕是得忘了自己是如何保下的官位与性命,如何能在陛下手中活到如今,而翻了天去。
唉,他那一箩筐又一箩筐无穷尽也的选秀折子还没烧完,希望下回自己要烧的不是别的东西,比如哪位大人爱若珍宝的胡须。
今日的宫廷内相依然惆怅不已。
第31章
来时骑马,回程换成了马车。
连雨年倚着车壁,淅淅沥沥的雨声叩击窗扉,在他耳膜上带起细微的震动,震落思绪中的杂念,让其归拢于一束,得以全神贯注地思考。
雨天寒凉,他腿上搭了条薄绒被,半张脸埋在披散的黑发与披风的毛领里,只露出小半个线条利索的鼻峰与一双眼睛,仿佛埋进干草团取暖的黑毛狐狸,静静打量提在眼前的东西。
那是一串铃铛,用指骨细细磨成,串在形状不一的青铜片间,稍微活动就丁零当啷地响。
它便是何珩口中觋送给他的保命之物,被他用来隔绝桫椤镇,起到一个圈兽笼的作用。
若是觋知道他这么使用自己费心制作的“法器”,大概会气得笑出声。
巫罗绮坐在连雨年对面喝茶,明明没有躯体,却能正常显形、活动、进食,连雨年琢磨了好几天也弄不明白是个什么原理,问他,他就装傻,狡猾得很。
“你盯着这东西看了半晌,可看出门道来了?”巫罗绮笑吟吟地问道。
连雨年解决掉何珩,破了水神娶亲之祸后,专门回了桫椤镇一趟,既是通知兰家人和镇上百姓,让他们安心,也是为了拿到这串铃铛。
在那之后,两人交换了一下世界观方面的情报。连雨年简略介绍神代之后的时代背景和觋相关的部分事情,巫罗绮则分享了些神代初期的不可考的奇闻异事——后者没交底,但连雨年并不十分在意。
“没什么门道,只是确认它来自巫族延续下来的另一种传承而已。”连雨年把铃铛收入袖中,也不嫌晦气,“我现在可以肯定巫觋正是发源自神代鬼巫分支,这风格一脉相承,堪称父辞子继。”
正如丹家传承里有符箓,有咒术,有经文,有桃木剑,巫觋传承同样有独属于那一系的功法术阵和法器,这指骨铃铛便是其中之一。
连雨年拆解了铃铛内的术法,有两层,一层隐匿,一层防护,互相掩盖,先前他的探查术之所以不起作用,是因为术式先被防护层抵消,再被隐匿层遮蔽,连消带打化得干干净净,这才让他连个缘由都找不着。
不得不说,这法器设计得颇为精妙,与其带有荒古凶戾气息的外表截然相反,自带迷惑性。
“但还是有差别的。”巫罗绮拎起茶壶给他倒了杯热茶,“神代鬼巫可不会用别人的骨血制造法器,尤其是鬼巫。我记得这一派的成员喜欢装饰,喜欢美好事物,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尤其喜欢仗着有身体无限重塑的能力割自己的骨头制造饰品,这种铃铛……从前他们都是挂在头发上的。”
连雨年忍俊不禁:“确实如此。巫族十脉,就属他们打扮得最花哨,别人都穿原色粗麻布衣,他们非得碾草汁花汁在衣服上染色绘画,实在热得不愿意穿衣服,也要在裸露的身体上画各种繁复的图纹,简直……”
就是一群臭美的事儿逼。
巫罗绮深以为然:“蛮荒时期,最初的人皇年少时,天地还不似如今这般秀美,处处是高山密林、大泽荒野,一切生灵都是天生地养,厉鬼也多,还凶,一度把人皇压着打。鬼巫们不爱动弹,尤其嫌弃满身凶煞血气的厉鬼,说什么也不肯帮着剿灭,后来人皇想出一招,说把厉鬼焚烧殆尽后,留下的灰烬混进他们绘制体纹的颜料里,能使颜色更鲜艳——”
连雨年默契地接上:“于是他们举族成为战狂,三年杀空了大荒内所有厉鬼,为人皇清出一片可以安心发展的据地,也就是后来的中原。说起来,鬼巫原本不叫鬼巫,应该叫彩巫,只是厉鬼杀多了,大荒内人人以此称呼他们,史官们也惯用这一名称,这才谬传至今。”
丹家传承历经将近万年,完整得不可思议,连雨年和巫罗绮说的这些内容全都记录在初代巫相丹岷的日记……不,闲时记事手札里,是丹澧原身幼时最爱的读物。
连雨年完整继承了丹澧的记忆,所以对这些杂谈了解透彻,巫罗绮又是为何知晓这么多?
和他的巫姓有关吗?
连雨年眼波微动,转而拢入一片深静:“云湖的厉鬼被我超度干净,你现在又是个空壳,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是有一件事想做。”巫罗绮不等他问,便平静地和盘托出:“我要找一样东西。”
连雨年的上身略略前倾,像一张稍微拉开的弓:“什么东西?”
“一副棺椁,一具骸骨。”
“往哪里找?”
“往哪里找……”巫罗绮的眼神迷蒙一瞬,如同经年的大雾从眼中升起,浓烈得化不开,又静默死寂,仿佛吸饱水汽的浓云沉在眸底,“先前我不知……确实不知,但在听完你逮的那个小东西……那个叫何珩的,听他说完妖蛊教的事之后,我便有了个粗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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