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 金市花开故园重逢叙旧年(第1页)

作者默云溪

金市的六月,早已褪去春末的微凉,日光带着恰到好处的灼热,透过层层叠叠的梧桐叶,在青石板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里弥漫着草木的清香,混着老街区特有的烟火气,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靛蓝草木香——那是“蓝韵旗袍”后院染缸独有的气息,二十年未曾散去,如同刻在骨子里的印记,牵引着孟云踏上归途。

车子驶进熟悉的老城区,沿街的店铺大多还是记忆中的模样:街角的裁缝铺挂着熨烫平整的布料,门口的木质招牌被岁月磨得发亮;巷口的杂货店摆着五颜六色的零食和日用品,老板娘正坐在竹椅上扇着蒲扇,和路过的邻居闲聊;就连墙头上攀爬的牵牛花,都开得和小时候一样热烈,蓝紫色的花瓣缀在翠绿的藤蔓上,像散落的星子。孟云靠窗而坐,指尖轻轻叩击着车窗,目光掠过熟悉的街景,眼眶忍不住微微发热。

十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巴黎的展厅里,接受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赞誉,“银霜松枝”披肩的银辉与塞纳河畔的晨光交相辉映;而此刻,她已站在了“蓝韵旗袍”的朱漆门前,门楣上那块褪色的木匾,“蓝韵”二字依旧苍劲有力,是父亲当年亲手题写的笔迹。

“姐,到了。”凡若尘停稳车子,转头看向孟云,语气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试探。他知道,这里藏着孟云太多的回忆,有温暖,也有伤痛。

孟云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脚下的青石板路带着微凉的触感,一如二十年前她背着书包放学回家时的模样。她抬手抚上那扇朱漆门,指尖触到粗糙的木纹和零星剥落的漆皮,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揪了一下,酸涩又温暖。

“吱呀——”一声,朱漆门被轻轻推开,后院的景象瞬间映入眼帘。

院子里的梧桐树比记忆中粗壮了许多,枝繁叶茂,遮天蔽日,树下的石桌石凳依旧完好,只是表面多了几道深浅不一的刻痕,那是她和孟凌小时候趁大人不注意,用石头刻下的身高线。墙角的染缸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十几口,缸壁上凝结着一层淡淡的靛蓝色,像是岁月留下的泪痕。染缸旁边,几盆艾草和薄荷长得郁郁葱葱,叶片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散发着清新的香气。

“谁呀?”一个苍老却熟悉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带着几分沙哑,却依旧中气十足。

孟云转头望去,只见沈叔拄着拐杖,从堂屋慢慢走出来。他比三年前苍老了不少,头发几乎全白了,眼角的皱纹也深了许多,但那双眼睛依旧明亮,带着几分警惕,几分探究,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当沈叔的目光落在孟云身上时,他整个人都僵住了,拐杖“咚”地一声戳在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一时语塞,只是直勾勾地看着孟云,眼眶渐渐泛红。

“沈叔。”孟云轻声唤道,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一,是看着她长大的长辈,也是母亲最信任的徒弟,更是“蓝韵”的守护者。二十年前母亲意外离世,父亲病倒,是沈叔撑起了“蓝韵”,守住了这些染缸和老工艺,直到她三年前回国接手。

沈叔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快步走上前,伸出颤抖的手,想要触碰孟云的脸颊,又怕这只是一场梦。“小云……真的是你?你回来了?”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语气里满是难以置信的惊喜。

“是我,沈叔,我回来了。”孟云上前一步,轻轻扶住沈叔的胳膊,感受着他掌心的粗糙和温度,“巴黎的展览很成功,我带着‘蓝韵’的作品,让全世界看到了妈妈的心血,看到了东方蓝染的美。”

“好,好啊……”沈叔连连点头,眼眶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滚落下来,“你妈妈要是泉下有知,一定会很开心的。她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蓝染之美跨越山海,让更多人知道咱们东方传统工艺的好。你做到了,小云,你真的做到了。”

凡若尘和孟凌也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从巴黎带回来的礼物。孟凌放下东西,快步走到沈叔身边,挽住他的胳膊,笑着说:“沈爷爷,我们回来啦!我姐可厉害了,在巴黎拿了好多订单,还有国际奢侈品电商平台要和我们合作呢!”

沈叔看着孟凌,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凌丫头也长大了,越来越能干了。还有若尘,这些年辛苦你了,一直帮着小云打理‘蓝韵’,多亏了你。”

“沈叔,您太客气了,”凡若尘笑着说,“我也是‘蓝韵’的一份子,能为‘蓝韵’出一份力,我很开心。”

几人正说着话,堂屋的门又被推开了,一个穿着浅蓝色旗袍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几杯凉茶。她看到院子里的孟云,脚步顿了顿,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小云?你回来啦!”

“李婶。”孟云认出了她,李婶是沈叔的妻子,当年母亲还在的时候,她经常来“蓝韵”帮忙,手脚麻利,人也和善,对她和孟凌格外照顾。

“快进屋坐,外面太阳大,别晒着了。”李婶快步走上前,接过孟云手里的行李箱,热情地说,“我听沈叔说你今天回来,特意泡了你小时候爱喝的金银花茶,还做了你爱吃的绿豆糕。”

走进堂屋,里面的陈设依旧是记忆中的模样。靠墙的博古架上,摆放着母亲当年收藏的蓝染布料样本和一些老物件,有雕花木梳、青铜染缸模型,还有几本泛黄的工艺古籍。堂屋中央的八仙桌上,铺着一块深蓝色的蜡染桌布,上面绣着细小的缠枝莲纹样,是母亲的得意之作。墙角的太师椅上,搭着一件未完工的旗袍,浅粉色的真丝面料,领口已经绣好了一半的玉兰花,针脚细密,栩栩如生。

“这是我最近在做的旗袍,想着给你留一件,”李婶看出了孟云的目光,笑着解释道,“你小时候最喜欢粉色,总说长大了要穿妈妈绣的粉旗袍。”

孟云的心里一阵暖意,眼眶又开始发热。她记得这件事,那时候她才八岁,穿着妈妈做的小旗袍,在院子里跑着玩,随口说了一句“以后要穿粉色的旗袍,像小仙女一样”,没想到李婶竟然记了这么多年。

“谢谢李婶,我很喜欢。”孟云轻声说。

几人坐在八仙桌旁,喝着清凉的金银花茶,吃着香甜的绿豆糕,聊着这些年的经历。沈叔详细询问了巴黎展览的情况,当听到皮埃尔先生对“银霜松枝”披肩的高度评价,听到国际买手的订单和电商平台的合作意向时,他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连说:“太好了,太好了,你妈妈的心愿终于实现了。当年她设计‘青峦支线’的夹版,就是想把夹缬工艺和现代设计结合起来,让更多年轻人喜欢,只是没想到……”

说到这里,沈叔的声音低了下去,脸上露出几分伤感。他想起二十年前的那个雨天,孟云的母亲为了抢救一批刚染好的蓝布,不慎滑倒在染缸边,头部撞到了缸沿,从此再也没有醒来。那时候,“青峦支线”的夹版刚雕刻好没多久,还没来得及投入生产,就被尘封在了仓库里。

孟云握住沈叔的手,轻声说:“沈叔,都过去了。现在‘青峦支线’已经重见天日,‘银霜松枝’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妈妈的心血没有白费。接下来,我想把‘蓝韵’做得更好,不仅要传承妈妈的工艺,还要培养更多年轻的传承人,让蓝染工艺一直流传下去。”

“好,好,”沈叔点点头,眼神里满是赞许,“我支持你。这些年,我也收了几个徒弟,他们都很喜欢蓝染工艺,只是缺乏系统的指导和创新的思路。你回来就好了,有你带着他们,‘蓝韵’一定能发扬光大。”

正说着,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伴随着清脆的笑声。“沈爷爷,李奶奶,我们来学蜡染啦!”

孟云抬头望去,只见几个十几岁的少年少女走进院子,他们穿着统一的蓝色工装,脸上带着青涩的笑容,手里拿着画板和蜡刀。为首的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眼睛大大的,充满了灵气。

“这是我收的徒弟们,”沈叔笑着介绍道,“都是附近中学的学生,放假了就来这里学习蓝染工艺。这个女孩叫林晓,是最有天赋的一个,对蜡染和夹缬都很感兴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被心遗忘的节奏

被心遗忘的节奏

在充满了暧昧,浪漫气息的伦敦,那一夜,她做了一次大胆热辣的女人。成年了吗?他玩味的眼神审读着她,不沾染未成年,这是他的底线。原本以为一辈子不会再有交集的两个人,在她回国后,他们再一次相遇她耍手段,玩阴谋,肆无忌惮的惹怒他,不知收敛,最后,才知道自己惹不起他。一千万,这些钱,够玩你一次吧!他步步紧逼着她,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温度,熟悉的心跳,一切都在不停的勾出伦敦一夜的回忆。她是他玩过的女人,可这一辈子,他想玩的女人却只有她一个...

天下杯具录+番外

天下杯具录+番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001暴尸荒野温雅被前夫抛弃了。这是前天晚上的事情。盛世天下里面分分合合很正常,但是不正常的是,前夫卑鄙的盗了她的号后并厚颜无耻的组了队申请了分居,等到温雅通过龟速的客服找回自己的号时,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好友月下白对你说小雅,对不起,我真的已经不爱...

侯爷难撩

侯爷难撩

先婚后爱丨美攻强受丨HE靖安侯楚凌钧戍边归来,为表嘉奖,皇帝将其异母弟弟信王段愉辰赐给了他,美名曰,让楚家和皇室结亲,永以为好。信王段愉辰本就是个无赖,自幼缺乏管教,虽出身皇室,却被活活养成了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圣上这只是为了制衡楚家兵权罢了。但京城中的百姓听了之后议论纷纷,也不知是这信王殿下成了靖安侯夫人,还是靖安侯楚凌钧成了信王妃。无论如何,这御赐的亲事,不成也得成,最终,还是信王殿下嫁进了靖安侯府,但段愉辰不服,天天王妃王妃地叫。靖安侯府多了一位夫人,在楚凌钧看来,不过就是多了一口饭罢了。但是,多年过去,段愉辰竟然成了楚凌钧周旋于朝堂琐事之外的唯一慰藉。然而,好景不长,他们二人最终还是刀剑相向了。战场之上,段愉辰一身盔甲,坐在马上,扬声道王妃,看枪!楚凌钧哪儿来的枪?你拿的明明是剑!段愉辰谁让你看我手里的枪了?楚凌钧一愣,等他反应过来方才一啐,骂道混账东西!无耻!阅读指南11v1,he2高亮攻段愉辰,受楚凌钧3身心都属于彼此...

鬼事专门店

鬼事专门店

一个专供地府用品的奇特店铺,阴阳馆!一个含冤而死的女鬼为还魂复仇,设计与阴阳馆老板结了冥婚。两个强势男女激情碰撞,演绎生死传奇。...

竹马检察官

竹马检察官

所谓青梅竹马,就是相亲相爱共度一生,可是自从她遇见了梁自白之后,就断送了一生。梁自白,光明市最高行政检察官,市长都要敬他三分!偏偏有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不给面子,软硬不吃。她曾小遥怕过谁,偏偏有个人就是她的地域,躲也躲不掉。片段一某女正在奉家里老佛爷的命,跟一位可谓青年才俊的男子相亲,两人聊的很嗨皮。不料,某男可怜兮兮的跑过来,趴着她老婆,就算我们吵架了,你也用不着跑出来跟人家相亲吧?青年才俊毫不留情的,不留一片云朵的转身就走,某女把某男拖到角落里一顿暴打。片段二某男日思夜想设计一个超浪漫的求婚现场,集结各路人马,前来助阵,一番海誓山盟之后。曾小遥,嫁给我吧!某女脑子瞬间死机,半天没反应过来,转身想逃,发现四周都是他梁自白的人,想起昨晚丫给她发的短信,砰的一声坐在地上,爷,给条活路。片段三老婆,我饿,某男可怜兮兮的趴在某女身上。恩,老婆,我饿,某男在重申一遍。恩某女睡的正沉,某男气愤,直接扑上去把某女吃干抹净。当腹黑遇上腹黑,当火星撞上地球,当一个男人瞎了眼,那么就证明有个女人要遭殃了,此文男主腹黑,女主搞笑,青梅竹马文,有爱有爱...

逆世狂神

逆世狂神

少年石三生,父母失踪,家道败落,受尽欺凌。偶得异宝,逆转气运,修炼绝世功法,掌控天下异火,以世上第一凶兽为坐骑,被天下第一美人所青睐崛起之路势不可挡!神魔阻路,弑神屠魔。天道不显,破灭苍穹。我为狂神,我要逆世而行,主宰八荒沉浮,轰轰烈烈,宇内莫敢争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