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个人瞪大了眼珠子,瞳孔猛地放大,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他张着嘴想要说什么,可喉咙里只发出了一阵咕噜咕噜的血泡声。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垂在身侧的右手。
那只手里握着一根黑色尖锐的尖刺,三寸来长,通体乌黑,尖端泛着诡异的幽光。
是一种暗器。
尖刺的锋刃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像是腐烂的蛇胆混着砒霜,闻之欲呕。
很明显是淬了毒的。
上面涂的不是寻常毒药,而是从西南苗疆传过来的一种蛇毒,见血封喉。
要是被这玩意沾染一下,哪怕只是划破一层油皮,毒素便会顺着血液直攻心脉,三息之内必死无疑。
陈长安冷笑了一声,一把将那人推开。
尸身软塌塌地倒在地上,手里的毒刺滚出去老远。
“不知死活的东西。”
他甩掉匕首上的血珠,声音冷得像腊月的冰碴子。
“给你机会不中用。看来,还得逮个活口。我就不信,全都不要命。”
说完这句话,他弯腰捡起地上那把毒刺端详了一眼,随手揣进怀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然后转身便钻进了丛林里头,身形一闪便消失在树影之间。
此时的荒林里,至少还剩下五六个黑衣人。
他们分散在林子里,还不知道自己的头目已经死在了官道上。
陈长安伏在一棵老樟树的枝丫上,屏住呼吸,耳朵微微动着。
风吹过树梢的声音,鸟叫的声音,远处溪流的声音。
还有一个黑衣人踩断枯枝的声音,从东南方三十步开外传来。
他把手伸向腰间,摸到了那个冰凉的铁疙瘩。
那把让曾阿叔在临死之前帮他秘制打造的手枪。
上一世的火器,在这个冷兵器时代绝对是大杀器。
几乎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什么高手不高手的,一枪过去,给我死。更何况穿越来之前,陈长安又是兵中之王,枪法就不用说了,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这把枪通体由精炼黑铁打造,每一个部件都是陈长安用炭笔在草纸上画完了图纸,再交给曾阿叔一件一件手工打磨出来的。
光是枪管就不知道提炼了多少遍,用掉了整整两筐上好的铁矿石,才炼出那么一小块合用的精铁。
曾阿叔那双打了一辈子铁的老手,在打磨撞针的时候抖了整整三天。
那可是耗费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
这把枪即便是放到现代,放到陈长安他那个时代,那也绝对是手枪中的利器。
没有任何型号,纯粹就是仿制五四式。
七点六二毫米口径,也就是俗称的大黑星。
陈长安从树上无声地滑下来,落在厚厚的落叶上。
他循着声音摸了过去,很快便看到了第一个黑衣人。
那是一个精瘦的汉子,手里提着一柄长刀,正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探头探脑地往坡下张望。
嘴里还叼着一根草茎,嚼得津津有味。
陈长安没有犹豫,抬手,瞄准,扣动扳机。
一声枪响震彻山林,惊起一片飞鸟。
那个黑衣人的后脑勺炸开一朵血花,整个人往前一扑,趴在石头上不动了。
枪声一响,其余的黑衣人全都警觉了起来。
喜欢乱世荒年我粮肉满仓,狂点咋了?请大家收藏:()乱世荒年我粮肉满仓,狂点咋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陆承译害死了我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我发誓要亲手送他下地狱。我拿着他为我防身用的手枪,抵在他的心脏处,他却笑得玩味大大小小的暗杀无数次,你有哪一次是成功的,何必这么执着?我的眉目骤然一凛血债血偿!他不退反进,一步步紧逼我我喜欢你臣服在我身下,所以,你的行为,我继往不究,不过,你要跟我好好过日子,否则你做梦!一声枪响后,鲜血虽然刺红了我的眼,可我始终没能如愿。也许是他命不该绝,也许是老天认为我还有未走完的劫数,可是这一次,何尝不是上天给我开的一个玩笑?他扯出一抹好看的弧度,连声啧叹你母亲为人再孤傲,不可一世,可也是疼爱你,在去世前还为你找了男人过下半辈子,给你留了一身的好手艺。可你呢?心肠居然这么狠,不仅想谋杀亲夫,就连亲生骨肉都不要了。我的心蓦地一疼你胡说什么?我每次都有吃事后药,哪里来的孩子?他阴冷地执起我的手那就去做个亲子鉴定再说吧。...
修行大陆,三分天下。人族,妖族,古族。在远古时代,有一段历史为人族黑暗历史,那时候的人,是妖族的食物,是古族的玩物,千百万年来,人族不断进步,再付出了血和生命的惨重代价,终于鼎足人族地位。不过古族为皇,妖族为帝,人族为凡的概念依旧没有完全洗刷。秦华,东荒地区炼器,炼丹,阵法,风水大宗师,因得到上古第一神术,造物术而被妖族,古族强行镇压击杀,最终竟然借尸还魂,成为一个小小太一外门弟子。一段高歌行,踏天路的故事便从这里展开。...
破事精英番外篇,几个主角被小黑开发的quot时间传送柜quot传送到了平行宇宙的一个不知名的朝代,在这里他们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破事精英番外篇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想不到,老子堂堂焚天龙帝,竟然重生成了一个畜生!身为八大封号武帝之一,萧龙非常不爽,更让他郁闷的是,这具身体还带了一个奇怪的系统杀人可以升级,吃东西能加经验,这不是唯恐天下不乱么?于是,萧龙踏上了史上最强反人类之路。...
文艺版我们都不愿在这座满是压力的城市中寻找爱情,更不愿相信爱情是巧合。直到遇见她,我才知道爱情本来就是巧合。通俗版我是一名电工,那天晚上去给人修电表,却发现女主人穿着蕾丝睡裙和黑丝高跟鞋ps咱们的群名烟火里的尘埃号290235031...