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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人间。
我骑着黑色天马到达了繁华的城镇,没有进城的通牒,我当然是混进去的。
天马到了人间也感到稀奇,我牵着它,我俩像是土包子一样到处看。
正好是早晨的光景,很多早餐的摊子。包袱搭在马背上,我翻了半天,一个子儿也没找出来。
幸好我把叶逊之的玉佩顺走了,找了个商铺问话,我知道了当铺在哪里。城东一号街打头的铺子,就是城里最大的当铺。
“你乖乖在门口等着,不要乱吃陌生人投喂的东西。”揪着马耳朵叮嘱,我严肃地看着天马。就怕它天上来的,随便吃了凡间的东西造成水土不服,这可是我重要的交通工具。
天马打了个响鼻,甩甩鬃毛,算是答应我。
去当铺典当东西,就一定要会讨价还价,这玉佩可是从战神徒弟身上搞来的,绝对不是垃圾货。
我揉了揉自己的面孔,调整出了一个冷酷霸总的表情,迈着外八字的步伐,嚣张地走进了当铺。
十分钟后,我换了三千两银票,以及一堆金豆子、银锭子、银裸子出来。可以说是大丰收,有零有整的。
虽然还不清楚这边的物价怎么样,但有这笔钱傍身,短期内是饿不死的。
现在第一件事就是——
“吃饭。”
“找徒弟!”
很遗憾,我和系统的思维火花撞不到一块去,我牵起天马,去找下榻的客栈。
系统像个更年期大爷一样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它就是想推动剧情,所以焦虑着呢。
我安慰道:“你先别急,我过得舒服了,才能走到大结局。”
系统:“随便你!反正是你自己要跑,被他们抓回去了,也是你倒霉!”
它倒是提醒我了,现在可不是逛街的时候,找到徒弟是打算用他的鬼族气息掩盖我的气息。
去客栈打包,发现还专门提供天马的粮食,我买了半年的口粮。因为我买的量大,店家还赠送打包袋。
这种打包袋不是普通的袋子,而是一种食物存放的空间袋,里面能放三百斤的重量。
有了打包袋后,我把自己在重云宫顺走的东西全塞里面了。
作为一个高瞻远瞩的社畜,我备好了充足的物资,这才又骑上天马往城外跑。
想要遮掩身上的气息,用一些道具也是能够完成,但奈何对手太强大,普通法器宝物实在不够看。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在城里的法器铺购买东西,不想随便浪费钱,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而作为鬼族少主的大徒弟,用他的霸道鬼气遮盖,就没问题了,有免费的,为什么不蹭。
为了让八个男主势均力敌,我当初也是下了功夫的。尽管我忘记了大部分男主的身份背景,问题不大。
“系统,我把徒弟藏哪里了。”
“埋在七岭山第一峰的古井下面。”
“埋?是吧?活埋?”
“嗯。喂,你去哪儿!”
“回城里买把铲子。”
为了保险起见,我问了前情回顾。系统懒得给我讲完全部,更多的细节只让我自己去找当事人体会。
毕竟不真正地代入自己,又怎么能引领大家走向美好的大结局。
10版本的我先前为了和叶逊之成亲,直接把徒弟打晕埋在这里。
因为徒弟死活不让成亲,他就一直跪,一直红眼眶,一直可怜巴巴,我走哪里他跪哪里。
看来我为了绿茶师弟,是又和师父吵,又和徒弟闹。很像啊,那种恋爱脑劝不住的样子。
但毕竟是我自己,所以我能理解。这不是恋爱脑,是缺爱症状,想要八个男主都爱自己。
在中前期里,八个男主中,叶逊之应该是对我最冷淡的。所以他对我改观,并且爱慕以后,我就迫不及待与他成亲。
我应该还设定了别的,绝不是这么简单。
之前秋云月的性格是14岁时的我赋予的,固执善良还有些头铁,整个人是比较拧巴的,隐约还有抖的倾向。
现在29岁的我可能还有这些性情,毕竟我只是长大,不是换人格,但我也绝不是普通的10版本了。
靠着勤劳的小天马,日夜兼程赶路后,在第二日黄昏时分,我到达了七岭山。
这横向的山脉成为一道天然屏障,把南北两方给切割,而成群的山峰最低的海拔也有三千六。
七岭山山底无人居住,人族、仙族都不会来这里,算是妖族、魔族、鬼族喜欢的乐园。而这里不属于任何管辖区,是公共区域。
第一峰山顶终年积雪,山下密林丛生,不见天日。
天马落在古井旁边,井是石砌的,布满青绿的苔藓,里面已经干枯,依稀能看到不知名的白骨垒在一起。
凡间有人修仙,为了方便修仙者,很多用品也是配套的。我从腰包里掏出符纸,甩一甩,一把铲子就抖出来。
穿越到玄幻世界,这点就是方便,酷毙了。
挥舞起大铲子,我一铲下去,紧接着我就发现挖土不是那么好玩的,一点都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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