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半个小时后,出租车抵达康莱德酒店门口。
三人下车后,阿依热朝大厅挥了挥手:“嗨~美娜,幼熙。”
两人自动屏蔽了阿依热,朝楚青柠身边那位小帅哥身边走来。
???
喜欢摄影的男孩子,一定见过很多漂亮的美女,也因为见多了美女,所以对美女的要求更高了。
刚才见到阿依热时,林灿承认这位西域小姐姐是他迄今为止见过最漂亮的。
此时又走来两个风格迥异的美女,林灿不由得眼前一亮。
高挑美女乔美娜,那身材不亚于超模,走路特别有范,尤其是那两条带字母的大长腿,不要太吸引人。
旁边的苗幼熙不是乔美娜那种高个大长腿美女,她162左右,個子小小的,长得一副未成年的童颜,但因为发育过猛,有傲人的巨茹。
这两位的风格也太明显了吧。
“青柠姐,这也是你闺蜜?”
“漂亮吧,走,我给你介绍!”
妈耶~
这是什么神仙闺蜜团呀。
出门旅个游,误入个闺蜜团也就罢了,一抓一蚂蚱,全是大美女。
一位是异域风情的西域大美女。
一位时尚性感的黑丝大长腿美。
一位份风情万种的汉服小姐姐。
一位童颜巨露的清纯妹子。
这个旅途值了。
楚青柠带着林灿走了上去,闺蜜团成功会师。
“美娜,幼熙,这位就是我弟,林灿。”
楚青柠故意加重‘我弟’这两个字,意思很明显,免得你们乱调侃。
“两位美女好,我叫林灿,是青柠姐的弟弟。”林灿笑容灿然的自我介绍时,还不忘趁机伸手搭在楚青柠的肩膀上。
都姐弟了,搭个肩不过分吧。
如果今天之前,林灿这样勾肩搭背,楚青柠会反感。
但是吧,昨晚抱着睡了,rua了,摸了,关系迅速变亲近了,搭个肩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楚青柠走上去挽着乔美娜和苗幼熙的手,悄无声息的离开林灿的手,又嘚瑟的调皮一眼,似乎在说:早上姐姐说过,不让你碰我了,臭弟弟~
“青柠,我问你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青柠,青柠,喂……”
乔美娜叽里呱啦的说,楚青柠都没听到,一直和林灿眉来眼去。
嚯~
乔女王这暴脾气就上来了。
把我的话当耳边风?
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名正确进入姿势,家具死物都喜欢,上我重活一世,我是个小有名气的明星加歌手,最近家里发生了一件怪事。家具无缘无故自己动了起来,窗帘想摸我,茶壶想亲我,被子还想上我。靠,不能好了!▼皿▼其实这是一个痴汉异能可以附在死物上痴汉白天是鼎鼎大名的冰山将军,晚上就是暗搓搓偷窥的汉子。将军他还有特殊的脸红技巧,被偷看脸红,给做饭脸红,亲一下也脸红,纯洁到认为盖上被子就会怀孕。所以本文又名抱过之后老公问我怎么还没怀孕?我也是日了狗了。上辈子靠实力和脸,这辈子只想靠脸的明星受看看将军是怎么疼伴侣的?将军,有人说宋公子坏话。枪毙!▼▼将军,有人为难宋公子。枪毙!▼▼将军,有人想害宋公子。统统枪毙!▼▼我的の新文预收正在连载的文被我写死的反派都重生了现在我穿到这篇文里了o⊙﹏⊙妖怪搓澡工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天湿非要靠本事说话大海洋生存手册虽然穿成了海龟,不过我还有房子,(#--我男朋友是天是地是空气求问怎么才能日到男朋友?好难的样子,愁死了!身体器官不听话了肿么办你们背着我对我的身体做了什么o⊙﹏⊙o我的男友是变异灯塔水母我能多伸出两只手摸你吗?笔记本电脑成精了肿么办对不起!您被系统鄙视了!这里是我所有文章的专栏点进去还有很多完结文,因为太多懒得贴...
世界顶级兵王沈炼,一双透视神瞳。扮猪吃老虎的他混迹在都市之中,不怕社会大佬,不怕商界巨头,就怕太多美女的纠缠...
红颜血,豪杰泪,一支青竹,半枕桃木,翩翩红袖拭凄凉,浩气镇苍黄。孝悌存,英魂在,擂鼓震天,脚踏苍茫,萧萧琴瑟祭情郎,一诺永不忘。话不尽天下熙熙红尘事,看不尽人生百态大解放。(末世文)...
本书简介本文主旨用一米六一的妹子嫖上一米六的兵长!↑作者你的后颈还好么?虽然标签是正剧而且巨人的背景也很凶残但是如果泥萌认真那就输了wwwwwwwps本文基本非长篇,重点是作者写来自娱自乐,第一次嫖新番,被原著打脸死不认账你!入V公告收到阿编通知,911即本周三入V,当天三更,谢绝所有形式的转载,本文独家首发晋江网。文不会很长,大概最多15w字完结,最多一根冰棒的钱。但是如果你真的不想花钱也请不要看盗文可以等文完结后选择去论坛下载全本TXT同步盗恶心我一万年不会有变!最后让我打滚卖个萌,妹子你们别走嘛和我一起奔向有兵短的新世界不好么?QAQ以及留言25字以上送积分,积分可用来看文w↓下面是专栏戳进去可包养萌(er)妹(bi)一枚↓从专栏可以看出作者的真爱是什么?有没有?!↓推文时间进击脱掉你的内增高网王圈养计划家教从床伴开始头文字D超速行驶进击的巨人定位误差综漫甜食控统治世界...
内容标签黑帮情仇再世重生天之骄子灵异神怪搜索关键字主角安捷┃配角莫匆┃其它慢热嗷嗷...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于阅览后24小时内删除。书名sherlock我的儿子不可能那么可爱作者水木龙和夏洛克的同居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此同居协议为当事人意识清楚,并且都认可为前提签订的合法协议。第二条,夏洛克可以在半夜三点拉小提琴,但必须征得约翰的同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