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一间牢房,关了三个人。
一缕微光从高墙上的小小气窗透进来,昏暗中,能看到脏兮兮的茅草上有一截断掉的指头。
前世今生都名叫“李瑕”的少年开口向狱友问道:“你是说,他的这根手指头是被我咬下来的?”
“是,你可够狠咧。”
应话的是个精瘦矮小的青年,贼眉鼠眼的样子,身量小得好像是能从栏杆中间穿过去,可惜不能真的穿过去。
这青年名叫白茂,自称是个很厉害的大盗,有个诨号叫“白毛鼠”。
李瑕不知道白茂所谓的“很厉害”是多厉害,倒记得小时候看《西游记》里面有个白鼠精十分漂亮,但眼前的这位白毛鼠的相貌却非常有碍观瞻。
值得一提的是,“白毛鼠”白茂肯定没听说过《西游记》,因为他说现在是“大宋兴昌四年”。
李瑕回想了一下,前世从未听说过宋朝有什么兴昌的年号,对此颇感疑惑。
但更多的情况白茂说不上来,这个很厉害的大盗对外面的事似乎所知有限。
二人正在讨论的那截断指属于牢房中的第三个人,是个看起来很凶恶的大汉,名叫吕丙雄。
这吕丙雄骨架奇大,在外面的时候或许是个魁梧的大汉,只是如今在牢房里饿得瘦到只剩下一副骨架。
因吕丙雄右手的食指被咬断了,被带出去包扎了一下,刚刚才回来,此时正坐在那假寐,不声不响的。
李瑕打量了吕丙雄两眼,从身体样貌判断,对方至少在牢里呆了半年。
至于自己为什么咬断人家的手指?
不等李瑕想清楚,白茂已经绘声绘色地讲起来。
“吕大哥不过是想跟你快活一把,要我说,你让他弄一弄也没甚打紧嘛。他要是想要弄我,我定是答应咧!呆在这牢里闷都闷出鸟来。话说,你可真是够狠的,死咬着他的手指,被打成那样都不松嘴。我闯荡江湖这么久,你这样的公子哥也是少见。”
白茂说到这里,李瑕大概已明白发生了什么。
自己把吕丙雄的手指头咬下来的原因,该是为了“清白”二字。
却听白茂还在喋喋不休。
“最神的是,明明看你都被吕大哥活活打死了,人都已经没气了,死得透透的,竟还能活过来,真他娘的神咧。”
他一拍大腿,兴奋之情不知如何表示,于是掰起臭脚用力搓起来,嘴里还“神咧神咧”地啧啧不停。
李瑕揉了揉额头,也觉得这事确实是有点神了。
他本来是一个现代人,因飞机失事意外身亡,莫名其妙竟穿越了,一睁眼就在这个臭哄哄的牢房里。
另外,失事的飞机是他的私人飞机,可见他对此事极为遗憾。
一开始,他心底还报着某种期待,隐隐盼着整件事也许是某个综艺节目的恶作剧、最后这个牢门打开,外面是一个拍摄棚。
但理智告诉他这种期待显然不可能,身体都不是原先的,必定是穿越无疑了。
花了小半天,现已打听清楚,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昨日入狱,昨夜因故与狱友发生了打斗,被活活打死,自己则借尸还魂。
到现在,他还没机会看看自己长什么样,竟值得吕丙雄想做出……那种禽兽之事。
毕竟这牢中没有镜子。就算撒泡尿,大概也不能照得出来。
不过能看出这是一具年轻、修长的身体,营养不错、肌肉均匀,原主的家境和教养应该都不差,只不知为何会流落到牢狱里。
李瑕也向白茂旁敲侧击得打听过自己入狱的原因,对方只是翻了个白眼表示不知,接着又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嘻笑道:“我哪知道?看你这样,许是勾搭了哪家小娘子私奔吧。”
这回答显然不着调。
此事大概只能向狱卒慢慢打听了,李瑕表面上还算镇定,心里却十分不适应。
这牢房不见阳光,又不通风,空气中闷中一股脚臭与屎尿混合的恶臭,环境脏乱,周围几间牢房中还传来病人的哀嚎,哀嚎声又像是能化成气味,带给人一种尸体腐烂的感觉。
更危险的是,同个牢房里的狱友被咬断了一根手指头,还能善了不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前世郑曦颜是人人唾弃的恶毒皇后,连杀四妃,称霸后宫,殊不知这一切,都不过是皇帝萧玄琛的预谋,利用她来权衡朝野,手揽大权。一朝重生,郑曦颜决定重新来过,做一个贤明大度的贤后。她看清了萧玄琛的真面目,生下嫡长子,开始预谋夺他的江山,更要他为此付出代价。封面来自dislve...
友乾很烦恼,他说我只有一个空间戒,要怎么才能对抗整个宇宙,我需要脑洞拯救地球,在线等,挺急的。...
...
她为爱舍弃自尊,换来的却是他的出轨和背叛。为了报复,她弃爱,逃婚,让他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三年再见,女佣逆袭为女王。她勾勾手指,他顺势跟上。他说,一个亿,当我专属情人!她冷笑,我再加一个亿。来,少爷给姑奶奶笑一个!...
穿越成一国弃后,皇上视她如蔽履不说,还高调迎娶白莲花,日日夜夜秀很爱。雾草,辣眼睛!打架撩妹泡美男,君既无心我爬墙~~~史上最纨绔皇后已点亮,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皇上来了?不见。她微微一笑,媚眼如丝,捧着美男的脸印下柔情蜜意的一吻,幸灾乐祸道没看到本宫很忙?...
标签穿越时空朝堂成长正剧权谋主角扶苏┃配角秦始皇穿成扶苏立意勇敢面对困难意外穿成扶苏,他以为自己小命难保,没想到却是幼崽时期的扶苏,离被贬去修长城还有三十年,一切都来得及。为了坐稳第一继承人的位置,扶苏决定跟紧他爹的步伐,必要时候推着他爹走,省得没事干想起来贬儿子。扶苏三岁,吃食逐渐以粟米为主,扶苏吃不惯,迈着小短腿去找秦王。父王,父王,儿听说南越有稻种,可为白粲,一年三熟,儿想吃那个。秦王当真?扶苏自然!于是秦王政九年,扶苏不喜粟麦,王命献稻,乃征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