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小说里的一个配角的光彩
不写也就不去想了,一写之下,忍不住会回忆《怪你过分美丽》的情节。
不错,写作写作,那是写出来的。
越写越有。
今天回忆到的是故事里两个配角人物,一个是宋谦,一个是徐陵。
在小说都是小人物,宋谦露了几次面,说了几句话而已,不过他很帮莫向晚的。
有一句话他说得很好,那是全书的亮点。
他说不能让过去影响到将来。
莫向晚从小是被父亲捧在手心里,是小公主,可是忽然之间,父亲有了其他女人,还有了儿子,她不再是唯一的小公主,而且还有贪污的事情。
这一下莫向晚失落了。
她一口怨气无法发泄,就去找把她父亲送入监狱的律师莫北。
这个情节倒是和剧集差不多,剧集里也是莫北把莫向晚的父亲送入了监狱。
所以一开始莫向晚非常恨莫北。
小说里一来二去的,两人有了孩子,莫向晚就成了单身妈妈,独自抚养孩子。
到了后来,莫向晚的过去被揭开,莫向晚是有慌张的,这时候宋谦给了她一句安慰。
有时候是觉得平时不注意,人家也就是专心做事,可是关键时刻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而送上安慰和温暖,这时候是让人很感动。
也不可否认,做人也就要这么做。
平时要管那么多闲事干嘛?烦不烦呢。
可是人家落难的时候,也别去踩一脚。
假如不熟悉,那么一言不发也就是了,到底谁还没个错。
假如熟悉的话,那么送一句安慰即可。
还记得小时候,我还去学过这么安慰别人呢,因为在落难的时候,被人安慰是很美丽的一件事。
不过现在也不会随意展露,一句安慰即可。
大家都有很多事情的,再说了,落难时,人家也需要安静,别去打扰人家。
那时候不是自己的舞台,淡淡的处之即可,别搞得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舞台,然后表演个没完,没人欣赏的。
主角并不是你。
既然如此,还不如淡一点,然后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感情不是自己表现得浓烈,那么就是好的。
有时候这样一味的表现,那会惹人嫌的。
一样是好心,在做好事,何必呢。
所以不用太在意,也不用太用力。
而这就是宋谦这个角色让我喜欢的原因。
以前看书,是会把喜欢的列出来,但是未必会列出为什么会喜欢。
那是很后面,到了社会之后,才知道喜欢其实也是有原因的。
那么尝试着把为什么喜欢列出来,这样自己也就清晰了认知。
而且这也是一种别致另类的休闲。
这是在休闲时候做的事情。
可以说与众不同,自得其乐。
关键还是不用花钱,又能得到乐趣,何乐而不为呢。
我是享受到个中乐趣和滋味,这才把它养成了习惯,有事没事的,就经常这么去做的,还觉得挺好玩,挺带劲的呢。
二、剧集中几条线的布置
在剧集中,莫向晚刚做了经纪人不久,就签下了徐陵,徐陵还在读书,在学校里表演话剧,他的才华被莫向晚看到,于是去和他联系,让公司去培养他。
等于说,莫向晚是和徐陵一起成长的。
徐陵什么都不是的时候,莫向晚也是刚起步。
而且莫向晚一开始是做阮荔华的助理,说得好听是助理,其实就是丫环,要承受很多小姐脾气,她一度受不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大风狂飙,席卷万里,马蹄踏处,即为大唐!...
南屏陆家那病怏怏的小姐回盛京了,家族倾颓戴罪之身,陆以蘅在踏入王城的第一天落下了一颗要满盘皆胜的棋子,从此做不成了名门贵女反要恶名昭彰。宁嫁花街酒徒也不嫁王孙勋爵。但是现在,她反悔了。...
唐朝时候,全州有个叫钟馗的人,生得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相貌奇异然而却是个才华横溢满腹经纶的人物,平素正气浩然,刚直不阿,待人正直。...
书名狼口偷食(穿书)作者一寸钉提供文案一觉睡醒,苏然穿成了自己笔下的红颜祸水。家徒四壁无衣无食,空有一身美貌的炮灰。作为全书的创世主,苏然相当淡定这书都是我写的,搞点钱来还不容易?!她把目光盯向本书中最有钱有身份有势力的反派。自信满满你一男配,还能跟我斗?肃王府世子发现自己最近被人盯...
他是红极大江南北的超级巨星,俊美冷酷,不可一世,但当爱神降临却完全成了一个任妻鱼肉的妻奴模样!就算面对被封杀的危险,面对欺负她的大导演他也绝不手软,敢惹她,死。有一种感情叫我很喜欢你,比喜欢更深,比爱更久...
美女如高山,我必征服,即使冰山又如何?黑恶如顽疾,我必铲除,即使热血流成河?佣兵之王回归都市,为保护美女老婆,再次掀起血雨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